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全省民政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

2012年9月28日,青海省人民政府發布《關於表彰全省民政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主要目的是為表彰先進,弘揚正氣,進一步激發全省民政系統廣大幹部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推動民政事業科學發展。

基本介紹

  • 索 引 號::015000185/2012-00209
  • 文號::青政[2012]48號
  • 主題分類::民政、扶貧、救災
  • 服務對象::機關
  • 發布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12/9/28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第十七次全省民政會以來,全省民政系統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和全省中心工作,認真履行職責,積極踐行“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民政宗旨,搶抓機遇、應對挑戰,開拓創新、無私奉獻,有效發揮民政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支持和促進國防建設、提供和強化社會服務等方面的職能作用,民政事業快速發展,取得了顯著成績,為加快“四個發展”、建設富裕文明和諧新青海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湧現出了一大批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為表彰先進,弘揚正氣,進一步激發全省民政系統廣大幹部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推動民政事業科學發展,省政府決定,授予西寧市民政局等15個單位“全省民政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授予洛陽等30名同志“全省民政系統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當前我省正處在加快建設富裕文明和諧新青海的重要時期,對充分發揮民政在社會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希望受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珍惜榮譽,再接再厲,更好地發揮先進示範作用,為加快民政事業發展再立新功。希望全省民政系統和廣大幹部職工要以受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為榜樣,牢記職責使命,誠心服務人民,認真貫徹落實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緊緊圍繞“兩新”奮鬥目標和“三區”戰略部署,大力弘揚忠於職守、愛崗敬業、淡泊名利、竭誠奉獻的“孺子牛”精神,奮力開創民政工作新局面,努力為建設新青海、創造新生活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附屬檔案:
1、全省民政系統先進集體名單
2、全省民政系統先進個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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