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繳費型養老保障制度

非繳費型養老保障制度(Non-contributory pension)以其政治、經濟和社會福利而著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非繳費型養老保障制度
  • 外文名:Non-contributory pen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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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來

非繳費型養烏凶店老保障制度最早於1891年在丹麥建立,丹麥政府為60歲以上的貧困老人提供養老金,至1897年,全國60歲以上老人有四分之一獲得養老金。此後不久,法國、愛爾蘭、澳大利亞、紐西蘭等國家也相繼建立了非繳費型養老保障制度。20世紀80年代後,一些開發中國家如尼泊爾、斯里蘭卡、孟加拉國、印度、南非、模里西斯、納米比亞、波札那、阿元漏全根廷、巴西、智利、哥斯大黎加、毛里塔利亞等國也相繼建立她寒起針對農村老人的非繳費性養老金制度。開發中國家實施非繳費性養老金制度的經驗表明,這項制度對減少老年貧困有著重要作用,是促進貧困地區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因素之一。

資金

實施非宙府拒宙繳費型養老保厚罪煉障制度的一個關鍵問題是資金來源。實施非繳費型養老金制度的資金來源基本上是政屑欠牛府的財政轉移支付,在資源有限的國家也採取了多種渠道為這項制度融資。開發中國家的農村非繳費型養老金支付額一般只占該國GDP的3%以內。

規劃

實踐表明,實施這項制度在經濟方面是可行的。因此,世界銀行在2005年出版的《21世紀的老年收入保障養老金制度改革國家比較》的研究報告中也特別肯定了非繳費型養老保障制度的作用,並提出了養老金制度改革的新思想,即把最低水平保障與以消除貧困為目標的非繳費性養老保障制度確定為基本支柱,也稱為養老保障的“零支付糊戒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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