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療骨折

骨折病人除了在最初一些日子裡可能伴有輕微的全身症狀外,其餘時間裡大多沒有全身症狀,所以和一般健康人的日常飲食相仿,選用多品種、富有各種營養的飲食就可以了。要注意使食物易於消化和吸收,慎用對呼吸道和消化道有不良刺激的辛辣品(辣椒、生蔥、芥末、胡椒)等。

一般飲食原則,早期,中期,後期,

一般飲食原則

食療骨折食療骨折
骨折病人除了在最初一些日子裡可能伴有輕微的全身症狀外,其餘時間裡大多沒有全身症狀,所以和一般健康人的日常飲食相仿,選用多品種、富有各種營養的飲食就可以了。要注意使食物易於消化和吸收,慎用對呼吸道和消化道有不良刺激的辛辣品(辣椒、生蔥、芥末、胡椒)等。在全身症狀明顯的時候,應給予介於正常飲食和半流質飲食之間所謂軟飯菜,供給的食物必須少含渣滓,便於咀嚼和消化,烹調時須切碎煮軟,不宜油煎、油炸。

以上是骨折病人的一般飲食原則。為了更快更好地促進骨折癒合,骨折病人還應根據骨折癒合的早、中、晚三個階段,根據病情的發展,配以不同的食物,以促進血腫吸收或骨痂生成。
食療骨折食療骨折

早期

(1-2周)
受傷部位瘀血腫脹,經絡不通,氣血阻滯,此期治療以活血化瘀,行氣消散為主。中醫認為,"瘀不去則骨不能生"、"瘀去新骨生"。可見,消腫散瘀為骨折癒合之首要。飲食配合原則上以為主,如蔬菜、蛋類、豆製品、水果、魚湯、瘦肉等,忌食酸辣、燥熱、油膩,尤不可過早施以肥膩滋補之品,如骨頭湯、肥雞、燉水魚等,否則瘀血積滯,難以消散,必致拖延病程,使骨痂生長遲緩,影響日後關節功能的恢復。在此階段,食療可用三七10克,當歸10克,肉鴿1隻,共燉熟爛,湯肉並進,每日1次,連續7-10天。
食療骨折食療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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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

(2-4周)
瘀腫大部分吸收,此期治療以和營止痛、祛瘀生新、接骨續筋為主。飲食上由清淡補充,以滿足骨痂生長的需要,可在初期的食譜上加以骨頭湯、田七煲雞、動物肝臟之類,以補給更多的維生素a、d,鈣及蛋白質。食療可用當歸10克,骨碎補15克,續斷10克,新鮮豬排或牛排骨250克,燉煮1小時以上,湯肉共進,連用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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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期

(5周以上)
受傷5周以後,骨折部瘀腫基本吸收,已經開始有骨痂生長,此為骨折後期。治療宜補,通過補益肝腎、氣血,以促進更牢固的骨痂生成,以及舒筋活絡,使骨折部的鄰近關節能自由靈活運動,恢復往日的功能。飲食上可以解除禁忌,食譜可再配以老母雞湯、豬骨湯、羊骨湯、鹿筋湯、燉水魚等,能飲酒者可選用杜仲骨碎補酒、雞血藤酒、虎骨木瓜酒等。食療可用枸杞子10克,骨碎補15克,續斷10克,苡米50克。將骨碎補與續斷先煎去渣,再入餘2味煮粥進食。每日1次,7天為1療程。每1療程間隔3-5天,可用3-4個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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