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澤賢,澳門城市大學校董會主席顧問、《社會經濟發展研究》編委會主任、澳門城市大學校董會副主席、澳門城市大學教授、澳門城市大學原校長、中國自然辯證法研究會副理事長、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享受者。顏教授1969年畢業於武漢大學物理系,1982年研究生畢業於華南師範大學哲學研究所科學技術哲學專業,哲學碩士,美國阿姆斯壯大學榮譽博士,1988─1989年在原蘇聯基輔大學任高級訪問學者,1989─1997年任華南師範大學副校長,1997─2004年任華南師範大學校長,2002─2008年任廣東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主席,廣東省第8屆、第9屆政協委員。1991年獲國家人事部、教育部授予“中國有突出貢獻的博士、碩士學位獲得者”榮譽稱號,2000年獲日本創價大學最高學術獎和最高榮譽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