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推進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統籌全市公路、水路行業發展,協調地方鐵路、民航發展建設,建立健全與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相適應的制度機制,最佳化全市交通運輸主要通道和重要樞紐節點布局,促進各種交通運輸方式融合。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鐵路、民航行業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起草交通運輸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組織編制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公路、水路行業發展規劃,指導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與管理,按規定組織協調省、市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三)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組織編制交通運輸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協調推進鞍山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工程、重點鐵路工程建設,組織實施鞍山行政區域內其他重點交通工程建設,負責有關交通工程造價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公路、水路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與維護的行業管理,負責全市航道及其輔助設施的規劃、利用與監督管理。
(四)承擔全市公路、水路運輸管理及市場監管責任,協調鐵路、民航運輸,負責全市道路運輸管理,指導全市路政、運政、航政、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等行政執法和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協調全市水上設施、船用產品及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相關工作,協調組織社會車輛,完成戰備、公共突發事件等緊急運輸工作。
(五)負責指導城市公共運輸、軌道交通運營,負責全市地方鐵路的行業管理,負責國家和省、市有關出租汽車行業的法律法規貫徹實施,負責擬訂出租汽車行業發展規劃,對違反出租汽車管理規定行為依法查處。
(六)提出交通運輸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和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
(七)負責全市公路路網運行監測協調工作,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內陸水域水上交通行業監管、防治船舶污染。
(八)組織重大交通運輸科技項目研發、引進、推廣及套用,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九)負責交通運輸有關涉外工作,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承擔市綜合交通運輸改革領導小組、市春運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責分工。
1.關於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方面的職責分工。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建立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市交通運輸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組織交通行業間政策、規劃和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有關重大問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負責生產要素的運輸綜合平衡與調節,協調組織應急物資的緊急調運。
2.關於城市軌道交通方面的職責分工。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城市軌道交通的運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城市軌道交通的規劃和建設。
內設機構
(一)機關黨委工作辦公室(人事教育科)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督辦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後勤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管理,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組織起草交通運輸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及備案工作,負責交通運輸有關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全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組織開展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有關巨觀政策研究工作,負責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信訪工作,負責重要檔案、綜合性文稿的起草與綜合工作,負責行業新聞宣傳、輿情應對工作。
(三)綜合規劃科(交通戰備辦公室)
組織編制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和公路、水路行業發展規劃,承擔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統籌銜接工作,編制、上報、下達公路建設和養護工程、運輸場站建設工程投資項目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市重點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有關工作,審核有關規劃和建設項目,擬訂公路、水路行業有關投資政策,負責全市航道及其輔助設施的規劃工作,指導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與管理,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信息、環境保護、利用外資等工作,承擔公路投資、新建改建農村公路指標任務。承擔市交通戰備工作有關公路、水路交通保障方面的職責,組織社會車輛,完成戰備、公共突發事件的緊急運輸工作。承擔市綜合交通運輸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公路水運科(總工程師辦公室)
擬訂全市公路和水路工程的建設、維護、運營等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工作,負責全市公路、水路重點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全市公路路網運行監測協調工作,負責公路標誌標線管理工作,指導“四好”農村公路建設有關工作,負責全市航道及設施、通航建築物、引航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重大技術方案、技術問題的論證諮詢工作,指導全市運輸船舶、水上設施、船用產品及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相關工作。
(五)運輸科
擬訂綜合交通運輸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道路運輸和水路運輸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城市公共運輸、出租汽車的運營,參與全市交通樞紐規劃與管理,負責全市公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工作,承擔綜合交通運輸運量分析工作及水運、公路貨物周轉量指標任務,按規定組織協調有關重要運輸任務,負責全市道路運輸管理。負責出租汽車行業發展規劃,負責出租汽車停車場站規劃設定,負責國家和省、市有關出租汽車行業的法律法規貫徹實施,對違反出租汽車管理規定行為依法查處。負責對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實施管理(考試、誠信考核、繼續教育)。承擔市春運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安全與質量監督科(應急辦公室)
負責道路交通運輸安全工作,擬訂市級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和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政策、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負責有關公路、水路重點工程建設項目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參與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承擔全市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值守和應急信息的報送工作。
(七)科技創新科
組織擬訂全市公路、水路行業科技、信息化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研究有關重大科技項目,指導全市交通行業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套用和推廣,負責有關標準、產品質量和計量工作,負責有關外事工作,負責政務便民服務大數據平台轉辦事項的承接和辦理工作。
(八)民航地方鐵路管理科
負責擬定地方鐵路發展政策,編制全市地方鐵路線網和樞紐專項規劃,負責協調市政府確定的地方鐵路建設項目征遷、建設、運營及征遷資金籌措等軌道交通工作,負責地方鐵路行業管理工作,協調民航、鐵路有關運輸工作。
(九)財務審計科
擬訂公路、水路行業有關籌融資、公路收費政策和財務、會計、審計工作制度並監督執行,承擔專項資金預決算、績效評價及政府採購有關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負責交通建設資金的籌措、使用和監督管理,配合有關部門負責管理公路、水路、地方鐵路、軌道交通運價和收費項目,指導全市交通系統審計工作,按規定對交通專項資金進行審計監督,負責有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普通國省市幹線公路資金管理和支付工作。
主要領導
張東紅 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局黨政全面工作。負責局黨組的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蘇豐秋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協助黨組書記做好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巡視巡察、脫貧攻堅工作,負責人大政協提案辦理、人事人才、工資福利、離退休幹部、幹部派駐工作,負責群團及統戰工作,負責全市公路水路建管養、“四好農村路”、鄉村振興工作,完成局長臨時交給的工作任務。分管機關黨委辦公室、公路水運科。
李士凱 黨組成員、交通運輸事務服務中心主任
負責交通運輸事務服務中心黨政全面工作。
張呈旭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道路運輸綜合管理、安全生產、質量與安全監管、應急管理、防汛抗旱、掃黑除惡、掃黃打非和重大動物疫情防控工作,負責文明城市建設、城市公共運輸、出租汽車、網約車、道路運輸從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行業統計、海事工作。完成局長臨時交給的工作任務。分管安全與質量監督科、運輸科。
趙 剛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鞍山機場、地方鐵路建設與管理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大通道和物流規劃建設、招商引資、外事工作、交通戰備、行業綜合統計、綜合交通運輸改革、信用體系建設,負責網路安全、營商環境、科技創新、信息化工作,負責市政務便民服務平台轉辦事項(市“8890”政務便民服務平台)、12328交通服務熱線、民心網工作。完成局長臨時交給的工作任務。分管綜合規劃科、民航地方鐵路管理科、科技創新科。
賈志祥 副局長
負責綜合治理、信訪維穩、輿情應對、道路運輸執法監督、農民工工作,負責行業法制建設、普法宣傳、行業涉法涉訴、行業新聞宣傳、輿情應對、行業巨觀政策研究工作。負責交通行業投融資、財務審計、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完成局長臨時交給的工作任務。分管政策法規科、財務審計科。
張印謙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市郵政管理局黨政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