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脈產業類生態工業園區標準(試行)》為首次發布。《靜脈產業類生態工業園區標準(試行)》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標準司提出。《靜脈產業類生態工業園區標準(試行)》起草單位:青島理工大學、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靜脈產業類生態工業園區標準(試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2006年6月2日批准。《靜脈產業類生態工業園區標準(試行)》自2006年9月1日起實施。《靜脈產業類生態工業園區標準(試行)》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解釋。
基本介紹
- 書名:靜脈產業類生態工業園區標準
- 作者: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 出版日期:2006年8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1380209058
- 外文名:Standard for Venous Industry Based Eco-industrial Parks (on Trial)
- 出版社: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
- 頁數:5頁
- 開本:16
- 品牌: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
內容簡介
圖書目錄
1 範圍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3 定義
4 基本要求
5 數據採集和計算方法
6 標準實施
文摘
1 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靜脈產業類生態工業園區的建設、管理和驗收。2規範性引用檔案
《關於印發(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申報、命名和管理規定(試行))等檔案的通知》(環發208號)
《關於印發(國家環保總局關於推進循環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環發114號)
HJ/T181—2005廢棄機電產品集中拆解利用處置區環境保護技術規範(試行)
3 定義
3.1 靜脈產業
靜脈產業(資源再生利用產業)是以保障環境安全為前提,以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為目的,運用先進的技術,將生產和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廢物轉化為可重新利用的資源和產品,實現各類廢物的再利用和資源化的產業,包括廢物轉化為再生資源及將再生資源加工為產品兩個過程。
3.2 生態工業園區
生態工業園區是依據循環經濟理念、工業生態學原理和清潔生產要求而設計建立的一種新型工業園區。它通過物流或能流傳遞等方式把不同工廠或企業連線起來,形成共享資源和互換副產品的產業共生組合,建立“生產者一消費者一分解者”的物質循環方式,使一家工廠的廢物或副產品成為另一家工廠的原料或能源,尋求物質閉路循環、能量多級利用和廢物產生最小化。
3.3 靜脈產業類生態工業園區
靜脈產業類生態工業園區是以從事靜脈產業生產的企業為主體建設的生態工業園區。
序言
本標準適用於靜脈產業類生態工業園區的建設、管理和驗收。
本標準規定了靜脈產業類生態工業園區驗收的基本條件和指標。根據生態工業的特徵和生態工業園區建設的關鍵環節,靜脈產業類生態工業園區標準由經濟發展、資源循環與利用、污染控制和園區管理四部分組成,並進一步細分為20個指標。隨著生態工業理念和實踐、廢物資源化技術的不斷發展,本標準將適時修訂完善。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本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標準司提出。
本標準起草單位:青島理工大學、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
本標準國家環境保護總局2006年6月2日批准。
本標準自2006年9月1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