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韓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韓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 負責擬訂全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規範性檔案和管理制度,擬訂城市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指導、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
(二)負責推進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和住房維修資金管理。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制定全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制定全市廉租住房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省、市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並監督組織實施。
(三)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指導城鎮土地的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市房地產開發、房地產交易、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測繪、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拆遷、危房鑑定、私房改造等工作。
(四)指導全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各項專業規劃和村鎮規劃、歷史文物名城規劃的編制、審查、報批並監督實施;負責重點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審核工作;負責各項建設用地、建設工程和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的規劃實施工作,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城市管線的規劃工作。
(五)擬訂全市城鎮建設中長期計畫,指導全市城市及村鎮基礎設施建設、小城鎮建設工作;負責制定市區年度城建項目計畫和市政公用設施維修養護計畫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規範全市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負責全市建築業管理工作;負責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的行業管理;監督房屋、市政工程和室內裝飾裝修項目招投標活動;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
(七)監督和管理建築工程質量安全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制定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業的技術指導;負責建築節能與牆體材料改革的實施工作。
(八)編制和實施城鎮重點單位抗震防災規劃,指導和管理全市城鎮建設及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計審查、工程建設抗震施工的監督檢查和已建工程的抗震加固工作。
(九)制定建設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引進推廣新技術、新產品,促進技術進步,指導全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系統職工隊伍的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十)負責收取有關建設資金和管理費用;安排並使用維護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項目年度資金計畫;安排小城鎮建設、抗震防災等補助資金計畫;審批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項目和預(決)算;負責管理全市建築行業勞保統籌工作。
(十一)負責城市市區地形圖的測繪、修補和規劃設計勘測及本行政區域內測繪成果的監督管理工作,並接受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
(十二)指導和管理城市排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公園、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市容環境衛生工作;負責城區防內澇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建築材料的質量監督和管理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韓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劉建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