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即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青島市即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青島市即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根據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審核同意的《青島市即墨區機構改革方案》和區委、區政府《關於青島市即墨區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貫徹黨中央關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青島市即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孫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即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外文名:Qingdao Jimo District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Bureau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孫健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區人力資源規劃和綜合開發,指導和協調做好人才引進及服務工作。負責做好人力資源市場的監督服務和招聘管理工作,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協調推進人才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相關人才工程。
(三)負責就業創業促進工作。貫徹執行上級就業創業各項方針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負責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與轉移工作,組織實施初、中級職業技能鑑定。負責高技能人才的培養與服務工作。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保持就業形勢穩定。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標準和保險關係轉續辦法。組織實施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基金的支付。實施和推進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的工傷認定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負責全區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工作,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承擔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組織、指導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六)負責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一發放工作。
(七)承擔全區勞動關係協調職責。組織實施勞動關係調整的有關規則,指導勞動契約、集體契約的實施。完善人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受理人事勞動爭議仲裁案件。組織實施勞動監察,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指導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落實農民工相關政策,協調解決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擬訂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政策,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貫徹落實表彰獎勵有關規定,按許可權組織實施有關表彰獎勵事項。
(九)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領域的招商引資、招才引智和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負責推動本領域內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培育、引導、扶持相關行業協會發展,推進行業協會自律,發揮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民眾、服務行業的作用。指導本系統基層黨組織建設、思想政治建設和隊伍建設。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區委、區政府深化“一次辦好”和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加大簡政放權力度,最佳化服務流程,創新服務模式,發揮“網際網路+”支撐作用,推進網上辦事和業務協同,提升服務質量。
加強監督指導,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創新監管模式,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信用監管”,提升監管效能。完善人力資源市場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政策,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加強信息共享,不斷提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水平,持續增強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

職責分工

涉及職責分工的部門,應當建立信息共享、行政執法聯動等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1、在烈士褒揚以及烈屬撫恤方面的職責分工
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承擔屬於《工傷保險條例》適用範圍的烈士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髮放工作。區退役軍人局負責烈士褒揚工作,承擔烈士褒揚金、一次性撫恤金和烈屬定期撫恤金等相關撫恤政策的落實。
2、區行政審批局和審批服務事項劃出部門應當堅持“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按照《中共青島市即墨區委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青島市即墨區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組建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檔案執行。
區行政審批局對劃轉的行政許可和相關政務服務事項,依法履行職責,並對行政審批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牽頭建立完善協調與其他審批部門、監管部門、執法機構的關係,研究解決現場踏勘、審圖驗收等環節的銜接措施。審批服務事項劃出部門要全方位做好監管工作,突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依法對區行政審批局實施的審批行為和行政相對人行使行政許可權利進行監督,依法確定和調整行政審批實施所需的審批條件、技術標準等審批規範,明確行政相對人行使行政許可權利的要求、規則和限制性規定等,及時調整和完善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嚴格落實監管職責。各部門要加強銜接配合,決不允許推卸責任、決不允許出現監管空白。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政務公開、信息宣傳、機要保密、安全應急、值班管理、輿情處置、檔案管理、綜合考核等工作,承擔綜合調研、綜合性文稿起草、建議提案辦理、對外聯絡、信息化建設和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本系統目標責任制的擬訂和監督實施。負責對局黨組和局長辦公會決定事項執行情況和領導批示件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二)人事科。負責本系統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社會保障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管理培訓工作。
(三)勞動關係協調科(掛法規科牌子)。負責集體契約的合法性審查和未成年工保護工作。健全勞動關係三方制度,組織開展和諧勞動關係創建工作。擬訂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政策,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做好對企業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備案及履行情況的監管。參與有關企業勞動模範推薦評選工作。
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指導和監督依法行政工作,承辦行政應訴相關工作。協調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的工傷預防培訓以及工傷認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落實農民工相關政策。協調處理本系統信訪工作。
(四)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負責組織、指導政府系統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負責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指導做好政府系統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區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承擔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指導做好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五)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掛人才開發與市場配置促進科牌子)。負責政府系統事業單位科級及以下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的管理,做好人事任免、考核、獎懲、幹部檔案管理服務相關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高層次、緊缺專業人才引進。
按許可權做好有關人員調配以及重點工作項目人員選調派遣工作。貫徹落實表彰獎勵有關規定,按許可權組織實施有關表彰獎勵事項。負責創新人才開發體制,強化人才資源的市場化配置,促進人才資源有效開發、有序流動。推動本領域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推動人力資源服務社會化,促進專業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留學回國人員來即創新創業。
(六)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科(掛財務審計科牌子)。對所屬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及基金賬戶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對保險經辦機構業務環節及內部控制實施監督檢查,規範操作流程。負責編制本部門預決算。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七)工資福利科(掛工資統發科牌子)。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工作。管理事業單位工資(薪酬)總額,核定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負責政府系統事業單位科級及以下工作人員的退休手續辦理。參與指導協調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及相關待遇統一發放、工資備案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行政編制

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2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8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青島市即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孫健
青島市即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副書記、區就業創業服務中心主任:劉文謙
青島市即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玉格、李巧鳳
青島市即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區高級技工學校校長:劉永凱
青島市即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李岩先
青島市即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四級調研員:張丙剛
青島市即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區人才服務中心主任:宋軍
青島市即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級調研員:陳緒冰
青島市即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處級領導幹部:劉毅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青島市即墨區委辦公室、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青島市即墨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青島市即墨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被授予全國“節約型機關”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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