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索 引 號::015000185/2012-00194
- 文 號::青政辦[2012]242號
- 主題分類::民政、扶貧、救災
- 服務對象::個人
- 發布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12/8/28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根據《青海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相關規定及省委、省政府關於民生指標創先進位有關要求,為使高齡老年人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經省政府第104次常務會研究決定擴大高齡補貼發放範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放範圍標準。在2010年對80周歲以上高齡老人全省統一發放高齡補貼標準的基礎上,對全省70—79周歲、持有本省戶口的高齡老人每月發放30元高齡補貼。
二、發放辦法。高齡補貼的資金籌集、省州級財政分擔比例、發放程式和工作要求等,均按《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青海省高齡補貼制度意見的通知》(青政辦[2010]218號)相關規定辦理。
三、發放時間。擴大高齡補貼發放範圍從2012年1月1日起執行。
一、發放範圍標準。在2010年對80周歲以上高齡老人全省統一發放高齡補貼標準的基礎上,對全省70—79周歲、持有本省戶口的高齡老人每月發放30元高齡補貼。
二、發放辦法。高齡補貼的資金籌集、省州級財政分擔比例、發放程式和工作要求等,均按《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青海省高齡補貼制度意見的通知》(青政辦[2010]218號)相關規定辦理。
三、發放時間。擴大高齡補貼發放範圍從2012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