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與“是”
《莊子·
齊物論》中提到了“彼”與“是”兩個名詞,繼而闡述了“馬非馬”的理論。只有理解了《莊子·齊物論》中“彼”與“是”的真正含義,才能解釋“馬非馬”的意義。關於其中“彼”與“是”的理解,
南開大學張榮明教授認為其有特定含義:“‘彼’表示事物自己的狀態,是‘自在之物’。‘是’表示我們觀察到的事物狀態,是‘認知之物’。兩者不盡相同。基於世俗人們的立場,認知之物就是自在之物;基於超越主體性的立場,自在之物不是世俗的認知之物,無論有多少認知者或認知視角,都無法全面反映自在之物的本質。通俗的講也就是,站在事物自己的立場,我們不能觀察到其狀態;我們知道的事物的樣子,僅僅是因為我們看到它是這個樣子。”
這個觀點強調了認知的主體性。比如,人和動物之間的認知是有差異的,人看到的事物的樣子與動物看到的事物樣子不同。不同的人的認知也是不同的,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立場,世界上不存在兩個認知完全一樣的人。莊子認為,人應該超越認知的主體性,任何人都生活在一定的時間、空間當中,我們的認知應該超越這個時間和空間,“忘年忘義,振於無境”,看待問題時不要基於自己的視角和立場。
馬非馬
回到“馬非馬”,人類眼中馬的樣子和其它生物眼中馬的樣子不同,不同的人看到的馬的樣子可能都不盡相同,就像大多數
哺乳動物(牛、羊、貓、狗等)不能分辨顏色,所以它們看到的馬的樣子與我們看到的就不同。
更深一層的含義,我們將視角打開會發現,有很多科學的例子可以證明這一理論。
康德的《
純粹理性批判》所說的“物自體”與“現象”與莊子“彼”與“是”理論有頗多相似之處。現代科學的研究也表明,任何主體性的認知都有局限性,不同的認知主體所感知的事物具有差異性。現代心理學研究的成果表明,人如同一架精緻的儀器,人的感知能力有一定閾值,超出該閾值的存在物,人覺察不到。比如人類看到的光的波長範圍僅僅是很小一部分而已。人的認知能力是有限的。量子物理學也告訴人們,世界上的存在物本身並不具有絕對的性質,也不僅僅是我們通常所認知的那種形式的存在。如薛丁格論認知、波粒二象性等。也就是說,事物本身並沒有絕對的特質,是觀察者賦予了事物特定的性質。“馬非馬”這一理論告訴我們要破除習慣思維的框限,不斷的發現和認識真理。(詳見張榮明教授論文:《<莊子·齊物論>論“彼”與“是”》,《
南開學報》2013年第6期)。
張榮明教授認為,莊子的“馬非馬”理論與公孫龍的“白馬非馬”理論存在很大的區別。“馬非馬”是一個
認識論命題,告訴我們認識的局限性。而“白馬非馬”是一個
邏輯學問題,探討了“名”與“實”的關係,闡明概念與判斷。一些學者將其混為一談,認為“馬非馬”與“白馬非馬”都是詭辯,是值得商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