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駐軍問題
在1982年至198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英國就香港前途問題舉行會談,駐軍問題一直成為兩國爭議的焦點,英方曾向中方提出,因大陸和香港邊界連線,而港人對解放軍駐港有戒心,建議中方不必在港駐軍。對於是否在港駐軍,北京內部當時亦有不同意見,而當時的中央軍委主席
鄧小平一直沒有公開表態,但早在1984年4月,他在審閱外交部《關於同英國外交大臣就香港問題會談方案的請示》報告時,就在關於駐軍問題的一條下達親批,“在港駐軍一條必須堅持,不能讓步”。
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的
耿飆在1984年5月21日向香港記者指,中央政府在1997年後不會在香港駐軍,香港居民也不需要負擔中國軍費,此話觸怒了中央軍委主席鄧小平,促使他在5月25日會晤出席全國政協六屆二次會議的港澳委員時公開表態,“
黃華、
耿飆兩位胡說八道,講的香港駐軍問題不是中央的意見。你們去登一條訊息,沒有那么回事。香港要駐軍的,既然是中國的領土,為什麼不能駐軍呢?英國的外相跟我會面的時候,開始他們就說,他們當然希望中國不駐軍,用另一種形式,但是他們承認中國政府既然收回主權,有權在香港駐軍,這個明確得很的,連這一點權都沒有,那還叫中國領土嗎?”事實上,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的黃華當時並無提到駐軍問題,鄧小平後來亦澄清發言時錯怪了他。
1984年10月3日,中顧委主任鄧小平會見港澳同胞國慶觀禮團時重申,中國政府在香港駐軍是體現對港行使
主權,並有防止動亂的作用,“那些想搞動亂的人,知道香港有中國軍隊,他就要考慮即使有動亂也能及時解決”。最終兩國達成協定,在《
中英聯合聲明》附屬檔案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的具體說明”中,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社會治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維持。中央人民政府派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防務的部隊不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駐軍軍費由中央人民政府負擔”,而1990年頒布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十四條亦訂明:
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防務。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維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社會治安。
中央人民政府派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防務的軍隊不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地方事務。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必要時,可向中央人民政府請求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
駐軍人員除須遵守全國性的法律外,還須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
駐軍費用由中央人民政府負擔。
組織建立
駐港部隊在1993年起在
深圳開始組建,1994年10月25日在深圳舉行成立大會,正式成軍。1995年12月7日正式對外亮相,翌年1月28日由中國國務院、中央軍委發公告組建完成。深圳市在特區中撥出六處共500多畝土地,作為駐港部隊的基地建設用地。
為駐港部隊處理防務事務建立法律規範,中央軍委在1991年成立“香港駐軍法律問題小組”,翌年由中央軍委法制局研究起草駐軍各項法律草案及法律準備工作,1996年8月中央軍委就《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草案進行研究,並在12月30日於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自1997年7月1日正式施行。
駐港部隊軍官由全軍範圍選拔,大部分經軍事院校培訓,具大專學歷;士兵一般需要高中以上學歷,入伍後經過一年訓練,再補入部隊。
為了更好地完成中英兩國軍隊的交接,經中方提議,
中英聯合聯絡小組磋商達成協定,駐港解放軍可派先遣人員入港,為人民解放軍接管香港的防務工作做好實際準備,包括熟悉香港的軍事用地、與英軍及港府進行聯絡以及統籌通訊支援等工作。
1997年
4月21日,解放軍駐港部隊首批40名先遣人員由駐港部隊副司令
周伯榮少將率領,經
落馬洲入關,進入香港地區。5月19日,第二批66名先遣人員經深圳
皇崗口岸入港,進駐
中環軍營、
槍會山軍營、
石崗軍營和
昂船洲軍營,與先期到達的40名先遣人員一起做駐港準備工作。5月30日第三批60名先遣人員入港。這樣,人民解放軍駐港部隊總計派出三批196名先遣人員提前進入香港,為中國人民解放軍7月1日零時正式進駐香港擔負防務責任做好了必要的準備。
進駐香港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江澤民在1997年6月30日上午10時10分向駐港部隊發出命令,於1997年7月1日0時開始履行香港防務職責。當晚21時,根據
中英聯合聯絡小組的協定,509人組成的駐港部隊先頭部隊分乘39輛軍車通過落馬洲口岸進入香港,此前共196人先遣人員分三批抵港,安排軍營的接管事宜。
1997年6月30日晚上23時58分,兩軍在威爾斯軍營進行防務以及軍營交接儀式,駐港部隊中校譚善愛以國語向英軍艾利斯中校答道,“艾利斯中校,我代表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接管軍營。你們可以下崗,我們上崗。祝你們一路平安”。語畢兩方握手,並互相敬禮,艾利斯命令衛兵步操離開軍營大門,而駐港部隊在7月1日0時0分在軍營升起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象徵駐港部隊正式接管香港防務。
駐港部隊逾6,000人的陸海空主力部隊,在7月1日6時整進入香港。陸軍縱隊從文錦渡、皇崗及
沙頭角三個口岸進入香港,車隊在6時15分駛經上水
馬會道獲民眾冒雨夾道歡迎,部隊接受民眾獻花,並把活動籌委贈送寫有“威武文明之師”的牌匾架在軍車上,接受民眾歡呼。艦艇部隊10艘軍艦及船隻在4時55分起錨,從深圳媽灣軍港前往香港水域,並於7時24分到達昂船洲海軍基地;空軍直升機部隊因雷雨延後兩小時在深圳起飛,6架
直-9直升機在8時35分抵達
石崗機場,完成布防。
2013年3月24日,
中央電視台中文國際頻道首次播出駐港部隊航空兵團在3月21日至22日在香港西部某訓練靶場進行了實彈訓練的影像,當中顯示
武裝直升機在兩日訓練中,分別以
飛彈、
火箭彈及
航炮攻擊了不同目標,百分百中。這也是駐港部隊航空兵團首次在香港境內進行實彈訓練。3月28日,中央電視台報導,駐港部隊進行了海空聯合巡邏訓練,為同月第二次類似訓練。
職責與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駐港部隊履行四項防務職責:
1、防備和抵抗侵略,保衛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安全
駐港部隊
2、擔負防衛勤務
3、管理軍事設施
4、承辦有關的涉外軍事事宜
《駐軍法》規定香港駐軍人員的義務是:
1、忠於祖國,履行職責,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維護香港的安全;
2、遵守全國性的法律,遵守軍隊的紀律;
3、尊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構,尊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
4、愛護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公共財產和香港居民的私有財產;
5、遵守社會公德,講究文明禮貌。
編制
駐港部隊由陸軍、海軍、空軍部隊組成,是一支三軍合成部隊,下轄一個陸軍步兵旅、一個海軍艦艇大隊、一個空軍航空團,總兵力約6000人,總部設於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大廈。
2016年3月13日,全國人大代表、曾參與軍改工作的鐘志明中將透露,此前隸屬廣州軍區的駐港、駐澳部隊,目前已劃歸南部戰區,這兩支部隊承擔的任務和編制目前沒有變化和調整。解放軍30萬大裁軍將於今年正式拉開序幕,至於裁軍會不會涉及駐港、駐澳部隊,锺志明表示,目前仍在論證中,尚無定論。
陸軍
海軍
空軍
司令部
部隊輪換
從1998年開始,駐港部隊每年都會進行人員輪換,而從2001年開始,每次輪換時間均為11月25日。
輪換情況:
2000年11月28日,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特別行政區部隊陸、海、空三軍部分人員及裝備,進行了進駐香港後的第3次輪換。
2001年11月25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第一章第三條“香港駐軍實行人員輪換制度”的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部分人員於2001年11月25日和28日進行正常輪換。
2002年11月25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關於香港駐軍實行人員輪換制度規定和中央軍委的命令,香港駐軍陸海空三軍部分建制單位、裝備於11月25日輪換,輪換行動於當日完成。這是香港駐軍進駐香港以來的第5次輪換。
2003年11月25日,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特別行政區部隊陸、海、空三軍部分建制單位及裝備,25日零時至中午完成了進駐香港後的第6次正常輪換。
2004年11月25日,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特別行政區部隊陸、海、空三軍部分建制單位及裝備,完成了進駐香港後的第7次正常輪換。
2005年11月25日,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港部隊領導在香港落馬洲口岸歡迎輪換進駐香港的陸軍部隊。當日零時至中午,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特別行政區部隊陸、海、空三軍部分建制單位及裝備完成第8次正常輪換。
2006年11月25日,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港部隊陸、海、空三軍部分建制單位及裝備,順利完成了進駐香港後的第9次正常輪換。
2007年11月25日,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陸海空三軍部分建制單位和裝備從11月25日凌晨開始進行正常輪換。這是駐港部隊進駐香港後的第10次大規模輪換行動。
2008年11月25日,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陸海空三軍部分建制單位和裝備,順利完成了進駐香港後的第11次正常輪換。
2009年11月25日,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陸海空三軍部分建制單位和裝備開始進行正常輪換。順利完成駐港部隊進駐香港後第12次建制單位輪換行動。
2011年11月25日,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進行第14次建制單位輪換行動。
2010年11月25日,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港部隊進行第13次建制單位輪換。
2012年11月25日,駐港部隊進行一年一度的輪換,幾十部通訊車,卡車及裝甲車等於清晨時份由皇崗口岸進入香港及進駐於各軍營,由
香港警隊護送組沿途提供協助。海軍飛彈護衛艇則在早晨時份陸續進入
昂船洲海軍基地。下午2時20分,從廣州駐地起飛的6架直升機陸續抵達
石崗軍營;交接後,離開香港的6架直升機依據次序起飛,以單機跟進的形態離開香港。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港部隊組織了進駐香港以來的第15次建制單位輪換行動。
2013年11月25,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陸、海、空三軍部分建制單位完成了進駐香港後的第16次正常輪換。
2014年11月25日,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關於“香港駐軍實行人員輪換制度”的規定和中央軍委的命令,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組織了香港回歸以來第17次建制單位輪換行動,行動已於當日順利完成。
2018年8月25日,根據中央軍委命令,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陸海空三軍部分建制單位進行了輪換,這是駐香港部隊進駐以來第21次組織建制單位輪換。
軍事設施
根據
中英聯合聯絡小組就香港軍事用地未來安排達成的協定,
駐港英軍原來駐守的39個軍事用地中,14個在1997年7月1日起由駐港部隊接管,作為防衛用途。根據《軍事設施禁區令》及《防衛(射擊練習區)條例》,以下地點目前劃為軍事禁區及認可射擊練習區:
三軍司令官邸(位於半山白加道)
正義道軍營(位於金鐘正義道和金鐘道交界,原稱“皇后軍營”)
西區軍營(軍人宿舍,原稱“般鹹閣軍營”)
槍會山軍營
石崗軍營北營(原稱“婆羅洲軍營”)
石崗軍營南營(原稱“馬來亞軍營”)
新田軍營(位於元朗新田,原稱“稼軒廬軍營”或“稼軒盧軍營”)
潭尾軍營(位於元朗牛潭尾)
新圍/大嶺練靶場
大澳軍營(位於大嶼山大澳,原稱“大澳海軍觀察站”)
另外,駐港部隊在
大帽山的政府土地內設定雷達站及相關通訊裝置設施。
裝備
駐港部隊為三軍合成部隊,因此裝備有包括輕武器,輪式裝甲車、直升機以及輕型作戰艦艇的各類武器。2009年至2013年,駐港部隊主力戰鬥的裝備進行了部分更新及更換。陸軍的快速機動、火力突擊及特種偵察等能力明顯地增強了,同時擴充編制了裝甲、特種作戰、工兵和防化分隊;海軍的近海防衛及對空防護能力亦有進一步的提升,更新及更換了一批艦艇,包括056型飛彈護衛艦等,空軍更新及更換的警戒雷達、直-8運輸搜救型直升機、直-8指揮偵察型直升機、直-9武裝直升機和防空武器〈包括防空飛彈〉系統等亦增強了對香港空域的警戒防護能力。
輕武器
型號 | 類型 | 使用數量 | 使用日期 | 生產商 | 注釋 |
---|
56C型 | | N/A | N/A | 北方工業 | |
88式 | | N/A | N/A | 北方工業 | |
| | N/A | N/A | 北方工業 | |
03式 | | N/A | N/A | 北方工業 | |
05式 | | N/A | N/A | 南方工業 | |
| | N/A | N/A | 北方工業 | |
92式 | | N/A | N/A | 北方工業 | |
87式 | 自動榴彈發射器 | N/A | N/A | 北方工業 | |
車輛
91型輪式步兵戰車
92B型輪式步兵戰車
07型輪式裝甲指揮車
輪式裝甲搶修車
防空飛彈發射車
東風EQ2050ER猛士偵察車
嘉陵JH600BJ型特種機車
檢索指揮車
干擾引導車
挖掘機
裝載機
多用工程車
工程保養車
防化偵察車
防化化驗車
網際網路用戶節點車
通信網路管理車
直升機
艦艇
056型飛彈護衛艦
037II型飛彈護衛艇
登入艇
軍用交通艇
其他
防空武器系統、單兵防化火箭、噴火器、指揮控制系統、無線寬頻視頻系統、自動榴彈發射器及98式120毫米反坦克火箭發射器等。
歷任主官
司令員
5、
王曉軍中將(2012年10月-2014年7月)
政治委員
2、
王玉發少將(1999年3月-2003年12月)
3、
劉良凱少將(2003年12月-2005年7月)
8、蔡永中少將(2018年05月—)
其他
駐港解放軍車輛使用
車牌以“
ZG”開首,為國語
Zhu
Gang(駐港)的
漢語拼音縮寫;正如香港地區的機動車輛一樣,駕駛座在右側。
解放軍駐香港部隊司令員會獲編配司令員
官邸,位於香港島
白加道11號。
1997年至2007年間,駐港部隊穿著的為與內地部隊樣式有別的97式軍服,2007年全軍換裝07式軍服後統一。
駐港部隊費用由
中央人民政府負擔,不同於殖民地政府支付防衛費用的安排。由於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不在香港實施,因此香港居民不需要、亦不能夠加入駐港解放軍;有別於
香港回歸前,香港居民可以參與
皇家香港軍團。
駐港部隊人員前往香港前,需要學習《基本法》、《駐軍法》、香港法律及了解香港社會的情況。
重大事件
首次公開閱兵
2004年8月1日,解放軍駐港部隊在石崗軍營舉行盛大閱兵式。這是駐港部隊進港自1997年來首次公開舉行的閱兵儀式。
航空兵首次港內實彈訓練
2013年3月21日至22日,
中央電視台中文國際頻道首次播出駐港部隊航空兵團的武裝直升機在香港西部某訓練靶場進行了實彈訓練,分別以
飛彈、
火箭彈及
航炮攻擊了不同目標,百分百中。這是駐港部隊航空兵團首次在香港境內進行實彈訓練。3月28日,中國中央電視台報導,駐港部隊進行了海空聯合巡邏訓練,為同月第二次類似訓練。
習主席授予駐港部隊獲榮譽稱號
2017年6月13日,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簽署命令,授予駐香港部隊某旅特種作戰一連“香港駐軍模範特戰連”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