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電影導演文森·唐納修(Vincent J. Donehue)將崔普的故事介紹給百老匯夫妻檔:製作人理查·哈勒岱(Richard Halliday)和女演員瑪莉·瑪汀(Mary Martin)。兩夫妻對這故事十分有興趣,在從德國電影公司那兒取得著作權後,開始計畫重新創作一部全新的音樂劇。這齣音樂劇打算以崔普一家的著名演唱歌曲為主軸,其中插入幾首創作歌曲,於是哈勒岱夫婦找上理察·羅傑斯(Richard Rodgers)和奧斯卡·漢默斯坦二世(Oscar Hammerstein II)協助。經過一年準備,《音樂之聲》於1959年11月16日在魯德-方特恩劇院(Lunt-Fontanne Theatre)正式上演音樂劇上演後造成轟動,不但連續演出1443場,1960年該劇還贏得了包括最佳音樂劇在內的六個托尼大獎。1963年6月15日《音樂之聲》風光下檔,並被英國、澳洲等地重新改編,登台上演。原劇下檔30多年後,1998年又曾登上百老匯舞台。
倫敦新版
1981年,在製作人蘿絲·泰勒(Ross Taylor)請求之下,佩托拉·克拉克(Petula Clark)同意主演在倫敦西區劇院的阿波羅·維多利亞劇院(Apollo Victoria Theatre)重新登台的《音樂之聲》。雖然1981年佩托拉·克拉克已經51歲,但其飾演的女主角讓所有的劇評一致讚揚(該劇也成當時英國劇院史上票房最好的作品)。崔普本人也出席該劇首演,並描述克拉克是“有史以來最好的瑪麗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