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千山區農業農村局

鞍山市千山區農業農村局

根據中共千山區委、千山區人民政府轉發《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鞍山市縣(市、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鞍千委發〔2019〕1號),制定本規定。

鞍山市千山區農業農村局,為正科級,列區政府工作部門序列。加掛千山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中共千山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千山區農業農村局,接受中共千山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組織開展“三農”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設區委農辦日常工作辦公室(由原區新農辦改建)負責處理區委農辦日常事務。千山區農業農村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區委農辦相關工作,接受區委農辦的統籌協調。

千山區農業農村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鞍山市千山區農業農村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區“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相關政策制訂。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於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提出技術性貿易措施建議,參與制訂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執行有關農業生產資料標準並監督實施,貫徹落實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國家標準,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相關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許可權承擔農業投資項目相關工作,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指導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相關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交流合作,具體執行有關農業援外項目。
(十四)負責全區植樹造林、果樹更新改造、苗木調劑、林地征占的審批、呈報工作。負責全區森林撫育、森林病蟲害防治、種子與苗木管理、野生動物保護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區礦山恢復保護和生態修復工作;承擔全區森林資源毀壞情況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工作。
(十五)按規定要求,承擔對口事業服務機構業務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職責。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國家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八) 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內設機構

1、綜合辦公室
2、黨群調研辦公室
3、林業資源管理辦公室
4、區委農辦日常工作辦公室(區扶貧辦)
5、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辦公室
6、農田水利項目辦公室
7、種植業管理辦公室
8、鄉村產業發展辦公室
9、科教和質量監管辦公室
10、畜牧獸醫防疫辦公室
11、農機化管理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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