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藝術特長專業人才評定

青少年藝術特長專業人才評定

凡年滿6-18周歲的青少年藝術人員,經過評定合格可以獲得由中國(香港)數字音樂協會、廣東省數字音樂協會共同蓋章頒發的“青少年藝術特長專業人才”相應級別的評定證書,該證書可以作為藝術特長證明、藝術綜合素質考核、藝術專業能力評價和藝術教育學習時等的參考依據,全國通用。

所有評定合格者納入“青少年藝術特長專業人才資料庫”,按等級優先推薦至市級、省級、國家級舉辦的各類演出活動,參與文化藝術交流,影視作品表演,電視綜藝節目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少年藝術特長專業人才評定
  • 外文名:Evaluation of young people's art talents
  • 發起單位:廣東省數字音樂協會藝術特長專業委員會
背景介紹,評定內容,

背景介紹

中國(香港)數字音樂協會、廣東省數字音樂協會聯合指導,共同推進青少年藝術特長專業人才的等級評定工作,認證其藝術技能與專業水平。

評定內容

青少年藝術特長專業人才評定工作由廣東省數字音樂協會藝術特長專業委員會統一組織實施。評定工作面向廣東地區開展,個人自願申請,評定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根據《青少年藝術特長專業人才評定標準》,凡通過評定的人員,由中國(香港)數字音樂協會、廣東省數字音樂協會頒發《青少年藝術特長專業人才證明》證書。證書由廣東省數字音樂協會藝術特長專業委員會統一製作、統一編號、統一管理。
青少年藝術特長專業人才評定主要分為兩大類,專業分為初、中、高、特四級,特級為最高級:
(一)音樂類:少兒合唱、聲樂(民族、通俗、美聲)演唱、器樂(民族樂器、西洋樂器)演奏等;
(二)表演類:朗誦、主持、戲劇、曲藝(或戲曲)、模特表演、舞蹈(少兒舞蹈、民族、芭蕾、現代舞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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