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辦理指南

高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各鎮(街、區)計生辦辦理。

基本介紹

  • 辦事依據:《山東省發放管理辦法》。
  • 辦事地點:各鎮(街、區)計生辦
  • 聯繫方式:各鎮(街、區)計生辦辦公電話
  • 收費標準:免費領取
  •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服務對象,申報材料,辦事程式,承諾時限,

服務對象

1、雙方或女方具有本省戶籍;
2、夫妻未生育而只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
3、夫妻符合計畫生育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生育或收養兩個及以上子女,而只存活一個子女,且女方未滿49周歲的;依法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的夫妻,不因收養子女影響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喪偶或者離婚的,可以由一方(女或男)向其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申報材料

申請人及子女身份證、戶口簿;申請人婚姻生育狀況證明;夫妻近期免冠二吋合影照片三張(喪偶或者離婚的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二吋照片二張)。

辦事程式

1.由夫妻雙方申請,到所在單位(無工作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如實填寫;
2.經雙方單位(無工作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核實;報女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批;
3.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接到《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之日起5日內予以審批。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應書面告知理由;
4.夫妻戶籍不在一地的,可以向其子女和父母一方的共同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承諾時限

辦理時限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接到《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之日起5日內予以審批。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