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的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的實施方案
  • 適用地區:青海省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根據《國務院關於批轉交通運輸部等部門制定的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12]37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切實做好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工作,進一步提升收費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務水平,方便民眾快捷出行,結合全省收費公路實際,現就重大節日期間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車通行費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實施範圍
(一)免費通行的時間範圍為春節、清明節、勞動節、國慶節等四個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及當年國務院辦公廳檔案確定的上述法定節假日連休日。免費時段從節假日第一天00∶00開始,節假日最後一天24∶00結束(普通公路以車輛通過收費站收費車道的時間為準,高速公路以車輛駛離出口收費車道的時間為準,上述時間均為台北時間)。
(二)免費通行的車輛範圍為行駛收費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載客車輛,包括允許在普通收費公路行駛的機車。
(三)免費通行的收費公路範圍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和《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規定,經依法批准設定的收費公路(含收費橋樑和隧道)。
(四)本實施方案從2012年國慶節起執行。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收費站免費通行管理。一要合理利用現有收費車道。在重大節假日免費期限內合理規劃和利用現有收費車道,提前在車道前設立明顯的引導標識,保證車輛提前選擇車道。對於交通量較大的收費站,要設定專用的重大節假日小型客車免費通道,實現收費車輛與免費車輛分車道通行,以保證免費車輛快速通行。二要加強車輛通行尖峰時段的現場管理工作。收費站出現交通擁堵和通行尖峰時段時,採取增派人員、變換車道等措施,保證車輛快速、有序通行。必要時要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切實提高車輛通行能力和效率。三要規範收費站工作程式。開放式收費路段,當確認為小型客車後,按照免費車輛操作流程予以放行。封閉式收費路段,入口正常發卡,出口確認為小型客車後,按照免費車輛操作流程予以放行。如果遇到車輛排隊,啟動應急預案,由保全員統一收回小型客車的通行卡,按照車隊予以快速放行。四要做好收費站廣場的交通疏導與秩序維護工作。交通主管部門要增派路政、收費管理人員,並協調公安交警部門適當增加警力,共同加強收費站的現場管理和交通疏導,確保過往車輛安全有序通行。同時,要切實做好收費站及站區周邊的環境衛生,在車道上開展形式多樣的便民措施,讓人民民眾高興而來,滿意而去。
(二)加強收費公路出行信息服務。交通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收費公路路況信息的發布工作。在重大節假日期間要通過公路信息情報板、交通廣播、電視、網站、手機簡訊等多種方式,及時發布重大節假日期間收費公路路況信息,使出行民眾合理選擇出行時間和路線,避免車輛過度集中,導致收費公路擁堵或行駛緩慢。
(三)完善收費站應急處置預案。交通主管部門要全面分析收費公路的運營管理狀況,特別是交通擁堵等有關情況,督促收費管理單位制定並完善重大節假日期間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加強與收費公路沿線人民政府,公安等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充分發揮路警聯合辦公模式,建立部門間聯動應急處置機制,及時處理各類突發事件,確保收費站正常運行和車輛有序通行。
三、保障措施
在重大節假日期間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車通行費是調整和完善收費公路政策的重要舉措,對於提高重大節假日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務水平,降低公眾假日出行成本具有重要意義,各州(地、市)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抓好貫徹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重大節假日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車通行費的具體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實施。各州(地、市)交通運輸、發展改革(價格)、公安、財政、監察、糾風等部門要在州(地、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進一步落實責任,明確分工,密切配合,統籌安排,共同做好實施工作。省交通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監察廳、省政府糾風辦等省直部門要成立聯合工作小組,加強對各州(地、市)和各高速公路的指導、協調和督查,及時幫助解決出現的問題。
(二)強化部門協作。交通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密切協作,互相配合,根據重大節假日期間車流量變化情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保障公路暢通。交通部門要及時根據車流變化的新情況調整車道設定,在車輛擁堵時要採取特殊措施提高車輛通行速度。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根據重大節假日高速公路車流量變化情況,適時增派警力疏導交通,共同維護收費站正常通行秩序。
(三)加大宣傳力度。收費公路管理單位要高度重視宣傳工作,通過路況信息發布使社會公眾及時了解公路車輛通行信息,合理選擇出行路線和時間,提高公路通行效率。大力宣傳國家重大節假日收費政策及內容,為公路交通健康持續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