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因素分析法

風險分析法一般指本詞條

風險因素分析法是指對可能導致風險發生的因素進行評價分析,從而確定風險發生機率大小的風險評估方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風險因素分析法
  • 釋義:評價分析
  • 性質:調查風險
  • 類型:學科理論
定義,關鍵,運用,案例分析,

定義

其一般思路是:調查風險源→識別風險轉化條件→確定轉化條件是否具備→估計風險發生的後果→風險評價。比如,被審計單位所處的外部環境是固有風險的一個風險源,該風險源轉化為風險的條件是外部環境惡化,如市場競爭劇烈、有效需求不足或產品生產受到國家政策的限制等。如果被審計單位所處的外部環境變壞,企業發生舞弊、欺詐行為,粉飾財務報表的可能性就加大,固有風險也相應增大。目前,套用風險因素分析法評價固有風險的通常作法是,審計人員在綜合考慮上述因素之後,如果各項因素都比較好,出錯的可能性比較小時,認定固有風險的水平在50%左右為宜;反之,如果有跡象表明有可能存在重大差錯,那么審計人員應直接將固有風險水平定為100%。

關鍵

風險因素分析法的關鍵之一,在於對各個因素風險程度的估計。各個因素風險程度通常可以採用描述法,即以“高、中、低”或“好、較好、中等、較差、差” 等標準來描述。但由於所分級別一般都比較有限,這種描述估計結果的方法往往過於粗略,只能大體反映各因素的風險程度,也不便於審計人員考察其對最終固有風險的影響。另外一種常用方法就是打分法,即將各因素的具體情況與標準水平做一比較,然後根據其差異情況用絕對分值來表述要素的風險程度。與描述法相比,打分法能夠較詳細地反映各要素的風險程度,也有利於審計人員考察其對最終固有風險的影響。
風險因素分析法的另一個關鍵問題,是估計各個因素風險程度對最終固有風險的影響程度。由於與固有風險的敏感關係不同,不同的因素對最終固有風險的影響是不同的。在評價固有風險時,這種影響差別是通過給不同的因素設定不同的權數來區分的。而這些權數一般採用經驗值設定或根據專家意見確定。

運用

事實上,審計人員想對固有風險各因素進行準確分析存在一定的困難,即使是定量分析也存在很大的主觀性。這是因為,固有風險因素的風險機率的確定完全是主觀的,是憑據審計人員的主觀經驗予以確定的。也就是說,是在對影響固有風險的因素進行全面分析的基礎上確定一個非常主觀的機率。用這個主觀性的機率表述固有風險因素的客觀狀況及趨勢,並使之成為固有風險評估系統的信息接入口,必然使固有風險的評估帶有很大的主觀性。因此,從本質上來說,對審計風險要素的分析計量就是對審計判斷的定量化,這是一種主觀的行為。
儘管如此,我們仍可以通過局部改進該評估系統來減少其中的人為因素,增強其客觀性。比如說採用打分法就比普通的分等級評價更能詳細地反映各固有風險影響要素的風險程度。在確定各個因素風險程度對最終固有風險的影響程度的權數時,也可以採用數學上的判斷矩陣來計算,以增加其準確性。
對評估系統進行改進的思想前提是這樣的:由於人們認識客觀世界的能力是有限的,一般情況下,對於簡單事物進行分析判斷的準確性要比對複雜事物進行分析判斷的準確性更高,所以對評估系統的判斷事項的劃分越細越有利於人們對該判斷的準確計量。判斷矩陣將各個風險因素對最終固有風險影響程度的判斷,變換為各因素間的兩兩比較,然後通過數學計算對各因素進行排序,從而確定各個風險因素對最終固有風險影響程度的不同。這樣,可使多因素的比較變成了兩個因素的比較,更便於操作,判斷結果也能更加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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