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依據
根據《中共韶關市委、韶關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韶關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韶市聯〔2009〕18號),設立
韶關市物價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反價格壟斷、市場價格監管、價格監督檢查職責以及應對處置市場價格異常波動和市場價格突發事件的危機管理。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價格工作的方針政策和
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
。(二)負責價格分析、預測、預警和監控。提出年度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及價格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價格調控基金的設立、運作和管理,參與糧食風險基金、儲備制度的運作和監督,運用價格槓桿促進經濟發展。
(三)管理國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務價格及中介服務收費,組織價格聽證會,依法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相關管理工作,管理社團收費及在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外收取的保證金、抵押金、風險金等。
(四)依法實施市場價格監管,開展反價格壟斷,規範經營者價格行為,制止低價傾銷、牟取暴利、價格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指導行業價格自律,維護公平競爭的價格秩序。
(五)負責市場價格異常波動和市場價格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和危機管理工作。
(六)組織指導價格、收費社會監督,調查和處理價格投訴舉報,依法對商品和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者和中介組織價格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
(七)指導、監督市直業務主管部門及縣(市、區)價格、收費管理工作,協調、處理部門之間及縣(市、區)的價格、收費爭議,指導價格協會工作。
(八)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物價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
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計畫生育、財務、固定資產、離退休人員服務、黨群、紀檢、監察等工作。
(二)綜合法制科
組織全市價格政策調查研究,擬定年度居民消費價格指數預期目標;組織價格聽證;草擬綜合性價格和物價政策措施;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宣傳物價政策、法規;辦理提案、議案工作。
(三)收費管理科
組織實施有關收費政策和法規;負責行政事業性、經營服務性、中介服務、醫療、教育等服務收費項目、標準的管理;管理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外收取的保證金、抵押金、風險金等;依照管理許可權核定或審核上報新增行政事業性、經營(中介)服務性收費項目、標準;組織清理整治亂收費。
(四)價格管理科
管理國家列管的商品價格和交通運輸、公用事業和資源環境價格;管理水、電、管道燃氣相關的工程安裝價格;制定和調整市管產品價格管理辦法;制定或核准市管商品價格、經營差率;管理全市土地基準地價、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租金;對價格異動商品進行論證,提出價格干預措施和緊急措施方案。
(五)價格調控基金管理科
落實全市範圍內價格調控基金項目、標準的實施方案,提出價格調控意見;負責市區價格調節基金的徵集、使用管理。
(六)市場價格監管科
負責市場調節價商品和服務收費的價格監管;監管和規範市場價格行為,指導價格自律,協調價格爭議;負責市場價格的預警和應急工作;負責組織價格誠信、明碼標價等工作。
(七)價格檢查局
負責制定價格行政執法制度,組織實施價格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商品和服務價格、收費的執行情況;負責調查和處理價格投訴舉報,對價格違法行為、違法收費行為進行立案查處;指導監督縣(市、區)開展價格檢查工作。
人員編制
市物價局機關行政編制3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其中1名兼任價格檢查局局長);正科級領導職數6名、副科級領導職數7名。後勤服務人員數3名。
票價規定
關於市區公交票價有關問題的通知
市公共汽車公司:
你公司《關於開通武廣韶關火車站至韶關火車東站公交快線票價的請示》等收悉。根據市政府十二屆35次常務會議和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我局制定的韶關市區公交票價調整方案,經審核,現就新開通公交線路和調整部分公交線路票價等問題通知如下。
新開通公交線路票價
1、22路(韶關火車站至韶關火車東站)公交線路,單向里程13.5公里,空調車全程票價2.00元/人·次;
2、23路(韶關火車站至曲江江畔花園)公交線路,單向里程21公里,非空調車全程票價2.50元/人·次;
3、24路(中山公園至曲仁中學)公交線路,單向里程14公里,空調車全程票價2.00元/人·次。
延伸公交線路票價
1、1路公交線路,由電視台延伸至湞江區碧桂園,單向里程12.85公里,非空調車全程票價維持原1.50元/人·次不變;
2、17路公交線路,由森鑫汽車城延伸至韶關火車站,單向里程18.6公里,非空調車全程票價維持原1.50元/人·次不變。
非空調變更為空調車票價
黎市、壩廠、陳江、雄鷹四條專線非空調車變更為空調車,票價由現行1.50元/人·次統一調整為2.00元/人·次。
四、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原起始站名為“火車站”的全部變更為“火車東站”。
五、以上規定於2009年12月26日起執行。
附屬檔案:韶關市區各線路公共汽車票價標準表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主題詞:公交 票價 通知
韶關市區公共汽車票價標準表
(從2009年12月26日起執行)
線路
| 起始終點站
| 單程里程(公里)
| 是否 空調
| 票制
| 計算 單位
| 票價(元)
|
1
| 森鑫汽車城→碧桂園
| 9.85
|
| 一票制
| 人·次
| 1.50
|
2
| 火車東站→市機電技工學校
| 10
|
| 一票制
| 人·次
| 1.50
|
3
| 火車東站→粵北第二人民醫院
| 9.75
|
| 一票制
| 人·次
| 1.50
|
4
| 火車東站→冶煉廠(四村)
| 12
| 是
| 一票制
| 人·次
| 2.00
|
5
| 火車東站→西聯
| 16
| 是
| 一票制
| 人·次
| 2.00
|
6
| 火車東站→曲仁五礦
| 8.5
|
| 一票制
| 人·次
| 1.50
|
7
| 中山公園→市高級技校
| 10.6
| 是
| 一票制
| 人·次
| 2.00
|
8
| 火車東站→無線電五廠
| 6
| 是
| 一票制
| 人·次
| 2.00
|
9
| 火車東站→四一九醫院
| 7.25
|
| 一票制
| 人·次
| 1.50
|
10
| 森鑫汽車城→四一九醫院
| 10.6
| 是
| 一票制
| 人·次
| 2.00
|
11
| 火車東站→武江監獄
| 9.5
| 是
| 一票制
| 人·次
| 2.00
|
12
| 火車東站→火車東站(環城線)
| 10
| 是
| 一票制
| 人·次
| 2.00
|
13
| 森鑫汽車城→水上世界
| 9.9
|
| 一票制
| 人·次
| 1.50
|
14
| 水上世界→寶麗花園
| 11
| 是
| 一票制
| 人·次
| 2.00
|
15
| 粵北技校→四一九醫院
| 12.5
| 是
| 一票制
| 人·次
| 2.00
|
16
| 森林公園→水上世界
| 12.75
|
| 一票制
| 人·次
| 1.50
|
17
| 火車站→啟明北路
| 18.6
|
| 一票制
| 人·次
| 1.50
|
18
| 華泰花園→湞江北路
| 8.5
| 是
| 一票制
| 人·次
| 2.00
|
19
| 啟明北路→甘棠
| 19
| 是
| 一票制
| 人·次
| 2.00
|
20
| 粵北技校→鴻發花園
| 13
|
| 一票制
| 人·次
| 1.50
|
21
| 龍洲島→龍洲島(環城東西線)
| 11.1
| 是
| 一票制
| 人·次
| 2.00
|
22
| 火車站→火車東站
| 13.5
| 是
| 一票制
| 人·次
| 2.00
|
23
| 火車站→曲江江畔花園
| 21
|
| 一票制
| 人·次
| 2.50
|
24
| 中山公園→曲仁中學
| 14
| 是
| 一票制
| 人·次
| 2.00
|
30
| 火車東站→韶鋼
| 22
| 是
| 全程
| 人·次
| 3.00
|
31
| 分段(韶冶)
| 人·次
| 2.00
|
|
|
|
壩廠
| 中山公園→壩廠
| 20
| 是
| 一票制
| 人·次
| 2.00
|
陳江
| 火車東站→陳江
| 17
| 是
| 一票制
| 人·次
| 2.00
|
灣頭
| 火車東站→灣頭
| 13
|
| 一票制
| 人·次
| 1.50
|
糖寮
| 火車東站→糖寮
| 18.25
|
| 一票制
| 人·次
| 1.50
|
雄鷹
| 中山公園→雄鷹水泥廠(山子背)
| 13
| 是
| 一票制
| 人·次
| 2.00
|
犁市
| 火車東站→韶關監獄
| 15.5
| 是
| 一票制
| 人·次
|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