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武當山旅遊經濟特區。竹山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對十堰市武當山旅遊特區國土資源局原局長馬小麗(副處級)以涉嫌濫用職權罪、貪污罪向竹山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小麗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1年10月
- 職業:丹江口市武當山旅遊經濟特區黨政辦副主任、接待辦主任
- 性別:女
丹江口市武當山旅遊經濟特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研究所,
丹江口市武當山旅遊經濟特區
馬小麗 女,1961年10月生,中共黨員,大專文化,丹江口市武當山旅遊經濟特區黨政辦副主任、接待辦主任。1976年11月~1990年9月任武當山糧所出納員,1990年10月~1991年9月任武當山糧所副主任,1991年10月~1993年12月任武當山鎮副鎮長,1994年1月至今任特區黨政辦副主任、接待辦主任、賓館總經理。能夠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嚴格依法經營,狠抓黨組織建設,率領職工團結奮進,努力完成各項工作目標。廉潔自律,嚴格要求自己,積極為地方經濟發展作貢獻,加強職工隊伍建設,深化內部改革,注重抓好職工崗位技能培訓和文化理論素質的提高,銳意改革、合力進取,使武當山賓館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取得了豐碩的成果。是丹江口市第十三屆人大代表。竹山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對十堰市武當山旅遊特區國土資源局原局長馬小麗(副處級)以涉嫌濫用職權罪、貪污罪向竹山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研究所
馬小麗,研究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研究所,從事20餘年勞動工資理論法規政策研究和人力資源領域的管理諮詢。曾被破格評聘為副研究員,2003年被評聘為研究員。先後任勞動工資研究所微觀室負責人、巨觀室副主任,現任基礎理論室主任;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學術委員會委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委員。
首創勞動增加值(LVA)理論和第四次分配理論。出版著譯書刊及發表課題、論文、文章總計百餘萬字,其中一些成果被政府部門政策法規檔案採納。主持數十家企事業單位人力資源與薪酬和績效管理諮詢方案設計工作;我國著名的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及薪酬績效設計培訓師,全國專業培訓和內訓班授課數百場,授課以其思路清晰和深入淺出而著稱,倍受廣泛讚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