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是一種企業保險,保險對象是一些高新技術研發機構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新技術企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 險種類別責任保險
  • 產品標籤:責任保險 
  • 繳費方式:一次性繳清 
基本資料:,保險責任:,詳細條款:,

基本資料:

險種類別:責任保險
產品標籤: 責任保險
繳費方式: 一次性繳清
適用人群: 經過國家主管部門認定的從事高新技術研發、生產的企業或機構
投保範圍: 經過國家主管部門認定的從事高新技術研發、生產的企業或機構

保險責任:

第三條 在保險期間或本保險契約載明的追溯期內,被保險人在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保險地址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區法律)從事生產活動過程中,由於突發的意外事故導致有毒有害物質的排放、泄露、溢出、滲漏,造成承保區域內第三者的人身傷亡或直接財產損失,並被國家環境保護管理部門認定為環境污染責任事故,由受害人在保險期間內首次向被保險人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且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區法律)判定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的,視為保險事故發生,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契約約定負責賠償。 本保險契約所指承保區域是指保險地址外圍一公里以內的範圍。
第四條 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因發生保險事故而支出的合理的、必要的清污費用,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契約約定負責賠償。 清污費用是指為排除環境污染危害而發生的檢驗、監測、清除、處置、中和等費用。
第五條 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對應由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訴訟費用以及經保險人事先書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費用(以下簡稱“法律費用”),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契約約定也負責賠償。

詳細條款:

高新技術企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條款
第一條 本保險契約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以及批單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契約的約定,均應採用書面形式。
第二條 本保險契約的被保險人是指經過國家主管部門認定的從事高新技術研發、生產的企業或機構。
第三條 在保險期間或本保險契約載明的追溯期內,被保險人在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保險地址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區法律)從事生產活動過程中,由於突發的意外事故導致有毒有害物質的排放、泄露、溢出、滲漏,造成承保區域內第三者的人身傷亡或直接財產損失,並被國家環境保護管理部門認定為環境污染責任事故,由受害人在保險期間內首次向被保險人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且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區法律)判定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的,視為保險事故發生,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契約約定負責賠償。 本保險契約所指承保區域是指保險地址外圍一公里以內的範圍。
詳細查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