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農產品產地環境質量評價標準

食用農產品產地環境質量評價標準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落實國務院關於保護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精神,保護生態環境,防治環境污染,保障人體健康,建立和完善食用農產品產地環境質量標準,制定本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食用農產品產地環境質量評價標準
  • 外文名:Farmland environmental quality evaluation standards for edibleagricultural products 
  • 作用:環境空氣品質的各個項目評價方法
  • 適用範圍:本標準適用於食用農產品產地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標準正文
食用農產品產地環境質量評價標準
Farmland environmental quality evaluation standards for edibleagricultural products ( HJ332-2006 2007-02-01實施)
本標準規定了食用農產品產地土壤環境質量、灌溉水質量和環境空氣品質的各個項目及其濃度(含量)限值和監測、評價方法。本標準適用於食用農產品產地,不適用於溫室蔬菜生產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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