頸椎結核病灶清除術

頸椎結核病灶清除術

由於脊柱結構的主體為椎體,而椎體大部分成分是松質骨,其營養血管系終末動脈。因此,脊柱在負重較大的情況下易造成損傷,有利於結核桿菌通過血路傳播在椎體內停留並繁殖,引起椎體的結核病變。兒童脊柱結核多為椎體邊緣骨質破壞、產生乾酪樣壞死及膿腫。若膿腫向椎管內破潰,可壓迫脊髓導致下肢癱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頸椎結核病灶清除術
  • 外文名:Cervical tuberculosis surgery 
手術名稱,分類,ICD編碼,概述,適應症,禁忌症,術前準備,麻醉和體位,局部解剖,手術步驟,1.切口,2.顯露病灶,3.吸出膿液和清除病灶,4.閉合切口,術中注意要點,術後處理,

手術名稱

頸椎結核病灶清除術

分類

小兒外科/骨與關節感染的手術/骨與關節結核的手術/脊柱結核病灶清除術

ICD編碼

80.89

概述

骨與關節結核多繼發於肺結核和消化系統結核,在我國仍然是一種常見疾病,占結核病人的5%~10%。因為防癆工作的廣泛開展,本病的發病率一度明顯下降。但近年來國內外報導本病發病率有呈上升趨勢,據分析為發病低的環境改變,普遍對結核病的免疫力降低。骨關節結核被認為是全身結核或結核性菌血症的局部表現。根據最近吉林省結核醫院18810例的大宗病例報導,其中脊柱結核11865例,大關節結核3534例,其他3411例,經病灶清除術治療,優良效果達96.6%。肺結核為原發病灶,結核菌通過血行播散,進入骨與關節並形成結核病變及產生乾酪樣壞死,造成骨與關節軟骨的破壞。依據骨關節結核的演變過程,可分為單純骨結核、單純滑膜結核及全關節結核。結核病變只累及滑膜組織稱為單純滑膜結核,同樣,只有骨組織病變者稱為單純骨結核。倘若骨與滑膜組織均出現結核病變時,則稱為全關節結核。
由於脊柱結構的主體為椎體,而椎體大部分成分是松質骨,其營養血管系終末動脈。因此,脊柱在負重較大的情況下易造成損傷,有利於結核桿菌通過血路傳播在椎體內停留並繁殖,引起椎體的結核病變。兒童脊柱結核多為椎體邊緣骨質破壞、產生乾酪樣壞死及膿腫。若膿腫向椎管內破潰,可壓迫脊髓導致下肢癱瘓。也可能是由於椎管內膿腫使脊髓的血供受阻,抑或炎症刺激引起末梢血管栓塞的結果。當脊柱結核治癒若干年後逐漸出現截癱者,則多因椎管內骨嵴增生所致。兒童脊柱結核合併截癱的發病率約為18.5%~36.8%。
脊柱結核經臥床休息和抗結核藥物治療3個月以上,結核病變繼續擴大,或者出現寒性膿腫和發生脊髓壓迫症者,則應採取手術治療,進行結核病灶清除術。術後繼續臥床休息和抗結核藥物治療1年左右。在恢復過程中,如出現脊柱不穩定,可擇期做脊柱融合術。
骨與關節結核的治療包括全身支持、套用抗結核藥物及外科治療,特別是自從有效的抗結核藥物問世以來,許多病人經過休息,加強飲食營養及採用抗結核藥物等綜合治療,收到治癒的效果。但是,當保守治療效果欠佳時,則應選擇外科手術治療,具有縮短療程、早日恢復健康和保留肢體功能的優點。然而,也應認識到兒童骨與關節結核的病灶清除手術,有可能損傷對生長發育具有重要作用的骨骺及骺板組織,從而引起肢體畸形和發育障礙,產生不良後果。因此,對骨關節結核的治療,應該從整體考慮,採取綜合措施,嚴格掌握手術適應證,進而實現縮短療程、治癒疾病,並恢復肢體功能的目標。

適應症

頸椎結核病灶清除術適用於:
1.頸椎結核有膿腫形成或合併脊髓受壓,經系統抗結核治療2個月無明顯改善者。
2.頸椎結核膿腫潰破後,竇道經久不愈者。

禁忌症

1.身體其他部位有活動性結核病灶,如浸潤型肺結核、結核性腦膜炎等,應視為手術禁忌。但經治療痊癒或穩定者,仍可考慮手術治療。
2.經鏈黴素等抗結核藥物治療後,全身中毒症狀無改善者。
3.全身情況不佳或嬰幼兒、老年人、難以耐受手術者,應暫緩手術,換用他法治療。

術前準備

1.術前系統抗結核藥物治療2~3周,以減少或防止術中結核擴散。
2.頸椎破壞嚴重時須行顱骨牽引,以減少脊髓損傷。

麻醉和體位

全身麻醉。仰臥位,肩部墊高,頸椎保持過伸位,頭面部轉向對側。

局部解剖

局部解剖見示意圖。

手術步驟

1.切口

S1~2椎體結核合併椎旁膿腫可經口咽部入路。先局麻下行氣管切開並插管。用開口器保持口張開。口腔和咽後壁黏膜用硫柳汞消毒,用壓舌器將舌根下壓,並把懸雍垂縫在軟齶上,再用細紗條將食管和氣管入口暫封閉,防止膿液或血液流入。繼之,在咽後壁正中膿腫隆起處做縱形切口,長約3~4cm。
S3~7椎體結核合併椎旁膿腫者,可經胸鎖乳突肌前緣斜行切口入路,切口長約7~10cm。

2.顯露病灶

經口腔途徑時,切開咽後壁黏膜後,即可進入病灶。採取頸前斜切口者,切開皮膚,頸淺筋膜和頸闊肌後,分離胸鎖乳突肌內側緣與頸內臟間進入,可顯露頸前膿腫區。

3.吸出膿液和清除病灶

當頸前膿腫充分顯露後,先用18號注射針穿刺,並用鹽水紗墊將周圍組織保護。若膿腫張力較大時,應該縱行切開一小切口接吸引器,將膿液吸出後,再把此切口延長,用刮匙清除腫膿壁的肉芽組織及纖維組織,繼之,沿腫膿腔進入病變的椎間隙,清除死骨、壞死的椎間盤及乾酪樣壞死組織,注意動作輕柔,刮匙不宜進入過深,防止損傷脊髓。

4.閉合切口

病灶清除徹底後,用生理鹽水反覆沖洗,放入抗結核藥物和抗生素逐層縫合,閉合切口。

術中注意要點

1.由於頸部血管、神經均在手術切口範圍,如頸總、頸內外動靜脈及迷走神經、喉返神經等,應妥加保護,切勿損傷。
2.若從頸部左側入路時,應注意勿損傷乳糜管。

術後處理

頸椎結核病灶清除術術後做如下處理:
1.用頸部石膏領或頭頸石膏固定3~4個月。若頸椎破壞嚴重影響頸椎穩定者,則繼續採取顱骨牽引1~2個月後,再用頸部石膏領固定2~3個月。
2.繼續抗結核藥物治療6個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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