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服務補貼制度

養老服務補貼制度是指對於低收入的高齡、獨居、失能等養老困難老年人,經過評估,採取政府補貼的形式,為他們入住養老機構或者接受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提供支持的一種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養老服務補貼制度
  • 所屬地區:中國
  • 屬性:法律法規
  • 分類:制度
養老服務現狀,數據,

養老服務現狀

2010年11月7日,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在江蘇無錫舉行的全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推進會上透露,我國將建立養老服務補貼制度。民政部部長李立國表示,我國自1999年步入人口老齡化社會以來,日益呈現老年人口基數大、增長快,高齡化、空巢化趨勢明顯,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比例高等態勢。
為此,我國將完善政府供養制度,對於城市“三無”、農村“五保”老人,採取集中供養或分散供養的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不低於當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並建立自然增長機制。建立高齡補貼制度,逐步將本地區80周歲以上老年人納入高齡補貼保障範圍,按月向符合條件的老年人計發高齡補貼。
我國還將積極探索建立由政府主導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鼓勵和引導商業保險公司開闢長期護理保險業務,減輕民眾長期高額護理費用壓力。
要建立養老機構院長崗前培訓和養老護理員持證上崗制度,爭取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增設養老服務相關專業和課程,加快培養老年醫學、護理、營養和心理等方面的專業人員。
“十二五”時期,應當朝著城市街道社區有社會養老服務功能、社會有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縣(區)有綜合性社會福利中心、設區市有多所養老服務機構,每千名老年人擁有各類養老床位數達到30張的目標邁進。

數據

截至2010年10月, 我國城鄉空巢家庭超過50%,部分大中城市達到70%;農村留守老人約4000萬,占農村老年人口的37%,城鄉家庭養老條件明顯缺失。相關統計數據還顯示,截至2009年底,我國1.67億老年人中,80周歲及以上的高齡老人1899萬,占11.4%,他們之中多數人逐步進入半自理或不能自理狀態。我國有失能老人1036萬、半失能老人2123萬,共占老年人口總數的18.9%,他們不同程度地需要提供護理照料服務。截至2010年10月, 我國已有各類養老機構38060個,擁有床位266.2萬張,收養各類人員210.9萬人。儘管如此,我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總量仍然不足。我國養老床位總數僅占全國老年人口的1.59%,不僅低於已開發國家5%-7%的比例,也低於一些開發中國家2%-3%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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