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微分析法,是指利用光學系統或電子光學系統顯微鏡,將肉眼所不能分辨的微小物體或物體的微細部分高倍放大,以期觀測和研究其結構和特性的方法。顯微鏡按用途可分為體視顯微鏡和生物顯微鏡兩大類。體視顯微鏡操作簡便,對標本要求不高,工作距離長,觀察時有較強的立體感,不需要對標本進行切片處理,因此體視顯微鏡在微電子、精密儀器儀表裝配與維修、微雕等領域有廣泛套用。生物顯微鏡由於用途不同、要求不同,又產生了許多新品種:顯微鏡檢法由傳統的明視野、暗視野發展出相差法、偏光方法;螢光方法也由透射光激發發展為落射光激發,使螢光效率大為提高,微分干涉相襯方法基於偏光方法,利用微分干涉稜鏡,能套用於醫學與生物學的樣品分析與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