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必需營養素添加通則(GB/T 23526-2009)》由全國特殊膳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中國食品發酵工業研究院、北京大學第三醫院運動醫學研究所負責起草,適用於添加必需營養素食品的生產和流通。該標準於2009年8月1號開始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食品中必需營養素添加通則
- 外文名:General Principles for the Addition of Essential Nutrients To Foods
- 標準號:GB/T 23526-2009
- 實施日期:2009-08-01
- 發布日期:2009-04-27
- 發布部門:國家標準化管委會、國家質檢總局
前言
範圍
術語和定義
營養素
必需營養素
營養等同
替代食品
強化
復原
特殊用途食品
營養素密度
標準化
基本原則
- 添加必需營養素的目的
復原。
替代食品的營養等同。
強化。
確保特殊食品中適當的營養素組成。 - 添加的必需營養素含量不應導致該營養素攝入過量或不足,添加時要綜合考慮該營養素的其他食物來源。
- 添加的必需營養素不應影響其他營養素的代謝。
- 在包裝、貯藏、流通和加工條件下,添加到食品中的營養素應穩定。
- 添加的必需營養素在生物學上應可被機體利用。
- 添加的必需營養素不應影響食品的色澤、滋味、風味、組織等特性,不應明顯縮短食品貨架期。
- 應採用合適的加工方式和設備添加必需營養素。
- 必需營養素的添加不應在食品的營養價值質量上誤導或欺騙消費者。
- 添加營養素的成本應合理。
- 應建立檢測、監控食品中營養素添加水平的方法和措施。
- 制定必需營養素食品添加的標準、法規或指導方針時,應該必需營養素的添加理由和添加量。
分類
- 食品強化是一種政府職責,應根據存在的公共營養問題、目標人群特點和當地食品消費習慣,確定添加營養素的種類、數量和載體食品。
- 食品強化時應滿足的條件:
- 科研資料已表明某個人群或多個人群需要增加某必需營養素的攝入。這些證據包括因攝入不足而導致該營養素缺乏的臨床或亞臨床現有資料,或者因飲食習慣改變而在未來可能引起該營養素缺乏的分析資料。
- 選擇目標人群的大眾化食品作為載體進行營養素強化。
- 所選載體食品的攝入量應穩定不變,並知其食用量範圍。
- 添加營養素應足量,使目標人群以常規食用該強化食品,即可糾正或預防營養素缺乏。
- 添加營養素的量不能因消費者大量食用該強化食品而導致該強化營養素攝入過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