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2005年度上繳稅收先進企業的決定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2005年度上繳稅收先進企業的決定》是青海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2005年度上繳稅收先進企業的決定
  • 發布單位:青海省人民政府
2005年,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銷售分公司等 31戶企業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強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戰略部署,積極深化改革,調整產業結構,經濟效益不斷提高,上繳稅收均在1000萬元以上,總額達66322.78萬元,為青海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為此,省人民政府決定:
一、授予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銷售分公司等31戶企業為2005年度 “青海省上繳稅收先進企業 ”榮譽稱號,並予以表彰。
二、對31戶企業的領導班子各獎勵人民幣1萬元。
三、31戶企業的職工由企業一次性增發本企業1個月標準工資的獎金;獎金列入成本費用,並作為計算企業所得稅扣減項目。全省繼續保持經濟社會發展良好勢頭的關鍵一年。希望上述企業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十六屆四中、五中全會和省委十屆七次全委會精神,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抓住國家西部大開發的歷史機遇,開拓創新,積極進取,加大結構調整力度,加快技術進步,加強企業管理,努力開拓市場,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為青海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附屬檔案:2005年度青海省上繳稅收先進企業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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