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城市園林局

青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城市園林局

.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全市園林綠化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風景名勝區的園林綠化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建成區內國家重點公園、國家濕地公園的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建成區內森林公園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園林綠化行業安全生產;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管轄範圍內園林病蟲害防治工作和山頭綠地防火工作。

組織、指導管轄範圍內的義務植樹工作;參與審查監督綠化養護費用和綠化專項費用的使用情況。

承辦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城市園林局
  • 職責:編制“綠線”規劃
  • 內設機構:規劃科技處、辦公室
  • 所屬:青島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1.擬訂全市園林綠化工作的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以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
2.編制“綠線”規劃;負責對城市綠線實施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園林綠化行業標準化管理工作。
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城市園林局(副局級)
3.負責全市城市綠化工作;依法審批占用城市綠地和砍伐遷移城市樹木事項;組織審定重點園林綠化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並監督實施;審核城市園林綠地內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並監督實施;審核城市重點建設項目設計方案中的園林綠化比例和布局;負責城市樹木所有權證書頒發的管理;指導和組織生產綠地建設。
4.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浮山綠化規劃並指導實施;按照規定開展浮山及其他山頭的綠化保護管理工作;負責管轄範圍內古樹名木的鑑定、保護管理和監督檢查。
5.參與調整、審定園林有關收費標準,負責城市綠化補償費徵收管理;負責城市綠化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城市園林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6.組織開展園林綠化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和專業人員的業務培訓。

內設機構

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城市園林局設4個職能處室:
1.辦公室
組織協調本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政務信息公開、文秘、檔案、保密、信息、督辦、計算機網路、會務、財務管理、審計、統計和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後勤保障等工作;擬訂有關政策法規,組織信訪處理、建議提案辦復;參與測算、審定、調整全市園林綠化養護(管護)管理作業經費基數;參與審定、調整有關收費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和審計工作;組織擬訂、審核園林綠化工作的規範性檔案。
2.規劃科技處
擬訂全市園林綠化發展和保護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城市綠地系統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綠線”規劃;負責對城市綠線實施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浮山綠化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市屬城市園林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參與有關規劃方案的評審;審核改變現有城市綠地性質、綠化用地面積達標情況和配套的綠化工程設計方案;審核全市園林公園、海濱風景區規劃及其調整方案,組織開展園林科技開發、技術推廣工作;負責園林科技成果的評審鑑定、申報工作;負責城市綠化補償費徵收管理工作。
3.建設工程處
擬訂全市園林綠化建設項目的年度計畫並組織、指導實施;組織審定全市園林建設項目,協調工程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園林建設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評估論證和設計方案的調整修訂;組織、指導城區義務植樹工作;負責園林綠化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指導監督園林綠化標準化管理工作;組織全市園林綠化工程評優工作;指導監督區市綠地建設考核工作。
4.園林綠化處
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各區(市)園林綠化工作;指導協調風景名勝區的園林綠化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市屬各類公園的養護管理工作;參與審查監督綠化養護費用和綠化專項費用的使用情況;指導、監督城市樹木砍伐遷移、占用城市綠地管理工作;負責管轄範圍內古樹名木的鑑定、保護管理和監督檢查;指導、監督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管理;組織園林專業人員的業務培訓;會同有關部門測算、審定、調整全市園林綠化養護(管護)管理作業經費基數;參與審定、調整有關收費標準並監督實施;牽頭開展園林綠化的統計、考核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管轄範圍內園林病蟲害防治和山頭綠地防火工作。

人員編制

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城市園林局機關行政編制26名,工勤人員編制3名。其中:局長1名(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兼任),正處級領導職數6名(含副局長、總工程師各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3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