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邊縣財政局

靖邊縣財政局

靖邊縣位於陝西省北部偏西,榆林市西南部,無定河上游,跨長城南北。是1935年解放的革命老區。全縣總面積5088平方千米,轄22個鄉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靖邊縣財政局
  • 所屬單位:靖邊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靖邊縣
一、職責調整,二、主要職責,三、崗位設定,四、人員編制,五、附則,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改革完善預算和稅政管理;逐步將政府非稅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充分發揮各部門在預算編制中的作用,完善支出標準,細化部門預算,提高預算管理的科學化和透明度;按照簡化稅制、拓寬稅基、降低稅率、嚴格征管的要求,健全稅政管理決策、執行、監督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運行機制。
(三)完善縣鄉財力與事權匹配的體制,逐步形成統一、規範、透明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整合專項轉移支付項目,逐步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增強基層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
(四)圍繞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主體功能區建設,完善公共財政體系;調整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財政保障範圍和標準,重點增加基本公共服務的投入;嚴格控制一般性開支,降低行政成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省市關於財政發展規劃、政策,擬訂和執行全縣財政政策、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政策;分析預測全縣財政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二)起草全縣財政、財務、會計管理方面的政策和規定。
(三)承擔縣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縣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縣本級和全縣年度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財政決算;組織制定縣本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縣轉移支付制度。
(四)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稅收入;管理財政票據;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組織制定全縣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煉射、法規和稅收調整政策,研究擬訂縣內有關稅收政策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並按規定程式報批。
(七)負責制凳霉墓定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制定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八)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
(九)負責辦理和監督經濟發展煮茅疊方面的財政支出,中、省、市、縣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並監督執行,組織政府性投資項目評審;參與擬訂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管理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全縣社會保障資金(基金)預決算草案。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政府內外債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全縣政酷墊地捉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縣財政金融業改革和發展政策研究工作;擬訂全縣金融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按規定管理政策性金融業務。
(十三)研究建立財政預算績效評價體系和科學合理的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機制;制定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工作的有關制度和實施試促翻辦法;組織和開展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工作。
(十四)負責管理全縣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制定全縣會計管理的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
(十五)監督檢查財稅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議。
(十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崗位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縣財政局設定12個崗位。除局長1名,副局長3名外,設定如下崗位:
(一)總會計師: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畫、信貸計畫,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畫、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二)政秘崗:負責機關政務、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三)預算崗:負責編制年度全縣預決算草案和辦理預算追加事宜;承擔捆白籃判縣本級部門預算審核、批覆、調整工作;承擔縣本級轉移支付工作,匯總年度縣財政預算;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的具體工作。
(四)國庫崗:組織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擬訂組織實施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及政府會計制度;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催葛膠、財政決算及總會計核算;承擔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
(五)經建崗:負責全縣國家糧食、食糖等儲備資金和糧油差價補貼等政策性補貼資金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分管部門預算編制的初步意見;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六)綜合崗:分析預測全縣財政經濟形勢並提出建議;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承擔彩票管理的有關工作;管理財政票據。
(七)行政崗:負責行政部門的財務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下年度分管部門的預算編制初步意見;負責行政部門年度事業發展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監督和考核項目資金的管理使用效益;編制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收支計畫和財務決算;負責縣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車輛更新工作;承擔統一著裝管理工作。
(八)社會保障崗:負責編制、審核全縣社會保障資金(基金)預算;管理全縣財政預算的社會救濟、勞動就業、醫療保險(包括公費醫療)、衛生經費、離退休經費等方面的財務和資金;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負責分管單位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清查登記、劃轉、轉讓。

四、人員編制

縣財政局行政編制1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會計師1名。

五、附則

(一)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本規定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程式辦理。
(十四)負責管理全縣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制定全縣會計管理的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
(十五)監督檢查財稅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議。
(十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崗位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縣財政局設定12個崗位。除局長1名,副局長3名外,設定如下崗位:
(一)總會計師: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畫、信貸計畫,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畫、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二)政秘崗:負責機關政務、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三)預算崗:負責編制年度全縣預決算草案和辦理預算追加事宜;承擔縣本級部門預算審核、批覆、調整工作;承擔縣本級轉移支付工作,匯總年度縣財政預算;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的具體工作。
(四)國庫崗:組織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擬訂組織實施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及政府會計制度;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財政決算及總會計核算;承擔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
(五)經建崗:負責全縣國家糧食、食糖等儲備資金和糧油差價補貼等政策性補貼資金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分管部門預算編制的初步意見;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六)綜合崗:分析預測全縣財政經濟形勢並提出建議;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承擔彩票管理的有關工作;管理財政票據。
(七)行政崗:負責行政部門的財務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下年度分管部門的預算編制初步意見;負責行政部門年度事業發展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監督和考核項目資金的管理使用效益;編制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收支計畫和財務決算;負責縣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車輛更新工作;承擔統一著裝管理工作。
(八)社會保障崗:負責編制、審核全縣社會保障資金(基金)預算;管理全縣財政預算的社會救濟、勞動就業、醫療保險(包括公費醫療)、衛生經費、離退休經費等方面的財務和資金;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負責分管單位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清查登記、劃轉、轉讓。

四、人員編制

縣財政局行政編制1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會計師1名。

五、附則

(一)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本規定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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