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貫徹執行國家及上海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方針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發展戰略及相應的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研究提出結構調整、發展速度和總量平衡的預期目標及調控政策;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發展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浦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主任:劉偉
  • 副主任:金松鈿
  • 內設機構:13個
機構職能,機構設定,機構領導,

機構職能

2、研究提出全區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組織編制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加強國民經濟運行的預測、預警和監控,針對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出調控政策建議。
3、研究經濟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和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負責擬定完善市場經濟體制、以改革開放促進發展的政策;組織研究、論證和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並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論證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的重大問題。
4、根據國家和本市、區產業發展導向和政策,制定區域內產業發展規劃;加強各產業間發展的協調,搞好產業規劃平衡和實施;推進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和都市型農業發展;研究擬定生產力布局規劃方案及重要布局調整的實施意見;組織研究科技、社會事業與經濟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
5、負責做好區域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的編制、審核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審批(核准)許可權以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組織審查並上報許可權以上項目的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安排和協調政府財力建設項目;匯總和儲備區域重要投資備選項目;負責做好建設資金的統籌協調和區域重大項目及區政府實事工程的計畫安排實施和監督;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對年度投資計畫執行情況、政府投資項目和重大項目的稽查和綜合驗收。
6、負責研究制定區域物資能源供應和結構最佳化實施規劃,做好重要能源、重要物資供應平衡協調工作。
7、按職權制定或調整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及公用事業價格;負責全區價格動態監測和價格趨勢的預報;對放開的重要商品價格進行監審和干預;完成國家、市發改委布置的工、農產品價格以及服務收費的成本調查工作。
8、負責價格監督檢查,受理價格投訴舉報,依法查處全區範圍內的各種價格違法行為;開展“物價、計量信得過”活動,推行和完善明碼標價制度。
9、貫徹執行和監督實施有關價格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負責許可權以內價格的制定和管理;負責全區行政事業性、經營性和服務性收費的管理工作。
10、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
1.負責處理協調日常行政事務;
2.負責秘書事務和重要檔案、文稿的起草;
3.負責文電收發、檔案印發、檔案管理、會議組織、政務信息工作;
4.負責督查、保密、信訪、接待、對外聯絡和車輛管理等工作;
5.組織和推進電子政務和政務公開工作;
6、組織協調區人大代表議案、書面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處理、回復和跟蹤落實。
7、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科
1.負責編制本委年度財務收支預算、決算;
2.負責資產管理工作;
3.負責處理日常收支,做好會計核算工作,定期對單位的財務狀況進行分析,為領導提供準確的財務信息;4.負責做好所屬人員“四金”的核定、審報、結算工作,按時完成會計報表的綜合上報。
組織人事科
1.貫徹執行組織人事管理制度,負責處理黨務日常工作;
2.負責組織、宣傳、統戰、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3.負責紀檢、監察和行風建設工作;
4.負責機關、所屬單位黨組織的隊伍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工、青、婦等群團管理工作;
5.協助黨委做好乾部的培養、選拔、任用、招聘及日常管理工作;
6.負責人員編制、幹部教育培訓、工資福利、出國(境)管理、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及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綜合發展科
1.組織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
2.組織研究並提出年度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思路、預期目標和政策措施,匯總和下達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年度計畫;
3.負責起草年度計畫報告;
4.加強國民經濟的平衡和調控,負責做好全區經濟運行動態監測分析和預測工作。
產業規劃科
1.研究提出全區三次產業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區域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
2.研究擬定全區產業導向、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布局規劃方案及相關政策建議,開展區內產業發展重大問題專題調研,負責做好全區每季度三次產業運行情況分析;
3.研究擬定全區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和都市型農業發展的重大政策,協調推進重大項目建設;
4.做好重要能源、重要物資供應的平衡協調工作;
5.承擔區國防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投資管理科
1.研究提出區域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平衡意見,組織編制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
2.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運行狀況,負責做好全區財力用於建設方面資金的平衡調度和年度投資計畫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3.負責審批(核准)許可權以內或轉報許可權以上項目的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4.負責做好區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儲備管理工作;
5.負責區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和日常維護,做好區域重大備選項目的匯總儲備工作;
6.負責政府實事工程的計畫安排實施和監督。
社會發展科
1.研究提出區域社會發展戰略和社會與經濟協調發展重大政策,組織編制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民政等社會事業的中長期規劃;
2.負責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
3.負責社會發展重大建設項目的前期審核工作,按許可權審批(核准)和審批轉報社會發展建設項目;
4.擬定和推進實施社會發展領域的產業發展政策;
5.協調推進社會發展領域的資源最佳化配置和布局調整工作;
6.參與電力建設,協調做好“三電”工作;
7.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綜合性、全局性、前瞻性重大問題,提出方案建議;
8.擬定中長期改革規劃和年度改革工作重點,綜合平衡和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
9.組織研究、論證和擬定跨部門、綜合性體制改革方案,並對方案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分析;
10.協調綜合由各部門牽頭制定的重大改革方案,參與專項經濟體制改革工作;
11.參與政府職能轉變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收費管理科
1.負責全區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的發放和管理工作,並及時變更上級規定調整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2.負責全區經營服務性《收費許可證》的發放和管理工作;
3.負責全區收費的年審工作;
4.按照《上海市定價目錄》,做好許可權內的價格制定和管理工作;
5.負責中介服務收費管理工作;
6.負責全區《收費員證》的發放、培訓工作。
價格管理科
1.負責制定或調整許可權內商品和服務價格、公用事業價格和物業管理等價格;
2.負責房產業、房產中介等價格的監管工作;
3.承擔並完成國家、市發改委下達的各項調查任務;
4.負責全區範圍內的農、工成本以及服務業成本的調查工作;
5.負責重點農副產品和有關生產資料價格的跟蹤、監測、預測。
物價檢查所
1、 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的價格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全區價格檢查所。
2、 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3、 開展醫療收費、教育收費等專項檢查。
4、 開展明碼標價工作及“價格服務進萬家”、“價格誠信單位”、“物價、計量信得過活動”。
政策法規科
1.組織宣傳和貫徹執行有關方針、政策以及法律、法規、規章;
2.負責對區域內統計、價格等執法行為的監察,負責查處統計違法案件;
3.協調推進委內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工作;
4.組織、參與和協調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修改和廢止工作;
5.負責委內有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
區發展研究中心
負責組織、協調區委、區政府重點課題研究;根據區委、區政府要求對區發展戰略重大研究課題進行社會招標工作和對招標課題的運轉狀況、效果進行監督管理;接受委託承擔區內有關課題的研究;組織、協調區外專家參與本區決策諮詢活動及課題研究工作。每年召開1-2次專家諮詢會。
散裝水泥辦
負責散裝水泥材料的推廣和套用,監督檢查散裝水泥材料的套用情況,負責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徵收。
沼氣辦
1.發展新能源,推廣農村沼氣、太陽能的使用,節約能源;
2.研究和制定農村再生能源發展中長期計畫和實施計畫;
3.協調全區開展農村再生能源工作,做好調研、統計和上報工作。
新型牆體辦
1、 負責新型牆體材料的推廣和套用,監督檢查新型牆體材料的套用情況;
2、 負責禁止實心粘土磚的生產限制燒結多孔磚的生產;
3、 負責牆體、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徵收;
4、 開展粘土磚禁限管理工作。

機構領導

主 任: 劉偉
主要職責: 全面負責行政工作
副 主任: 金松鈿
主要職責: 全面負責黨委工作,分管社會發展科
副 書記: 蔣金坤
主要職責: 分管組織人事科,協管辦公室、財務室
副 主任: 劉志斌
主要職責: 分管政策法規科、價格管理科、收費管理科、物價檢查所、節能減排工作
副 主任: 朱要武
主要職責: 分管綜合發展科、產業規劃科、體改工作、發展研究中心、金融工作
副 主任: 衛星
主要職責: 分管投資管理科、牆散辦、電力建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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