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教育廳2009年工作要點

青海省教育廳2009年工作要點是青海省教育廳根據省委十一屆五次全會、省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和教育部年度工作會議精神提出的2009年的教育工作要求,內容包括八大類45條,主要是有推進全省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的能力和水平、促進基礎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注重技能型人才培養、推進“雙語”教學,提高民族地區教學質量、加強學校管理,提高老師素質及素質教育,最後是落實惠民教育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教育廳2009年工作要點
  • 內容數量:八大類45條
按照省委十一屆五次全會、省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和教育部年度工作會議精神,2009年全省教育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全面推進抓規劃,制度創新抓政策,外延發展抓項目,內涵發展抓質量”的總體思路,繼續解放思想,堅持求真務實,科學謀劃全省教育發展,以加強教育教學管理為載體,以提高教育質量為核心,以培養合格人才為目的,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闖出一條欠發達地區教育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成功之路。
一、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提高領導推進全省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的能力和水平
1.確保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取得實效。深入推進教育廳系統的學習實踐活動,做好省屬高校領導班子和黨員領導幹部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指導工作,配合各地推進中職、中國小積極開展學習實踐活動。以“謀劃教育事業科學發展,努力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為主題,全面落實學習實踐活動的指導思想、目標要求和主要原則,確保學習實踐活動取得實效。
2.科學制定教育中長期規劃。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和國家已啟動的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研究制定一個讓人民民眾滿意,符合省情和時代發展要求的全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都要結合本地、本校實際,制定中長期規劃,要把規劃的制定過程作為解放思想、形成共識、推進工作的過程。制定青海教育園區規劃。
3.認真做好藏區教育項目規劃。貫徹落實國務院34號檔案精神,按照省政府分解確定的藏區教育項目和政策,認真制定各類單項規劃,按規定的時限完成項目規劃、項目建議、項目可研和政策研究文本,找準國家政策與我省教育發展的結合點、切入點、突破點,把規劃落實到具體的項目上。積極做好同教育部的項目銜接爭取工作。
4.加大創新教育發展的體制機制力度。創新辦學體制,積極支持非義務教育和特殊教育發展,制定出台《促進幼兒教育發展的意見》、《促進特殊教育發展的意見》、《全省普通高中發展指導意見》。加強對各級各類民辦教育的管理,制定《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意見》和《民辦教育機構辦學狀況評估細則》,大力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繼續深化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通過完善政策和制度保障,促進各類教育持續協調發展。
5.加強依法行政和教育法制建設。加大幹部的法制培訓,提高幹部運用法律手段做好教育工作的能力。嚴格依法行政,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和社會的監督。認真做好今年列入省人大常委會立法項目的《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列入省政府起草調研項目的《青海省教育督導規定》的修訂工作和列入省政府醞釀論證項目的《青海省教師管理辦法》的論證工作。抓好教育系統的“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省工作的落實。加強與省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溝通聯繫,高質量完成提案建議的辦理和答覆。
6.堅持不懈地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貫徹落實《青海省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 2008-2012年實施辦法》,加大對財務、基建、招生、採購等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監管力度。糾正損害民眾利益的不正之風,整治教育亂收費行為。認真落實廉政談話、誡勉談話、述廉制度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整體推進反腐倡廉的各項工作。深化校務公開,推進學校信息公開。嚴肅查辦案件。深入推進廉潔教育和廉政文化進校園,營造風清氣正的校園環境。
7.切實加強黨的建設。加強高校黨的思想理論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教育系統黨員幹部、教育廣大師生,牢牢掌握意識形態領域的主動權。加強學校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健全高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完善對高校領導班子考核工作。注重在高校青年教師和學生中發展黨員,力爭使青年教師和大學生中黨員比例、申請入黨的學生比例在現有基礎上穩中有升。完善和落實中國小校長負責制,進一步加強校長隊伍建設。
8.加大教育宣傳和信息服務工作力度。做好全省教育宣傳工作,加強與宣傳、信息管理部門以及大眾媒體的信息溝通與聯絡協調。定期以省教育廳名義組織新聞發布會、媒體見面會或集中採訪活動等,儘可能提供豐富的新聞信息。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充分發揮青海省教育廳入口網站的作用,不斷拓寬宣傳渠道,擴大宣傳成效。進一步加強電子政務工作,完善網路宣傳平台建設,充實網路信息資源。
9.高度重視和切實加強學校安全穩定工作。完善和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制和各項安全措施,強化學校安全管理,組織開展安全演練,完善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和體制機制。加強民眾來信來訪工作。協調落實教育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制定《關於建立全省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長效機制的意見》。深入推進“平安校園”創建活動和學校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開展學校校舍安全排查工作,加大對寄宿制學校的安全管理,做好學校公共衛生安全工作。高度重視高校維穩工作,建立維穩工作的長效機制,健全維穩工作責任制。通過綜合措施和努力,切實維護好全省教育系統特別是高校的和諧穩定。
10. 進一步加強機關自身建設。結合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切實解決機關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重點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進一步加強機關幹部隊伍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努力提高幹部的“思想力、決策力、執行力”,嚴格執行《教育廳工作規則》、《廳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幹部輪崗交流制度》、《行政負責人問責制度》等制度。抓好機關作風建設和行政效能的督查工作。加大幹部培訓力度。創建“三型”機關建設,進一步加強廳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設、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扶貧開發等工作。做好老幹部工作和機關後勤服務保障工作。通過舉辦廳系統第九屆職工運動會,慶祝建國60周年等活動,豐富職工文體生活。
二、鞏固提高“兩基”成果,促進基礎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
11. 推進青南地區9個尚未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縣的“兩基”攻堅工作。適時組織召開全省有關地區“兩基”攻堅工作會議,對州縣“兩基”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切實加強對各攻堅縣的過程性督導檢查,重點督查政府行為到位、“兩基”規劃實施、嚴格控輟保學、提高普及程度以及基礎檔案資料建設等工作。完善縣級政府“兩基”攻堅季度報告制度,加強義務教育監測,及時分析情況,研究存在問題,幫助各地完善保障措施,規範實施程式,明確政策要求,嚴格掌握標準,加強薄弱環節,夯實基礎工作,做到規劃到鄉、措施到村、落實到校、責任到人。加大對同德縣的指導督檢力度,確保同德縣年底通過“兩基”驗收。
12.全力做好“兩基”迎國檢的各項工作。啟動2011年“兩基”迎國檢的各項工作,適時召開全省“兩基”迎國檢動員大會,制定《青海省迎接“兩基”國家督導檢查實施意見》、《青海省迎接“兩基”國家督導檢查工作方案》、青海省迎接 “兩基”國家督導檢查《目標責任書》。組織開展對2005年實現“兩基”的化隆等7個縣的省級複查;推動“以縣為主”教育管理體制的落實,對化隆等7個縣進行縣級政府教育工作省級督導評估。加強對2000年前實現“兩基”的19個縣(市、區、行委)的部分地區推進“雙高”工作的督促檢查,確保2010年實現省政府提出的新的規劃目標。
13.認真實施中國小教育項目。全面完成中央擴大內需項目中安排給我省的用於農村國中校舍改造、特殊教育等項目,完成投資9760萬元,建設面積6.02萬平方米的任務;啟動全省未普九地區9個攻堅縣的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年內投資在1000萬元以內的項目全部竣工,設備採購同步到位,其餘項目完成主體工程和校園配套工程;認真實施中國小危房改造項目、新農村衛生校園建設項目、高中教育項目和其他贈款項目。
14.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落實在城鄉實行免費義務教育的各項政策,提高寄宿制學生生活補助標準和公用經費標準,落實好中國小取暖專項補助資金。完善中國小預算制度。加強和落實各級政府統籌規劃實施義務教育責任,建立健全經費撥付管理使用責任追究制度。認真落實農民工子女在流入地免費接受義務教育,認真履行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職責,保證流動人口適齡少年兒童享有同等的教育權利,加強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工作的研究和工作力度。建立全省教育經費統計公告制度,強化教育統計分析工作。
15.以加強套用和提高效益為重點,全面推進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不斷完善遠程教育套用工作管理體系,落實三種模式套用的檢查與評估制度;建立全省督導、教研、電教三位一體的教育教學套用和效益發揮的管理套用工作新機制;加強中國小教師教育技術培訓工作,重點在青南地區開展以現代遠程教育套用為主的師資培訓工作;繼續完善省級基礎教育資源庫,做好《漢語會話》、幼兒教育、掃盲教材等視頻教材;制定出台《關於大力推進現代遠程教育套用和效益發揮若干問題的意見》;做好套用指導和技術支持服務工作,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制定《全省現代遠程教育二期建設規劃》。
16.以促進投入和使用為重點,加強中國小實驗室和圖書館建設。促進中國小教育裝備投入,有計畫地加快中國小“三室”(實驗室、語音室、圖書室)、體音美器材和操場等的建設。加強對實驗教學、圖書館(室)工作的指導。擴大實驗員、圖書館員以及相關管理人員的培訓規模。開展好2009年度中國小自製教具評選活動和讀書活動。加強對全省中國小教學儀器設備採購質量的控制。
17.按照“科學合理布局、適度規模集中”的總體辦學思路,積極穩妥推進學校布局調整。按照省政府對學校布局調整的要求,統籌安排各類新增教育項目,推進全省中國小布局調整工作。支持、指導和幫助海南州建設好民族地區教育工作科學發展的試點工作,不斷總結經驗。各地要按照“擴大規模、規範管理、增強效益、提高質量”的原則,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資源,科學制定本地區學校布局調整規劃和各校校園規劃,積極穩妥的推進布局結構調整工作,尤其是正在進行“兩基”攻堅的9個縣,要全面貫徹布局調整要求,認真實施好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與布局結構調整工作同時推進,同步到位。
三、注重技能型人才培養,提高職業學校學生的實踐能力
18.鞏固全省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規模。加強對高中階段教育招生的統籌規劃和管理,採取有效措施,擴大職業教育面向農牧區的招生規模,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招收和培養未升學普通高中畢業生的工作,使大多數未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能夠接受職業教育,2009年全省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規模達到2.8萬人。
19.加強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積極爭取國家支持藏區中等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項目、國家“示範性中等職業學校建設”項目、國家縣級職業教育中心建設項目、國家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項目等資金,安排好省級職業教育專項資金,爭取職業教育國際貸款資金,集中力量,統籌兼顧,重點擴能改建一批重點中等職業學校,進一步改善職業學校的辦學條件,努力擴大中等職業教育資源總量,增強職業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制定《青海省中等職業教育中長期發展規劃》、《青海省藏區中等職業教育中長期發展規劃》。
20.大力開展以技能型人才為重點的各類職業培訓。繼續實施“技能型人才培養培訓工程”、“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程”、“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和“成人繼續教育和再就業培訓工程”這“四大工程”,為加工製造業、商貿旅遊業等省內重點行業、領域培養培訓急需技能型人才。繼續開展以農牧區初、高中畢業生職業技能培訓為重點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2009年計畫培訓農牧區初、高中畢業生8000人以上。面向農牧民、城鎮在崗和轉崗職工、失業人員、進城務工人員,大力開展以提高職業技能為重點的各類職業培訓,各類形式的職業技能培訓全年達20多萬人次以上。
21.推動職業教育辦學機制改革創新,全面提高學生實踐能力。組建並啟動省級專業性職教集團,開展規模化、集團化、連鎖化辦學。大力推動“一年在省內或者農牧區職業學校學習、一年在東部或城市職業學校學習、一年在企業實習” 的辦學模式和“一年學基礎知識、一年學職業技能、一年到企業頂崗實習”的培養模式, 推動校際、校企合作辦學機制,形成城鄉互動、校企合作、資源共享的格局。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強化學生實踐能力和職業技能的培養,大力推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養模式,加強對學生的職業指導和創業教育,突出以誠信、敬業為重點的職業道德教育。
四、進一步增強高校自主創新能力,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22.全力支持省屬高校辦出水平辦出特色。著力推進青海大學實施“211工程” 建設進程,在師資隊伍建設、學科和實驗室建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學位點建設、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有新的進展和突破,力爭有1-2個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進入國家重點學科和重點實驗室建設行列。支持做好青海師範大學和青海民族學院拓展辦學空間的有關工作,完成青海民族學院的更名工作。支持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和改革,全力幫助和支持青海畜牧獸醫職業技術學院實施好“國家百所示範院校建設項目”。積極發展和規範成人繼續教育,注重發揮廣播電視大學的特色和優勢,逐步構建我省成人繼續教育體系,促進學習型社會建設。做好教育園區、青海大學科技和農業園區建設規劃。
23.深入實施高等學校質量工程。重點實施好專業結構調整和建設工程、重點學科和實驗室及精品課程建設工程、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工程、教學團隊建設工程、教學評估工程和對口支援工程。組織好國家級精品課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國家級教學團隊、國家級特色專業等的申報工作。加強高職院校的“雙師型”師資隊伍建設和實訓、實習基地建設。進一步加強教學管理,帶動教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高。制定和實施“崑崙學者”計畫。
24.增強高校科技創新和服務能力。加快高校科研步伐,提高高校科研能力,強化高校為我省經濟建設和社會服務的功能,推進高校產學研結合,充分發揮高校科研機構在培養高層次人才、產學研結合、科技成果轉化、國內外科技交流等方面的作用,重點進行科技攻關、技術服務、成果轉化,以多種方式參與青海經濟社會發展。
25.加強教育國際對外交流與合作。繼續做好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和我省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的選拔推薦工作。做好外籍教師和來華留學生管理工作,制定《關於加強全省教育系統與境外非政府開展活動的管理辦法》、《西部地區人才培養項目第三期規劃》。積極拓展出國留學渠道,做好日本小島企業研修生以及古巴政府獎學金項目,選送更多的優秀人才出國深造。加強留學生管理與服務工作。
五、大力推進“雙語”教學,提高民族地區教學質量
26.加強和改進“雙語”教學。加強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教材建設,加強課程改革藏文教材的編譯、出版、發行的協調,確保藏族中國小“課前到書、人手一冊”。開發“雙語”教學資源,在民族語文授課的國小開設漢語會話課,推廣使用視頻教材 “漢字宮”。落實好五省區藏族教育協作第八次領導小組會議確定的各項工作任務。加強對黃南州“民族教育綜合改革實驗研究”的指導和總結,在取得階段性成果的基礎上,適時召開現場會總結推廣實驗經驗。對民族地區學前教育現狀、存在的問題進行調研,在此基礎上提出加快發展民族地區學前教育的意見。
27.加快培養少數民族人才培養步伐。加大宣傳力度,落實好2009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的招生計畫,進一步擴大報考行業範圍,增加報考人數。加大省內民族預科和民族班的招生計畫,逐步擴大民考民預科生的比例;積極爭取部屬院校在我省招收民族預科生計畫;落實好天津市屬高校在青招生生源計畫。加強異地高中辦班工作,落實2009年省外高中招生計畫,擴大省內異地辦班招生規模,做好“三江源”生態移民異地辦班工作。
28.加強寄宿制學校的管理和規範化、標準化建設。頒布《青海省寄宿制民族中國小評估標準》,選擇條件成熟學校開展民族寄宿制中國小的評估試點工作。加強寄宿制學校管理,開展對寄宿制學校校長配備和班子建設的調研,提出加強全省寄宿制民族中國小校校長配備和班子建設的意見。
29.進一步加強教育對口支援工作,繼續拓寬教育合作交流渠道。選派民族地區中國小骨幹教師、校長、教育局長到遼寧培訓和掛職鍛鍊。落實遼寧省有關高校為青海舉辦民族預科班。督促檢查各州(地、市)、各高校和職業學校與遼寧、天津在舉辦高中、教師培訓、教育行政管理人員掛職、培養高層次人才等方面已經簽訂的合作交流協定的落實情況。繼續做好與浙江師範大學在教師培訓方面的合作。
六、加強學校管理,全面提高教師素質
30.深化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學校崗位設定管理,規範實施全員聘用制。按照《教育部關於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切實加強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嚴格實行教師資格制度。進一步落實《青海省中國小教師公開招聘實施辦法》,嚴把新聘教師入口關。進一步改進和完善中國小校長聘任辦法,加大校長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工作力度,加強教師聘後考核管理工作。
31.加大校長隊伍建設和中國小教師培訓力度。以農村牧區義務教育學校校長和教師為重點,採取集中培訓、遠程培訓、校本培訓、光碟培訓、送教上門等靈活多樣的方式,有針對性地開展對校長和教師的培訓。抓好在職教師崗位培訓、骨幹教師研修提高、新任教師崗前培訓和班主任任前培訓。認真實施中國移動西部農村中國小校長培訓項目,全面提高教師特別是農牧區教師的素質。在對教師隊伍建設進行調研的基礎上,適時召開農牧區教師隊伍建設總結經驗交流會。
32.認真落實“特崗計畫”,促進區域內教師資源均衡配置。做好2009年“特崗計畫”工作,對2006年到期特崗教師納編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切實落實好國家政策規定。適時召開2006-2008年“特崗教師”總結會,對三年來的特崗工作進行總結。實施省內應屆師範畢業生到農村實習支教“頂崗計畫”。健全城鄉教師交流機制,繼續選派城市教師到農村支教。
33.加大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培訓力度。力爭啟動中等職業學校緊缺專業特聘兼職教師資助工作,繼續實施“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素質提高計畫”,完成中等職業學校國家級骨幹教師培訓和中等職業學校骨幹校長國家級研修工作,大力開展全省中等職業學校骨幹教師省級培訓和管理幹部培訓,進一步落實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到企業實踐的制度,加快“雙師型”教師隊伍的建設步伐,不斷完善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的保障機制,努力造就一支職業學校骨幹教師和專業帶頭人隊伍。
34.加強高校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支持高校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積極開展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加強教學團隊建設,著力培養學科帶頭人和學術領軍人物。加大對現有博士、碩士點建設投入,做好新增博士授予單位立項建設規劃工作。深入實施研究生教育創新計畫,開展優秀碩士論文評選活動,推進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鼓勵高校開展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
35.加大“雙語”教師培訓力度。啟動“雙語”教師培訓計畫,年內在省內培訓民族中國小骨幹教師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員600名。啟動在職教師漢語水平等級三、四級考試。選派300名民族中國小骨幹教師到內地發達地區進行培訓,更新觀念,拓寬思路,提高教育教學水平。
36.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師德建設。深入開展學習和宣傳抗震救災英雄教師和馬復興、汪昌祥等優秀教師活動,弘揚新時期人民教師的高尚師德。貫徹落實新的《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制定《青海省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建設規程》,倡導 “學為人師、行為世范”的高尚精神,全面提高教師師德素養。堅持把師德作為教師資格認定和新教師聘用的重要依據,引導廣大教師努力成為受學生愛戴、讓人民滿意的教師。
37.組織開展全省優秀教師等評選活動。按照《青海省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獎勵規定》、《青海省中國小特級教師評選及管理辦法》,做好第三屆青海省中國小“十傑教師”、“十傑校長”和全省第七批中國小特級教師的評選。組織開展“青海省優秀教師”、全省第七屆中國小(幼兒)教師教學能手和第三屆高校教學名師獎評選、表彰活動。
七、切實推進素質教育,著力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38.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以慶祝新中國成立60周年為主題,深入開展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月主題教育活動。繼續開展省情教育和“祖國意識、法制意識、團結意識”三項教育活動,將《省情讀本》、《民族團結教育》等課程納入中國小德育教學內容。加強班主任和德育隊伍建設。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示範校建設,做好關心下一代工作。積極推動校外活動場所建設,促進家庭、社會和學校齊抓共管格局的形成。建立符合我省中國小特點的德育工作評估體系。
39.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引領,全面開展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三進”工作和校園文化建設、網路管理和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切實加強思想政治理論課學科、課程和隊伍建設,強化實踐和案例教學;積極舉辦多種形式的教學、科研和培養培訓活動,提升隊伍整體素質;緊密結合師生思想實際,認真做好世情、國情、省情教育和增強“三個意識”主題教育工作,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針對性和時效性,進一步推進我省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入開展。
40.深入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和考試評價制度改革。推廣湟中縣課改先進經驗,進一步深化課程改革。建立並逐步完善對教育教學質量的評估體系和機制,加強教育教學質量檢測,狠抓教學質量提高。推進考試評價制度改革,繼續推行國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中考招生制度,繼續擴大優質高中招生計畫均衡分配到普通國中的招生比例,進一步推進中考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發揮考試命題的素質教育導向作用。召開全省普通高中工作會議,適時啟動高中課程改革。進一步加強教學管理,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嚴格控制學生在校時間,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
41.認真做好學校體育、美育、衛生等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7號檔案精神,落實《國家學校體育衛生條件試行基本標準》,積極組織開展億萬學生陽光體育運動,確保學生每天鍛鍊一小時。進一步加強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教育和引導學生養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衛生習慣。貫徹執行教育部《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規程》,繼續做好高雅藝術進校園和學生藝術展演活動。深入開展國防教育,推進學生軍訓制度化、規範化。
八、落實教育惠民政策,努力辦好人們滿意的教育
42.認真落實和積極爭取各項學生資助制度。全面落實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助學金制度,加大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院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力度。以生源地信用貸款為重點,紮實推進高校國家助學貸款,進一步擴大貸款覆蓋面。積極爭取普通高中貧困生的生活補助項目和中職學生免費入學項目。
43.認真做好高校招生考試工作。有效防範和打擊危害考試安全和錄取公正的行為,加快推進招生考試三級平台建設,實行高考試卷網上閱卷。深入實施高考招生“陽光工程”,加大高校招生考試政策的研究,落實好已有的政策措施。制定《加強招生考試隊伍建設的意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維護高考的公平、公正和安全,從2009年起在普通高校招生二本、三本錄取工作中推行復征志願。進一步加大查處“高考移民”力度,切實保障教育公平。
44.進一步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工作。全力做好2009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健全畢業生就業服務體系。切實加強對畢業生就業的指導,鼓勵和引導大學生到農村、牧區、基層就業。完善大學生就業供求信息發布和網上聯合招聘制度,推進就業市場體系建設。想方設法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就業困難畢業生的就業工作,提高就業服務水平。
45.依法從嚴治教,加強規範管理,維護教育良好形象。加大對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切實將惠民政策落到實處。進一步規範教育收費行為,完善規範教育收費的長效機制,堅決制止教育亂收費。嚴格執行高中招生“三限”政策。落實全省行風評議制度,主動接受民眾和社會對教育行風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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