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城市工業和信息局

韓城市工業和信息局是韓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韓城市工業和信息局
  • 性質:地方行政機關
  • 行政級別:市級
  • 所屬地區韓城市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上有關工業和信息化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
2.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行業規劃、年度計畫,提出最佳化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國家和省上有關工業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全市工業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3.監測分析全市工業、信息產業運行工作;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協調解決工業運行中的突出問題。
4.負責提出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
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按照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
5.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上有關生物醫藥、新材料等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省、市重大科技項目,指導全市信息產業和新興產業發展;組織實施企業技術中心創建工作。
6.貫徹落實國家節約能源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全市工業節約能源工作規劃,制定全市工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積極推廣能源節約等先進適用技術。
7.推進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市屬工業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8.擬訂全市支持新型工業發展、信息化建設專項資金和各項扶持資金的年度計畫,並負責監督管理;指導企業直接融資工作。
9.負責全市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申報、創建工作。
10.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電子信息產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規劃,負責電子信息產業項目的備案及初審工作。
11.貫徹國家和省上、渭南市有關招投標工作的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市工業、信息產業招投標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及實施細則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
12.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對市屬國有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負責監督管理系統內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
13.負責市屬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制定並組織實施國有企業改革方案;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負責國有企業股份制改制審核和上市公司的審核、推薦工作;承擔系統內企業的信訪穩定工作職責。
14.指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負責企業維權投訴工作,協調企業減負工作。
15.擬訂扶持中省屬企業發展的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中省駐韓企業改革發展和生產經營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負責中省企業與地方企業的聯合與協作。
16.承擔全市工業發展指標的統計和銜接工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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