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發音 zài zuò féng fù
釋義 再作:重做;馮婦:人名。
詞義 比喻再乾舊行業。
示例
曾經有位總長,聽說,他的出來就職,是因為某公司要來立案,表決時可以多一個贊成者,所以再作馮婦的。——
魯迅《
而已集·反“漫談”》
孟子曰:“是為馮婦也。晉人有馮婦者,善博虎,卒為善士。則之野,有眾逐虎,虎負隅,莫之敢攖,望見馮婦,趨而迎之,馮婦攘臂下車,眾皆悅之,其為士者笑之。
馮婦“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雖立志成為善人,不再博虎,但受不了眾人慫恿,又重操故技而為士者所恥笑。後常以“馮婦”代指重操舊業,如“
重作馮婦”或“又作馮婦”。
出處
《孟子·盡心下》:“晉人有馮婦者,善搏虎,卒為善士;則之野,有眾逐虎,虎負嵎,莫之敢攖;望見馮婦,趨而迎之,馮婦攘臂下車,眾皆悅之,其為士者笑之。”
翻譯:
晉國有個人叫馮婦的,善於打虎,後來成了善士,不再打虎了。有次他到野外去,看到有很多人正在追逐一隻老虎。那老虎背靠著山勢險阻的地方,沒有人敢去迫近它。大家遠遠望見馮婦來了,連忙跑過去迎接他。馮婦挽袖伸臂地走下車來,眾人都很高興,這件事卻被士人們當成了笑話。”
簡析:士人們譏笑他什麼?
譏笑他重操舊業,又乾起了打虎的勾當,而把自己做善士的追求放棄了。所以,“再作馮婦”作為一個相關成語,是指人應該明己見機守義,不應因環境而輕易放棄自己的追求與原則。簡言之.就是不應“再作馮婦”。
但我們從
孟子這段話的語氣里又感到他並不是完全否定馮婦的作為,因為“再作馮婦”實際上得到眾人的擁護,而只是士人們在譏笑他。難道孟子竟會因為怕士人譏笑而不再去勸齊王開倉救民嗎?
關於這個問題,
朱熹有個解釋,他認為主要因為孟子說這話的時候,是齊王已不願意用他,不願意聽他的話了,而孟子自己也知道這個情況,已準備離開齊國了,所以才有這種說法。
可見,孟子說這段話時是處在一種矛盾的心態中,正如馮婦再次打虎,“再作馮婦”一樣,不再次去打虎吧,眾人正有危難需要自己。再次去打虎吧,又放棄了自己的追求與主張,且為士人所譏笑。孟子也是一樣,不去再勸齊王吧,災民的確需要救濟。再次去勸齊王吧,明知他不會聽,而自己正準備離開齊國,再去勸他,不是又放棄了自己離開齊國的打算了嗎?何況,如果自己現在還要去勸齊王,必然受到齊王身邊一批被重用的人的譏笑。權 衡的結果,還是不準備去“再作馮婦”。其實,學生陳臻是了解老師的處境和心情的。所以在向老師提出大家的願望後馬上又說 “殆不可復”。
不管怎么說,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孟子之所以說出再作馮 婦的典故,是表明了他對自己行為的一種把握,一種審時度勢。這正如趙歧注《孟子》說:“可為則從,不可則凶。言善見用,得其時也非時逆指,猶若馮婦。暴虎無已,必有害也。”這可以說是 對孟子心態的深刻揭示。
那么,這對我們又有什麼啟發呢?應該認為,是不是“再作 馮婦”並不絕對,關鍵是要審時度勢,把握自己。如果“可為”, 如果“見用”而“得其時”,再做一次馮婦也未嘗不可。如果“不可”,如果‘非時逆指”,則不可“再作馮婦”,以免“暴虎無已, 必有害也”,而且還會受到有識之士的恥笑。
古人名字與性別
名字是一個人的呼號,是區別此人與彼人的重要標誌。現在,人們起名時非常注意它所包含的意義,而我國古人起名字,並不注意這些,為了方便呼叫,古人曾以天干作名字,諸如太甲、武丁、盤庚、高辛之類即是,更有圖簡便者,竟將數目字當作名字。
到了後來,根據男女的不同特徵,男人的名字多取義於勇猛威武,而女子的名字則多用花草芬芳。這樣,從名字中我們就可以判定一個人的性別。
以上所言只是一般情況,在古人中,有時卻不容易從名字上區別出男女來。比如馮婦、
徐夫人、
丁夫人、
閻艷等他們都是男人。在古代,男性起個十足女人名字的,實在不乏其人。例如,
魯隱公的名字叫息姑,《
史記》中
惡來的兒子名叫
女防,《
後漢書》有一男人取名
魯女生。還有,後魏昭成帝之子取名閼婆,唐朝的
李君羨其小名叫五娘,五代時後唐有個刺史李存儒,他的原名叫楊婆兒,後來唐莊宗賜他姓李,取名存儒,才從名字上恢復了男性。
歷史上也有不少從名字上看似男性,而實際卻是女性的人。漢武帝的衛夫人字子夫,她二姐名少兒,漢代受霍光太太之命去毒死許皇后的女醫,姓淳于,名衍,字少夫。《後漢書》中鮑宣之妻姓桓,字少君。三國時吳王孫權小女名小虎。孝武帝路太后名惠男,陳武帝的章皇后名耍兒,如此等等,不一而足。還有更奇怪者,南齊時,宮女韓蘭英在宮中教授宮娥習文藝,到了晚年,宮中的人都稱她為“韓公”。
由於以上所提及的男為女名和女為男名,我們發現,從名字上很難正確地區分性別。所以在讀史時,我們應該認真區別,以免引起誤會,鬧出笑話。
提到馮婦的明代寓言
馮婦搏虎
東甌①之人謂火為虎,其稱火與虎無別也。其國無陶冶②,而覆屋以茅,故多火災,國人鹹苦之。海隅③之賈人適晉,聞晉國④有馮婦⑤善搏虎,馮婦所在則其邑無虎,歸以語東甌君。東甌君大喜,以馬十駟⑥、玉二珏⑦、文錦十純⑧,命賈人為行人⑨,求馮婦於晉。馮婦至,東甌君命駕⑩,虛左⑾,迎之於國門外,共載而入館⑿,於國中為上客。明日,市有火,國人奔告馮婦,馮婦攘臂⒀從國人出,求虎弗得。火迫於宮肆⒁,國人擁馮婦以趨火,灼而死。於是賈人以妄得罪,而馮婦死弗悟。
註解
① 東甌(ou1):甌,浙江溫州地區及其附近。
② 陶冶:燒制陶器(和冶鍊金屬),引申指磚瓦。
③ 海隅:海邊,靠近海的地方。
④ 晉:周代國名,在今山西及河北南部一帶。
⑥ 駟(si4):計數馬匹的單位。
⑦ 珏(jue2):本作“珏”,指合在一起的兩塊玉。即白玉一雙。
⑧ 純(tun2):匹、段,指綢帛。
⑨ 行人:使者的通稱。
⑩ 駕:古時帝王車乘的總稱。
⑾
虛左:古時以左為尊,空著左邊的位置以待兵客叫“虛左”。
⑿館:寓居。
⒀攘(rang3)臂:捋起袖子,伸出臂,形容準備搏鬥的姿態。
⒁官肆:宮,帝王的住所;肆,手工業作坊。
譯文
東甌的人把“火”叫作“虎”,他們發“火”和“虎”的字音沒有區別。他們的國家沒有磚瓦,而蓋屋頂子全用茅草,所以多火災,國人都吃過它的苦頭。靠海邊的地方,有一個商人到了
晉國,聽說晉國有個叫馮婦的人善於同虎搏鬥,馮婦所到的地方就沒有老虎。商人回來把這件事告訴了東甌國君。東甌國君聽了高興,用馬四十匹、白玉兩雙、
文錦十匹作禮物,命令商人做使者,到晉國聘請馮婦。馮婦應邀到來,東甌
君命駕車,
虛左(以左為貴),親自在國門外迎接他,又一起乘車進入賓館,把他當做國中的上賓款待。第二天,市中起火,國人奔告馮婦,馮婦捋袖伸臂跟隨國人跑出來,找老虎搏鬥,卻沒有找到。這時大火迫向宮殿店鋪,國人簇擁著馮婦就奔向大火,馮婦被燒灼而死。於是那個商人因為說假話獲罪,但馮婦卻至死也沒搞清是怎么回事。
評語
由於言語不通,火虎不分,一字之差釀成房毀人亡的悲劇,令人啼笑皆非。因此,辦事應嚴肅認真,一絲不苟;馬虎從事,似是而非,必然鬧出笑話,甚至釀成大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