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岡縣農村工作委員會

(一)貫徹國家、省、市縣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貫徹國家、省、市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

(二)研究編制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農業生產指導性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岡縣農村工作委員會
  • 位置:青岡縣
  • 職責:農業,農村經濟相關問題
  • 內設機構:9個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三)研究擬定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提出農村信借貸、稅收及農業財政補貼的政策建議;組織起草農業各產業的法規、規章。
(四)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農業各產業的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耕地承包管理使用權流轉工作。
(五)研究制定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方針政策,組織推進農業產業化工作;參與制定大宗農民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組織協調全縣菜籃子工程和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負責農業特產經濟開發的綜合、協調工作;研究提出主要農產品、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進出口的推薦;預測並發布農業各產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六)組織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宜農灘涂、宜農濕地、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七)制定農業各產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重大科研工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各產業職能技能開發工作。
(八)擬定農村各產業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業各產業產品及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種子、農藥等農業投入品質量的監督、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
(九)貫徹執行植物防疫法規、規章;組織監督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貫徹落實國家關於發展鄉鎮企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定全縣鄉鎮企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協調解決鄉鎮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全縣鄉鎮企業發展戰略,編制鄉鎮企業發展中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全縣鄉鎮企業經濟結構調整;指導全縣鄉鎮企業農業產業化建設;會同財政部門負責鄉鎮企業發展基金項目的論證、上報。指導全縣鄉鎮企業經濟體制改革;指導鄉(鎮)村集體企業、服份制企業、服份合作制企業、聯戶辦企業、戶辦企業的管理工作;指導鄉鎮企業勞動衛生、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管理工作。指導全縣鄉鎮開展招商引資;引導全縣鄉鎮企業發展外向型經濟;負責鄉鎮企業“東西合作工程”的組織實施。指導全縣鄉鎮企業科技、職工教育和培訓工作;指導全縣鄉鎮企業推進全面質量管理、標準化管理和計量管理工作;負責推進全縣鄉鎮企業經濟、技術、人才引進工作;建立全縣鄉鎮企業項目庫,為鄉鎮業提供經濟、技術諮詢和信息服務。指導全縣鄉鎮企業的財務管理、財務審計、集體資產管理工作。貫徹鄉鎮企業統計制度;負責全縣鄉鎮企業統計工作,定期發布全縣企業發展狀況信息;負責全縣鄉鎮企業統計監督、檢查工作。
(十一)綜合農口全面情況、協調涉及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方面的工作。
(十二)承辦縣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人秘組:負責會議組織、文電管理、信訪、信息、史志、保秘、保衛、秘書事務等。
法制組:負責組織協調種子、農藥等農業投入品質量的監督、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
綠色食品開民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綠色食品生產資料標準和綠色食品標準開發,綠色食品項目、申報和論證管理,承包縣綠色食品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政策法規組: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農村土地承包、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生產組:指導全縣農業生產,協調全縣農村經濟的結構調整與綜合平衡工作,負責種植業生產性計畫,發展農業課題調研,農情信息報送,研究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方針政策,實施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
科教組:承辦實施科教興農戰略工作及重大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實施工作。負責農業實用技術的培訓,承辦縣科教興農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能源辦:農村能源的開發和利用,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
負擔辦:指導全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審核農村收費項目,擬定農民負擔政策措施,監督檢查各類加重農民負擔的違法違紀案件,監測。承辦縣政府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小組的日常工作。
漁政組:負責漁業水域管理執法,船舶登記管理,漁業發展規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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