高等學校委託代培經費審計是對高等學校委託代培經費的收支及分配的審計。其主要內容:(1)是否在保證完成國家指令下達的教學、科研、生產任務的前提下接受委託培養學生;考核委託培養學生的比例,分析學校是否為了增加收入,超過承擔能力而代培,以致影響完成指令性計畫;(2)是否按規定收取培養費,有無借培養學生的名義向有關單位亂攤派、亂收費或索要錢物的現象;(3)對委託培養經費收入是否按規定設帳,單獨進行核算管理。
(4)是否按規定的比例提取超工作量酬金;對應繳學校基金及做抵支收入的經費是否及時足額上繳,有無隱瞞收入、截留委託代培經費、私設“小錢櫃”,貪污舞弊等問題; (5)以委託代培經費購置的各項設備支出是否按規定處理,有無轉移、隱匿等違紀問題; (6)對委託代培基建費是否按基建程式和建設資金管理的規定執行,是否存在計畫外基建項目,以及亂拉基建資金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