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馬鞍山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2009〕61號)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馬鞍山市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馬機編〔2009〕35 號)精神,設立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為市政府組成部門。

馬鞍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是負責本市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推進信息化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馬鞍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是原來的政府組成部門,機構改革中更名為馬鞍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鞍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 外文名:Maanshan Economic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mission
  • 上級機構:馬鞍山市人民政府
  • 機構類型:馬鞍山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機構領導,機構設定,內設機構,下屬單位,機構職責,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其他事項,

機構領導

市經信委黨組書記、主任 聖國
市經信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王光裕
市經信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夏為順
市經信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王黃來
市經信委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俞靜
市經信委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張文順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承擔機關、收發、檔案、機要、保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及信訪接待、市長公開電話辦理工作;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接待工作;制定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負責機關保衛、車輛管理等事務;負責機關資產、財務等行政後勤事務管理。負責機關人事管理及文明創建工作。
(二)經濟運行科
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負責工業經濟新增長點的培育和監控;負責工業經濟運行的調節,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有關銀企合作等工作;負責船舶製造行業管理、安全生產及產業政策實施。負責全市企業易製毒化學品的管理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履約工作。
(三)綜合信息科
研究提出近期工業經濟工作的目標、政策和措施;負責組織開展委業務工作的考核、評比。負責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平衡、匯集工作;負責對利用國家、省、市財政資金的工業和信息化相關項目的實施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的牽頭督查工作。牽頭組織委內重要檔案、綜合性業務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市人大、市政協定案、提案、建議的牽頭辦理工作。負責信息的編報工作。
(四)中小企業局
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全民創業和非公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指導中小企業和非公經濟創業、創新,推動建立完善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承擔發展民營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全民創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專、精、特、新”企業的培育考核工作。負責中小企業的統計、分析工作,推動全市中小企業統計信息網路建設;指導中小企業資產評估和財務管理;引導、推動成長性中小企業加快發展;指導中小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五)法規培訓科(行政審批科)
負責有關經濟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對經濟法規和行業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委機關的法律諮詢和行政複議、應訴工作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培訓的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工程類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指導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
負責委行政審批工作,負責煤炭經營資格證初審、電力設施保護區內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作業許可審批、市級工業投資和技術改造項目備案、資源綜合利用產品(項目)初審、新型牆體材料產品初審、新型牆體材料在建築工程中套用比例核實。
(六)產業規劃科
組織實施國家、省產業政策,制定工業中長期規劃,研究提出產業發展方向、重點發展行業有關政策建議,監督檢查產業政策落實情況,協調推進產業結構調整。擬訂、執行相關行業準入條件、研究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生產性服務業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負責產業發展安全工作;組織開展
實施國家鼓勵、限制和淘汰的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工作。承擔鋼鐵、化工、建材、輕工、紡織、醫藥、食品、家電、稀土以及新材料等行業管理工作,分析匯總行業相關情況。
(七)技改科技科
負責全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技術改造、技術創新項目組織實施、協調服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提出工業技術改造及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的建議,編制中長期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投資項目規劃以及年度全市工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項目投資導向計畫,負責市本級工業技術改造項目庫建設;負責組織開展“產、學、研”合作,指導企業科技交流與合作;負責擬訂及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負責組織推動企業技術創新、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有關科技重大項目和行業技術基礎工作,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負責企業技術創新支撐體系和創新基地建設;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八)資源電力科
擬定工業、信息化相關產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負責考核工作,組織開展節能監察;指導和推動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負責貫徹實施有關電力法規和政策,承擔電力工業,負責電力資源配置,監測調控電力生產運行,指導協調電力生產調度,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負責電力生產應急管理,指導電力安全生產管理,參與電力生產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負責供用電的巨觀調控和大規模停電預案的組織實施。
(九)企業改革與發展科
協調解決企業改革的相關重大問題;擬訂和實施企業管理現代化規劃,組織和推動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指導企業經營管理、產品創牌、質量認證工作;指導實施企業標準的劃分和認證工作;負責企業先進管理成果認定和推廣,推動企業管理創新;指導企業加強質量管理,組織開展企業質量振興活動;指導和推動企業廠務公開;承擔市減輕企業負擔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推進學習型企業創建工作。
(十)經濟協作科
指導企業參與國際貿易和開拓國際市場,負責企業“走出去”投資活動的協調和服務;指導企業引進國外智力,開展國際合作培訓;負責組織企業參加國內外相關會展、促進企業對外交流與合作;協調企業參與政府採購競標和進出口信貸、出口信用保險等工作;指導企業外宣工作和有關外事工作。
(十一)生產運輸協調科
組織擬訂工業生產重要物資運輸應急方案,負責重要物資和緊急情況下應急物資的生產、供應和儲運的組織、協調工作;監測分析交通運輸生產情況,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參與重點交通方面有關項目的論證審查和綜合交通的管理;負責鐵路無人監護道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審核道路檢查站、收費站、稽查站的設定。負責市內鐵路、公路、水運等多種運輸方式在經濟運行中的銜接和組織協調,推動聯合運輸。
(十二)信息產業發展科
負責擬定信息產品、軟體業、信息服務產品、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的協調、指導和統計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信息產業的產品、從業人員和企業資質的市場準入、資格認定和資質管理的申報工作;負責信息服務業市場監管和質量監督;負責“雙軟”認證、產品評測和登記的組織管理與審核工作;承擔電子信息產業行業管理工作。
(十三)離退休工作辦公室
負責貫徹落實黨的離退休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為離退休人員服務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落實離退休人員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組織引導離退休人員積極參與兩個文明建設;編制離退休人員經費的預、決算;組織安排適合老同志的文體活動及節日慰問、走訪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工作。

下屬單位

市牆體改革辦公室
市信息化管理辦公室

機構職責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國務院、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的職責
1、將原市經濟委員會(市中小企業發展局)的職責、原市信息產業辦公室信息產業有關職責,整合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將原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的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職責,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3、將原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的審批核准國家、省和市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的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職責,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4、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的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的擬訂及組織實施職責,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三)劃出的職責
1、將原市經濟委員會的車用乙醇汽油推廣辦公室職責,劃入市商務局。
2、將原市經濟委員會的研究提出改善企業融資措施、拓寬企業融資渠道、擔保行業管理職責劃入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3、將原市經濟委員會承擔的指導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職責,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經濟、信息化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並組織實施經濟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的規劃、計畫、產業政策和行業管理,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產業經濟運行態勢並整理、發布信息,調節經濟日常運行;收集、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提出解決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的意見和建議。承擔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三)負責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承擔市發展民營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全民創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創業創新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研究制定全市中小企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推進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安排中小企業發展有關專項資金。
(四)擬訂並組織實施煤電運等要素保障的政策措施,協調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綜合運輸;承擔電力工業管理與運行監測工作,監督指導電力調度,指導電力生產安全管理,協調電力生產的重大問題;負責市級醫藥儲備管理。
(五)負責工業和信息產業技術改造工作,提出工業、信息化技術改造投資規模和方向的建議,提出行業投資布局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並對重點項目進行監管和督查。
(六)擬定並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推動企業技術創新;指導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引進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建立和完善企業技術創新支撐體系;推動產學研聯合。
(七)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相關產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指導和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節能環保產業的發展;負責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材料節能管理工作。
(八)指導企業的改革和發展工作,促進企業制度和管理創新,指導企業加強經營管理,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研究提出發展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的政策措施;組織開展企業質量。
(九)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擬訂相關政策措施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計算機網融合發展,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承擔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承擔信息安全管理的職責,指導和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安全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指導企業開展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企業對外貿易工作;指導和扶持企業開拓市場,促進企業產品出口;規範和促進為企業提供服務的各類中介組織、行業協會等自律性組織的發展。
(十一)研究擬定經濟管理幹部和工程技術人員的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企業智力引進,開展國際交流合作,指導企業職工教育培訓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行政編制49 名。

領導職數

領導職數:主任1 名,副主任3 名,紀檢組長1 名,總經濟師1 名;中小企業局局長1 名(按副處級高配),離退休工作辦公室1 名(按副處級高配);科級領導職數18 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 名)

其他事項

市信息產業辦公室由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改為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管理,更名為市信息資源管理辦公室,掛市黨政綜合網路信息中心牌子,機構規格為副處級,編制由12 名調整為10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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