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平縣教育和科技局

黃平縣教育和科技局

黃平縣教育和科技局是黃平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平縣教育和科技局
  • 辦公地址:黃平縣新州鎮飛雲大道青少年活動中心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縣教育事業法治規劃指導、協調和監督實施,起草教育工作管理與發展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二是加強全縣基礎教育工作的統籌管理。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傾斜,促進教育公平。統籌推進學前教育和高中教育發展,提高辦學水平和質量,實現學前教育和高中教育的普及提高;三是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學校德育、法制、體育、藝術、衛生和國防教育工作,推進校園文化建設,強化質量監測工作,提升教育發展水平;四是深入推進教育綜合改革,建立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需求的教育體系,推進現代教育制度建設;五是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推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改革,提高職業學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職業教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六是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監督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管理國內外對我縣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統籌和指導教育援助工作;七是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指導管理,貫徹洛實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負責許可權內民辦學校設立、分立、合併、終止的審批工作;八是規劃、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黨的建設、思想道德建設和統戰工作,指導各學校幹部隊伍建設;九是指導和管理全縣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統籌規劃教育系統人才隊伍、校長隊伍建設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對外宣傳,組織各種業務培訓;十是負責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指導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學生就業創業工作,組織指導教育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十一是承擔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和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的具體工作;十二是貫徹落實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編制全縣科技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議,加強科技創新和科技進步工作的綜合管理和統籌協調,最佳化科技資源布局,推進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十三是統籌推進縣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推進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十四是負責全縣科學數據匯聚、管理套用和共享開放;貫徹落實上級關於科技對外交流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組織開展科技人才交流;會同有關部門行政擬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計畫,提出相關政策建設,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定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宣傳計畫,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十五是負責對本部門有關行政規範性檔案、契約、協定等進行合法性審查及報備。負責機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應訴、統計、法律顧問及部門法律法規宣傳等工作。十六是做好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教育和科技局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人事秘書股、組織置傳股、規劃建設股、科技管理股、政策法規敗、教有督股)
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宣傳、督辦、機要、收發、檔案、保密、教育信息、教育年鑑、新聞發布、政務公開、機關資產、局機關設備的採購配置、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外事和保密工作;負責對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報刊征訂等日常工作;負責協助局黨政班子協調全局性工作;負責本局行政檔案及工作計畫、工作總結的草擬;承接省州教育局辦公室、省州科技局辦公室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教育系統人才建設規劃;統籌指導全縣教育系統人才建設;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局梘關幹部出入境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幹部考察考核任用、事業單位崗位設定、職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和年度考核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內部體制改革;負責教育系統人事統計年報,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和教師招聘工作。指導現代漢語規範化工作,組織推行《漢語拼音方案》,推廣國語和漢字套用水平培訓工作,檢查評估全縣語言文字工作;承擔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擬訂全縣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指導和協調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培訓機構建設工作;統籌做好“三名”(名校長、名教師、名班主任)隊伍培養工作;統籌管理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和“三名”工作室的建設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校長隊伍建設、培訓、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負責全縣教育系統評優評選工作。負責規劃和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黨的建設、思想道德建設及統戰工作和知識分子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與發展工作;指導加強全縣教師師德師風建設,強化教職工意識形態工作;負責指導和管理全縣各級各類學校防止宗教滲透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統戰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新聞宣傳報導,政策理論宣講的組織協調工作。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的政策;負責預決算和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工作;承擔教育專項經費管理;參與管理教育收費工作;承擔全縣教育基建管理、教育基本信息統計與分析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社會捐贈工程類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對本部門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預算執行和決算、預算內外資金、專項資金、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基建修繕工程項目等經濟活動進行內部審計;承擔所屬單位經濟效益評估工作;開展專項審計調查和內部經濟制度執行情況督查;配合審計部門對本部門及所屬單位開展的審計工作;負責全縣基礎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資助管理工作;承擔對縣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的統籌管理指導工作;對學生資助資金使用進行監督;負責對全縣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進行組織協調和指導、管理、檢查和監督;對縣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進行審核和統計。制定全縣科技發展年度工作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科技選進步目標體系,指導開展科技進步監測和科技創新能力評價,推動區域科技發展;指導基層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統籌各類科技重大專項的協調和管理工作;負責科技統計管理、科技人才工作,組織推薦和管理國家、省、州各類科技人才相關項目計畫;負責科技成果保密工作;擬定全縣科普工作計畫;負責科技特派員工作。承擔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負責本部門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及報備工作;承擔本部門執政執法人員的培訓;承擔本部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組織開展本部門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為本部門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負責學法、用法普法以及信訪、綜合治理等工作;統籌管理和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做好反邪教、禁毒、消防、交通、食品安全等安全穩定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國小及幼稚園安全穩定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學校建立健全學生意外傷害保障機制和學校安全防範體系。承擔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安全穩定的督查和考核評估;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校園周邊環境治理及安全保衛工作;負責許可權內民辦學校、培訓機構的設立、分立、合併、終止的審批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金融風險防範工作。承辦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具體工作,行使縣人民政府賦予的教育督導職權,依法組織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下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考核,對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依法辦學情況進行督導評估,對義務教階段教育質量進行監測,指導各鄉鎮的教育督導工作。
2.教育股(基礎教育股、學前教育股、職業與成人教育股、德育股、行政審務股)
承擔全縣基礎教育的統籌管理工作,擬定基礎教育發展目標和評估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提出加強農村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傾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組織實施素質教育,指導基礎教育教學改革,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管理中國小教材和學具;指導校外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現代技術教育工作;指導義務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監測工作;指導、協調少數民族教育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民族教育教材建設,配合做好少數民族師資培養培訓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少數民族雙語教育、民族民間文化進校園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協調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工作;負責普通高中學業考試、學歷認定、學籍管理和招生管理、義務教育階段劃片就讀工作;負責基礎教育事業年報和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工作;指導中國小、幼稚園、培訓機構執行國家、省和州定的課程計畫,規範辦學行為;負責民辦基礎教育學校、民辦中等職業學校、民辦學前教育園、特殊教育學校、培訓機構的指導和管理工作;擬訂全縣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工作發展規劃;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工作;擬訂全縣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工作評估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中考體育考試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性學生體育、衛生和藝術活動;規劃並指導有關專業教材建設、專業師資培訓;協調和指導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社區矯正工作和殘疾人工作。承擔全縣各類學前教育機構的統籌管理工作;貫徹學前教育的方針、政策;制訂和組織實施全縣學前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制訂學前教育招生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做好學前教育入園率統計工作;負責全縣縣級示範幼稚園的評定和審核工作,對申報州級示範幼稚園的幼稚園進行業務指導;指導各級各類幼稚園的保育和教育工作,規範辦園行為,協調組織實施開展園長和教師培訓提升管理和教學水平;協調和協助各部門處理學前教育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推動家庭幼兒教育,開展0-6歲兒童家長及看護人科學育兒指導。承擔全縣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改革發展工作,推進職業教育體制機制改革;建立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完成上級教育部門下達的中職招生任務;擬訂縣級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縣職業學校思想道德教育、教育教學改革、師資培訓、教材建設等工作;指導全縣職業學校現代技術教育、實訓基地(實驗室)、儀器設備、圖書室等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負責縣屬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指導全縣中等職業學校安全穩定工作及學籍、學歷管理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助學金監管工作,職業證書考試;開展農村實用技術訓;擬定全縣掃盲工作計畫,組織開展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農村文化教育、發展教育、科技教育等工作。做好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管理工作;指導中國小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負責檢查督促全縣學生行為規範的貫徹落實,抓好規範(示範)班集體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創建規範(示範)學校、規範(示範)班集體活動和德育表彰工作;規劃德育整體化、網路化建設,開展德育研究工作;做好德育宣傳工作,組織開展德育科研;做好班主任、中隊輔導員管理及培訓工作;協助團組織做好思想建設工作;做好少先隊建設工作;指導開展少先隊活動、學生會工作;組織開展學生科普、藝術等活動;指導協調學生校外教育工作等;協調學校、家庭和社會三結合教育工作;負責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落實和督促《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有關法規的貫徹實施檢查、督促、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學校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道德品質;做好心理指導師的培訓,指導各校建立心理諮詢室,紮實做好師生心理健康教育;負責全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組織心理健康課教師的培訓、考核,對心理健康課教師進行管理,指導心理健康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負責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創建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及公共服務事項的清理、公示,行政審批服務流程的梳理、最佳化,辦事指南的編制、公開;負責組織協調並實施涉及本部門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負責本部門進駐縣政務大廳視窗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服務專用章的管理和使用。

直屬單位

1.黃平縣科學技術服務中心
業務範圍:組織申報和實施實施國家、省、州各類科技計畫項目,指導縣域企業開展科技創新工作;組織開展技術研究與開發,提供科技諮詢、技術交流、先進技術引進等服務,開展人才交流技術培訓及推廣套用;負責科技統計監測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黃平縣科學技術服務中心核定事業編制9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內設機構股級領導職數3名。
2.黃平縣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業務範圍:承擔全縣教育招生考試報名、考試、考務等服務工作,負責考生信息採集、數據處理、試卷運送及保管保密、試卷掃描、成績分析研判等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黃平縣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核定事業編制3名。設主任1名。
3.黃平縣教育科學研究中心
業務範圍:負責統計分析教育質量指標;負責教育質量監測和中、高考服務工作;為健全評價體系、推動教學改革提供決策服務。負責開展師生學科知識、技能賽事活動;負責課題研究和論文創作的評選推薦工作;負責班級管理、心理輔導、德育等相關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黃平縣教育科學研究中心核定事業編制39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
4.黃平縣青少年活動中心
業務範圍:承擔青少年學生特長培訓、校外技能培訓,為學校文藝、體育、科技、夏令營、研學旅行等各項大型校內外活動服務;定期深入學校開展文藝、體育、科技示範課等教研教學活動。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黃平縣青少年活動中心核定事業編制8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5.黃平縣學生資助中心
業務範圍:承擔生源地學生助學貸款服務;負責教育系統政策性資助、社會捐贈等資助服務工作;負責開展全縣營養改善計畫。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黃平縣學生資助中心核定事業編制3名。設主任1名。
6.黃平縣教育科技會計核算中心
業務範圍:負責財務收支計畫和預、決算;負責教育系統各學校會計核算和校產登記等服務工作,完善財務檔案。按程式撥付資助、項目等資金。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黃平縣教育科技會計核算中心核定事業編制3名。設主任1名。
7.黃平縣教師發展中心(黃平縣電大工作站)
業務範圍:承擔教師培訓、支教幫扶工作,組織教師定期開展課程培訓、教師技能培訓,定期深入中國小及幼稚園課堂開展示範課、觀摩課。做好教師招聘、職稱申報、崗位競聘、工作調動、評優選模、考核評價、交流輪崗等服務工作;承擔教師資格、“三名”、骨幹教師申報認定的服務工作,負責語言文字、電大工作站等相關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黃平縣教師發展中心(黃平縣電大工作站)核定事業編制3名。設主任1名。
8.黃平縣教育資源中心
業務範圍:承擔中國小(幼稚園)實驗室、圖書室建設規範化事務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項目建設、裝備購置、均衡配置等服務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黃平縣教育資源中心核定事業編制3名。設主任1名。
9.黃平縣職業教育中心
業務範圍:負責收集整理各種市場供需信息,匯總職業教育事業發展的有關數據,綜合分析研判,為職業教育發展提供科研信息等服務。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黃平縣職業教育中心核定事業編制3名。設主任1名。
10.黃平縣教育服務中心
業務範圍:負責教育數據和信息的採集、匯總、分析工作;承擔學籍系統維護、“兩基”數據匯總分析、教育事業報表填報、教育事業發展指標統計監測等服務工作;負責教育政策宣傳、教育系統報刊雜誌征訂等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黃平縣教育服務中心核定事業編制3名。設主任1名。
11.黃平縣教育科技檔案管理中心
業務範圍:負責完善教育系統權屬範圍的幹部人事檔案和大中專畢業生檔案;承擔檔案提取、接收、轉發、維護和規範化建設等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黃平縣教育科技檔案管理中心核定事業編制3名。設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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