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政協青海省委員會辦公廳關於印發青海省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評價標準(暫行)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政協青海省委員會辦公廳關於印發青海省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評價標準(暫行)的通知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政協委員會,海東行署、政協工委,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現將省政協提案委員會制定的《青海省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評價標準(暫行)》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執行,做好政協提案辦理工作。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政協青海省委員會辦公廳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

青海省人民政府

外文名稱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Qinghai Province

辦公機構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政府駐地

西寧市西大街12號

成立時間

1950年1月1日

現任省長

郝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政
  • 成立時間:1950年1月1日
  • 政府駐地:西寧市西大街12號
  • 辦公機構: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內容,一、評價範圍,二、評價內容與分值,三、評價程式,四、評價等次,

內容

為促進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有效開展,增強辦理工作實效,提高辦理質量,確保提案“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探索建立辦理工作考核評價機制,特制定本評價標準。

一、評價範圍

凡承辦省政協提案的有關單位及辦理工作情況。

二、評價內容與分值

(一)領導重視,責任明確,程式規範(20分)
1承辦單位將辦理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辦理工作。(5分)
2做到分管領導和承辦處室、承辦人員落實,梳理分析提案要點,制定辦理工作計畫。(5分)
3辦理工作規範,有登記、交辦、催辦、溝通、送審、面商、答覆、反饋、總結等工作程式和要求。(10分)
(二)加強協作,溝通協商,按期辦結(40分)
1辦理前,主動與提案者聯繫,把握提案的意圖,明確要解決的問題和落實的任務。(8分)
2辦理中,加強與提案者的面商,採取上門走訪、協商座談等方式,共商解決問題的辦法,面商率達30%以上。(8分)
3對確定的重點提案,能組織人員進行深入調研。(8分)
4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溝通情況及時,協辦單位配合主動。(8分)
5辦理結果注重實效,使問題得到解決、基本解決或部分解決。確實無法解決的,經走訪、座談作出說明和解釋。落實率100%。(8分)
(三)復函內容具體,格式規範(30分)
1每件提案在辦復時限內書面答覆提案者,並抄送上級督辦部門和省政協提案委員會(各3份),答覆率100%。(10分)
2復函內容完整,答覆內容具體可行,按“事事有著落”要求作出明確的答覆。(10分)
3復函文字通暢,用語規範,格式規範,稱謂準確。(10分)
(四)徵詢提案者意見,做好辦理工作總結(10分)
1復函附寄《徵詢意見表》,並回收反饋意見,認真處理。(3分)
2提案者滿意率達到95%以上。(4分)
3提案辦結後,於9月20日前向上級督辦部門報送辦理工作總結,並抄送省政協提案委員會。(3分)

三、評價程式

1各承辦單位在總結本年度辦理工作的基礎上,進行自評。
2省政協提案委員會根據辦理情況及落實情況,進行初評。
3省政協提案委員會與督辦部門進行協商,根據答覆率、面商率、落實率、滿意率確定考核結果,報省考核辦,進行專題通報。

四、評價等次

評價採取百分制計分辦法,最後確定優秀、良好、一般、差四個等次,得分85分以上為優秀,75分至84分為良好,60分至74分為一般,59分以下為差。
省政協每屆任期內舉行三次表彰會,對先進承辦單位、優秀承辦人員公開表彰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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