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2014年,各地、各部門按照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緊緊圍繞《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民生工程十件實事,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持續加大財政投入,有效動員社會力量,圓滿的完成了省委、省政府向全省人民承諾的十件民生實事。2015年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各項改革部署的關鍵一年,也是實施“十二五”規劃的收官之年,落實好省委、省政府在省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上確定的十件民生實事,對增進民生福祉,提升民生保障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做好2015年民生工程十件實事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15年民生工程十件實事工作及任務分工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15/1/30
- 服務對象:機關
- 文 號:青政辦[2015]19號
一、總體思路
2015年民生工程十件實事總體思路是:按照“守住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引導輿論”方針,本著保基本、兜底線、促公平、可持續的原則,堅持鞏固已有成果、完善相關制度、規範資金管理、提升服務水平的總體要求,更加注重保障基本民生,更加關注低收入民眾生活,更加重視社會大局穩定,尤其要突出就業和扶貧工作,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鼓勵社會積極參與,形成多元投入機制,繼續集中75%左右的財力,統籌安排一批民生實事,著力提升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努力打造民生工程“升級版”。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鞏固提高。重點加大城鄉居民養老、醫療衛生、教育、農村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投入力度,調整提高城鄉低保、養老、教育和創業激勵等20項基本民生保障標準,確保部分民生指標繼續保持西部領先水平。
(二)堅持關注低收入民眾生活。積極推進精準扶貧,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加大臨時救助、醫療救助、城鄉低保、重度殘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等的投入力度。
(三)堅持重視社會大局穩定。重點做好促進就業和居民增收、穩控物價、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大氣污染環境治理等重點民生工作。
(四)堅持嚴格績效管理。建立健全民生項目績效考評機制,強化績效目標管理,嚴格績效考評和項目資金的監督檢查,提高民生投入績效。
三、主要任務及分工
(一)拓寬就業創業渠道。
1多渠道、全方位促進城鄉居民就業創業,認真落實和進一步完善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創業政策,將高校畢業生創業一次性獎勵提高到1萬元,一次性求職補貼提高到1000元,推進創業型城市和6州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完善就業創業信貸政策。加強城鄉勞動力就業技能培訓、提高培訓質量,累計培訓7.5萬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和服務業加快發展,機關事業單位考招8000人左右,新增生態公益崗位5300名。力爭城鎮新增就業5.9萬人,高校畢業生就業率達到85%以上,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3.5%以內,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105萬人次。(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農牧廳、省金融辦、省國稅局、省地稅局、各市州政府配合)
2實施職業教育和致富帶頭人培訓工程,完成貧困勞動力和“兩後生”職業教育培訓2.5萬人。(省扶貧開發局、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牽頭,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州政府配合)
(二)促進城鄉居民持續增收。
3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落實強農惠農政策,積極培育農牧業經營主體,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通過政策補貼、產業增收、勞務輸出等措施,多渠道增加農牧民收入。(省農牧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州政府配合)
2015年民生工程十件實事總體思路是:按照“守住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引導輿論”方針,本著保基本、兜底線、促公平、可持續的原則,堅持鞏固已有成果、完善相關制度、規範資金管理、提升服務水平的總體要求,更加注重保障基本民生,更加關注低收入民眾生活,更加重視社會大局穩定,尤其要突出就業和扶貧工作,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鼓勵社會積極參與,形成多元投入機制,繼續集中75%左右的財力,統籌安排一批民生實事,著力提升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努力打造民生工程“升級版”。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鞏固提高。重點加大城鄉居民養老、醫療衛生、教育、農村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投入力度,調整提高城鄉低保、養老、教育和創業激勵等20項基本民生保障標準,確保部分民生指標繼續保持西部領先水平。
(二)堅持關注低收入民眾生活。積極推進精準扶貧,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加大臨時救助、醫療救助、城鄉低保、重度殘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等的投入力度。
(三)堅持重視社會大局穩定。重點做好促進就業和居民增收、穩控物價、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大氣污染環境治理等重點民生工作。
(四)堅持嚴格績效管理。建立健全民生項目績效考評機制,強化績效目標管理,嚴格績效考評和項目資金的監督檢查,提高民生投入績效。
三、主要任務及分工
(一)拓寬就業創業渠道。
1多渠道、全方位促進城鄉居民就業創業,認真落實和進一步完善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創業政策,將高校畢業生創業一次性獎勵提高到1萬元,一次性求職補貼提高到1000元,推進創業型城市和6州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完善就業創業信貸政策。加強城鄉勞動力就業技能培訓、提高培訓質量,累計培訓7.5萬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和服務業加快發展,機關事業單位考招8000人左右,新增生態公益崗位5300名。力爭城鎮新增就業5.9萬人,高校畢業生就業率達到85%以上,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3.5%以內,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105萬人次。(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農牧廳、省金融辦、省國稅局、省地稅局、各市州政府配合)
2實施職業教育和致富帶頭人培訓工程,完成貧困勞動力和“兩後生”職業教育培訓2.5萬人。(省扶貧開發局、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牽頭,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州政府配合)
(二)促進城鄉居民持續增收。
3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落實強農惠農政策,積極培育農牧業經營主體,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通過政策補貼、產業增收、勞務輸出等措施,多渠道增加農牧民收入。(省農牧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州政府配合)
4推進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加快土地草場經營權流轉和承包地、宅基地確權登記證發放工作。(省國土資源廳牽頭,省農牧廳配合)
5提高三江源生態移民燃料費補助標準。(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財政廳配合)
6實施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和最佳化工資結構政策,建立體現崗位績效和分級分類管理的事業單位工資分配製度,推進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和職級並行制度,規範完善鄉鎮工作補貼,落實國家調整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政策,完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機制。(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省編辦配合)
7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
(三)健全社會保險制度。
8進一步完善各類社會保險政策,繼續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推動被征地農牧民、宗教教職人員參保工作,及時將企業下崗失業人員納入社保範圍,做好進城務工人員社保轉移接續工作。適當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增幅達10%左右,將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月人均標準提高15元、達到125元,啟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各市州政府配合)
9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積極推進政府購買大病醫療保險承辦服務,深化分級診療和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將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籌資水平提高40元、達到550元,有效控制不合理醫療費用支出。(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牽頭、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配合)
(四)完善養老服務體系。
10建立健全以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年人為重點的老年福利制度,將高齡老人生活補貼標準統一提高20元。推進政府購買養老服務試點工作,推行“醫養融合”,通過民辦公助、公建民營等方式,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開展老年人意外傷害責任險和機構養老綜合責任保險試點,搭建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平台,實施西寧、海東養老服務示範基地項目。新建養老服務設施430個,新增社會養老床位4100張,全省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數由25張提高到30張。(省民政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青海保監局等部門配合)
(五)保障特殊困難群體基本生活。
11健全跨部門、多層次、信息共享的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將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統一提高20元、分別達到370元和200元。加大對流浪乞討人員、困境兒童等弱勢群體的救助保護力度。進一步完善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省民政廳牽頭,省財政廳、省衛生計生委等部門配合)
12擴大重度殘疾人保障範圍,將農村重度殘疾人月人均生活補助和殘疾人機動車輪椅燃油補貼標準提高50元和100元。(省民政廳、省殘聯牽頭,省財政廳配合)
13加快實施產業扶貧、生態扶貧、易地扶貧、金融扶貧、旅遊扶貧等扶貧開發項目,繼續實施集中連片特困地區扶貧攻堅工程,穩妥推進易地搬遷扶貧項目,全年減貧20萬人。(省扶貧開發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金融辦、省旅遊局、人行西寧中心支行等部門配合)
(六)有效穩控市場物價。
14繼續推進新一輪“菜籃子”工程建設,落實基本菜田紅線保護制度和露地蔬菜種植補貼制度,新建1萬棟日光溫室、5萬畝無公害蔬菜生產基地,實施一批冷藏保鮮庫建設項目。提高農畜產品供給能力和流通效率。(省農牧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部門配合)
15新改建10個農畜產品市場,在城市居民區增設便民市場,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漲幅控制在4%以內。(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工商局按職責分別牽頭,各市州政府配合)
(七)改善民眾居住條件。
16實施各類棚戶區改造6.5萬套,開工建設公租房2萬套,完成農村危房改造2.5萬戶、獎勵性住房4萬戶建設任務,提高住房抗震節能水平,著力完善城鎮保障性住房準入、分配和運營管理。(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部門配合)
(八)提升公共服務能力。
17進一步深化教育、文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快推進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省教育廳、省文化新聞出版廳、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別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配合)
5提高三江源生態移民燃料費補助標準。(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財政廳配合)
6實施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和最佳化工資結構政策,建立體現崗位績效和分級分類管理的事業單位工資分配製度,推進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和職級並行制度,規範完善鄉鎮工作補貼,落實國家調整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政策,完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機制。(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省編辦配合)
7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
(三)健全社會保險制度。
8進一步完善各類社會保險政策,繼續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推動被征地農牧民、宗教教職人員參保工作,及時將企業下崗失業人員納入社保範圍,做好進城務工人員社保轉移接續工作。適當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增幅達10%左右,將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月人均標準提高15元、達到125元,啟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各市州政府配合)
9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積極推進政府購買大病醫療保險承辦服務,深化分級診療和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將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籌資水平提高40元、達到550元,有效控制不合理醫療費用支出。(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牽頭、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配合)
(四)完善養老服務體系。
10建立健全以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年人為重點的老年福利制度,將高齡老人生活補貼標準統一提高20元。推進政府購買養老服務試點工作,推行“醫養融合”,通過民辦公助、公建民營等方式,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開展老年人意外傷害責任險和機構養老綜合責任保險試點,搭建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平台,實施西寧、海東養老服務示範基地項目。新建養老服務設施430個,新增社會養老床位4100張,全省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數由25張提高到30張。(省民政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青海保監局等部門配合)
(五)保障特殊困難群體基本生活。
11健全跨部門、多層次、信息共享的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將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統一提高20元、分別達到370元和200元。加大對流浪乞討人員、困境兒童等弱勢群體的救助保護力度。進一步完善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省民政廳牽頭,省財政廳、省衛生計生委等部門配合)
12擴大重度殘疾人保障範圍,將農村重度殘疾人月人均生活補助和殘疾人機動車輪椅燃油補貼標準提高50元和100元。(省民政廳、省殘聯牽頭,省財政廳配合)
13加快實施產業扶貧、生態扶貧、易地扶貧、金融扶貧、旅遊扶貧等扶貧開發項目,繼續實施集中連片特困地區扶貧攻堅工程,穩妥推進易地搬遷扶貧項目,全年減貧20萬人。(省扶貧開發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金融辦、省旅遊局、人行西寧中心支行等部門配合)
(六)有效穩控市場物價。
14繼續推進新一輪“菜籃子”工程建設,落實基本菜田紅線保護制度和露地蔬菜種植補貼制度,新建1萬棟日光溫室、5萬畝無公害蔬菜生產基地,實施一批冷藏保鮮庫建設項目。提高農畜產品供給能力和流通效率。(省農牧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部門配合)
15新改建10個農畜產品市場,在城市居民區增設便民市場,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漲幅控制在4%以內。(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工商局按職責分別牽頭,各市州政府配合)
(七)改善民眾居住條件。
16實施各類棚戶區改造6.5萬套,開工建設公租房2萬套,完成農村危房改造2.5萬戶、獎勵性住房4萬戶建設任務,提高住房抗震節能水平,著力完善城鎮保障性住房準入、分配和運營管理。(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部門配合)
(八)提升公共服務能力。
17進一步深化教育、文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快推進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省教育廳、省文化新聞出版廳、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別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配合)
18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經費保障機制,將農村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提高300元、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提高2000元、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生均補助標準提高200元,推進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及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建設項目,全面實施學前教育二期“三年行動計畫”。(省教育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各市州政府配合)
19特殊教育教師津貼的比例提高至30%。(省教育廳牽頭,省殘聯、省財政廳等部門配合)
20推進文化建設“八大工程”,基本建成省級“三館”建設項目,加快建設藏區28個文化館、圖書館和530個村級文化活動室,完成“西新工程”五期和廣電無線數位化覆蓋工程。繼續實施文化“進村入戶”、農家圖書更新和農民健身工程,完成農村文化器材配發和電影放映任務。廣播電視綜合人口覆蓋率分別達到98%。(省文化新聞出版廳、省廣電局、省體育局按職責分別牽頭)
21積極推進市州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人均標準提高5元。全面落實計畫生育“三項制度”和“單獨兩孩”政策,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9‰。將機關事業單位處級和科級及以下幹部職工體檢標準分別提高100、200元。(省衛生計生委牽頭,省財政廳配合)
22強化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進一步提高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監測和監督抽驗覆蓋率,餐飲單位量化分級率達到80%。(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
23繼續推進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進寺院。(省民宗委牽頭,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文化新聞出版廳等部門及各市州政府配合)
(九)最佳化人居環境。
24深入開展“家園美化”行動,重點在三江源地區、鐵路沿線、國省幹道、旅遊景區、主要鄉鎮所在地整體推進,提高鄉村連片整治覆蓋率,建立村莊保潔制度,完成300個村莊的環境綜合整治。深入推進湟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東部城市群大氣污染防治,西寧、海東空氣品質優良率保持在70%以上。(省環境保護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氣象局、各市州政府配合)
25實施16個“美麗城鎮”。(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各市州政府配合)
26實施300個“美麗鄉村”建設項目。(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各市州政府配合)
27實施城鎮公路支網和公交加密延伸工程。(省交通運輸廳牽頭)
28創建西寧國家公交都市。(西寧市政府牽頭,省交通運輸廳配合)
(十)改善基層基礎條件。
29健全村、社區公共服務經費保障機制,適當提高村“兩委”主要負責人報酬。(省民政廳牽頭,省財政廳配合)
19特殊教育教師津貼的比例提高至30%。(省教育廳牽頭,省殘聯、省財政廳等部門配合)
20推進文化建設“八大工程”,基本建成省級“三館”建設項目,加快建設藏區28個文化館、圖書館和530個村級文化活動室,完成“西新工程”五期和廣電無線數位化覆蓋工程。繼續實施文化“進村入戶”、農家圖書更新和農民健身工程,完成農村文化器材配發和電影放映任務。廣播電視綜合人口覆蓋率分別達到98%。(省文化新聞出版廳、省廣電局、省體育局按職責分別牽頭)
21積極推進市州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人均標準提高5元。全面落實計畫生育“三項制度”和“單獨兩孩”政策,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9‰。將機關事業單位處級和科級及以下幹部職工體檢標準分別提高100、200元。(省衛生計生委牽頭,省財政廳配合)
22強化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進一步提高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監測和監督抽驗覆蓋率,餐飲單位量化分級率達到80%。(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
23繼續推進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進寺院。(省民宗委牽頭,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文化新聞出版廳等部門及各市州政府配合)
(九)最佳化人居環境。
24深入開展“家園美化”行動,重點在三江源地區、鐵路沿線、國省幹道、旅遊景區、主要鄉鎮所在地整體推進,提高鄉村連片整治覆蓋率,建立村莊保潔制度,完成300個村莊的環境綜合整治。深入推進湟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東部城市群大氣污染防治,西寧、海東空氣品質優良率保持在70%以上。(省環境保護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氣象局、各市州政府配合)
25實施16個“美麗城鎮”。(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各市州政府配合)
26實施300個“美麗鄉村”建設項目。(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各市州政府配合)
27實施城鎮公路支網和公交加密延伸工程。(省交通運輸廳牽頭)
28創建西寧國家公交都市。(西寧市政府牽頭,省交通運輸廳配合)
(十)改善基層基礎條件。
29健全村、社區公共服務經費保障機制,適當提高村“兩委”主要負責人報酬。(省民政廳牽頭,省財政廳配合)
30加快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省民政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配合)
31推進基層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各市州政府配合)
31推進基層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各市州政府配合)
32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升級改造工程。(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國網青海省電力公司配合)
33加快實施農田水利設施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全面解決農牧民飲水安全問題。(省水利廳牽頭)
34實現網路進村、寬頻及道路硬化通鄉鎮。(省通信管理局、省交通運輸廳按職責分別牽頭)
35新改建農村公路5000公里,便民橋樑200座。鄉鎮客運班車實現全覆蓋。(省交通運輸廳牽頭)
四、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民生工程十件實事落實工作,認真制定工作方案,及時分解落實目標任務,進一步明確責任分工,建立台賬,明確時限,按時間節點有序推進。省政府將定期通報實施進展情況,並建立約談制度,對項目進展遲緩的地區和部門進行約談,確保今年民生工程十件實事圓滿完成。
(二)強化績效管理。各牽頭部門要建立民生實事績效評價制度,完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加大對各地民生實事實施情況的督促檢查和考核力度,健全獎勵處罰和問責機制,逐步形成激勵適度、約束有效、良性互動的評價機制,確保今年民生實事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地、各部門要採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落實民生工程十件實事的重大意義,及時跟蹤報導十件實事落實進展,極力營造全社會關注民生、支持民生、服務民生的良好氛圍,有效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民生建設,形成上下聯動、相互配合、全方位推動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科學謀劃“十三五”民生實事。主動順應新常態和新要求,緊緊圍繞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進一步強化底線思維,從保障基本民生和民眾最期盼的事情做起,精心謀劃“十三五”期間的民生實事,合理確定民生指標,補齊短板,進一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鼓勵勞動創造、勤儉節約、共建共享,合理引導社會預期,不斷增強社會的參與度。
33加快實施農田水利設施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全面解決農牧民飲水安全問題。(省水利廳牽頭)
34實現網路進村、寬頻及道路硬化通鄉鎮。(省通信管理局、省交通運輸廳按職責分別牽頭)
35新改建農村公路5000公里,便民橋樑200座。鄉鎮客運班車實現全覆蓋。(省交通運輸廳牽頭)
四、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民生工程十件實事落實工作,認真制定工作方案,及時分解落實目標任務,進一步明確責任分工,建立台賬,明確時限,按時間節點有序推進。省政府將定期通報實施進展情況,並建立約談制度,對項目進展遲緩的地區和部門進行約談,確保今年民生工程十件實事圓滿完成。
(二)強化績效管理。各牽頭部門要建立民生實事績效評價制度,完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加大對各地民生實事實施情況的督促檢查和考核力度,健全獎勵處罰和問責機制,逐步形成激勵適度、約束有效、良性互動的評價機制,確保今年民生實事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地、各部門要採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落實民生工程十件實事的重大意義,及時跟蹤報導十件實事落實進展,極力營造全社會關注民生、支持民生、服務民生的良好氛圍,有效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民生建設,形成上下聯動、相互配合、全方位推動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科學謀劃“十三五”民生實事。主動順應新常態和新要求,緊緊圍繞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進一步強化底線思維,從保障基本民生和民眾最期盼的事情做起,精心謀劃“十三五”期間的民生實事,合理確定民生指標,補齊短板,進一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鼓勵勞動創造、勤儉節約、共建共享,合理引導社會預期,不斷增強社會的參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