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性稽核

風險性稽核亦稱 “審慎性稽核”。以保護存款人利益和金融業的健康經營為目的的稽核監督。是中央銀行為防止金融企業發生經營不當,過度競爭,破壞金融市場穩定,干擾貨幣政策實施而事先採取的監督措施。稽核內容為資產充足性、資產質量、資產流動性、盈利狀況和經營管理水平。

從國際上看,它始於70年代,進入80年代以來,隨著世界經濟和金融的進一步國際化、自由化,金融市場的不穩定性日漸突出、各國中央銀行都逐漸把稽核監督的重點由傳統的貨幣政策、金融法規執行監督轉向風險性稽核。中國自1990年起開始將風險性稽核納入稽核工作的議事日程,並利用世界銀行技術援助,在交通銀行進行試點,至90年代中期,中國人民銀行基本上將風險性稽核與合規性稽核並重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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