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鞍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全市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 實行時間:二○○九年九月二日
- 施行範圍:遼寧省鞍山市
事件經過
檔案原文
為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做好全省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遼政發〔2009〕19號)精神,切實做好我市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重要意義
人口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調查。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以來,我市的人口狀況發生了很大變化。組織開展我市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準確把握全市人口總量、結構、素質、分布和居住環境等情況,對於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制定科學的發展規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和諧鞍山,推動我市大發展、快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通過此次普查,要全面摸清全市人口資源底數,為市委、市政府科學決策,提供準確的人口信息支持。
各縣(市)、區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板報、網際網路等媒體,大力宣傳普查的重要意義,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人口普查工作,如實申報普查項目,為普查工作的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環境。
二、人口普查的內容和時間
人口普查的主要內容是人口和住戶的基本情況,包括:性別、年齡、民族、受教育程度等個人信息;行業、職業、社會保障等經濟特徵;人口的地域和遷移特徵;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狀況等。
本次人口普查的標準時點是2010年11月1日零時。
三、切實落實人口普查經費
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經費由中央和各級政府共同負擔,並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市級財政負擔部分由市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本著厲行節約的原則,向市財政局提出分年度預算,經批准後分期撥付使用。市以下各級財政負擔部分由各級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向同級財政部門提出預算,經批准後分期撥付使用。
四、做好普查人員的選調和培訓工作
各縣(市)、區要認真做好普查員、普查指導員選調培訓工作。要選調思想作風正派、熟悉情況、有普查工作能力、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社會責任感、能夠勝任人口普查工作的同志擔任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確保人口普查質量。
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普查人員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人口普查的有關規定,不得泄露普查對象的個人信息。普查取得的數據資料,嚴格限定用於普查目的,不得作為任何部門和單位對各級行政管理工作實施考核、獎懲的依據,不得作為對普查對象進行處罰的依據。
五、加強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鞍山市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普查工作。市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負責普查工作的組織實施。市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共同參與、各負其責”的原則,切實做好各項普查工作。
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人口普查工作的領導,及時組建人口普查機構,認真做好人口普查工作。要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和居民委員會、鄉鎮政府和村民委員會的作用,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並認真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工作。
附屬檔案:鞍山市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