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收款銷售商品

預收款銷售商品是購買方在商品尚未收到前按契約或協定約定分期付款,銷售方在收到最後一筆款項時才交貨的銷售方式。預收款銷售方式下,銷售方直到收到最後一筆款項才將商品交付購貨方,表明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只有在收到最後一筆款項時才轉移給購貨方,銷售方通常應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在此之前預收的貨款應確認為預收賬款


核算
預收款銷售商品的核算:
採用預收賬款方式銷售商品,預收貨款時,按預收的貨款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預收賬款”科目。收到最後一筆款項發出商品時,按預收的貨款總額,借記“預收賬款”科目,按收到的最後一筆款項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確定的銷售商品收入金額,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按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同時,按銷售商品的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
在這種方式下,銷售方直到收到最後一筆款項才將商品交付購貨方,表明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只有在收到最後一筆款項時才轉移給購貨方,因此,企業通常應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在此之前預收的貨款應確認為負債(預收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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