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情況
教體簡介
(一)教育
全市現有各級各類學校901所,其中:幼稚園444所、國小210所、國中125所、九年一貫制學校63所、高中28所、中職校17所、特校5所、高校9所。在校學生43萬餘人,教職工3萬人,其中專任教師2.44萬人。
建市以來,眉山教育健康穩定持續發展。學前教育規範發展。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89%;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義務教育入學率達100%、鞏固率達94.5%,東坡區、彭山縣人民政府縣域內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通過國家教育督導委員會認定;普通高中教育優質發展。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89%,現有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9所(省一級2所,省二級7所),市級示範性普通高中10所;職業教育創新發展。現有“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範校”建設學校2所,國家級重點中職校3所,省級示範中職校1所,省級重點中職校4所,畢業生一次性就業率達98%;高等教育快速發展。先後引進四川大學錦江學院、成都信息工程學院、四川工商學院、四川城市職業學院等8所高校入眉辦學,轄區內高校數量位居全省市州第3位,其中:四川大學錦江學院躋身全國獨立學院百強排行榜第5位;成人教育持續發展。已累計為農村培養科技人才30餘萬人,完成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30餘萬人;隊伍素質不斷提高。國小教師專科以上學歷達82.14%,國中和高中教師本科以上學歷分別達到65.4%、97.27%。
(二)體育
全市現有各類體育場地2240個,其中:公共體育場2個,公共體育館5個,村級農民體育健身工程537個,全民健身路徑242條,鄉鎮體育健身中心3個,其餘場地1451個;有業餘體校6所,市級體育社會組織16個,縣級57個;有國家級體育傳統項目示範學校1所,省級10所,市級11所;有國家青少年體育俱樂部10個,四川省陽光體育示範學校6所;有專職教練25人,體育教師884名,各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和體育骨幹1620名。先後向省級以上專業隊輸送張益萌、梅雪、羅亞丹、車林宵等運動員50餘名,輸送運動員獲得奧運會銀牌1枚,青奧會獎牌2枚,亞運會冠軍4個,全國冠軍5個。承辦全國男子排球聯賽、桌球超級聯賽、全國象棋明星賽、全國桌球俱樂部甲B比賽、全國俱樂部青年籃球聯賽等高水平體育比賽20次。
領導介紹
廖仁軍(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市教育體育局全面工作。
趙曉明(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和學校安全管理科、眉山廣播電視大學、眉山科學技術學校、眉山交通職業技術學校。聯繫市域內高校、市職業教育學會。
周俸貴(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人事科和市師訓中心、政策法規科(行政許可科)、語委辦。
尹 曦(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分管監察內審科(信訪科)。
曾維剛(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局辦公室、計畫財務科、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學校後勤管理中心。
姚小虎(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青少年體育科、體育綜合科、社會體育科、市業餘體校和體彩管理站。主持市體育總會工作。
郭子明(黨組成員、教育督導團總督學):分管基礎教育科、督導室、市教科所、眉山市第一國小、眉山市第一幼稚園。聯繫市教育學會、市學生體藝協會。
劉 力(黨組成員、招生自考辦主任):分管並主持市招生自考辦工作。
王晉祥(調研員):分管教育技術裝備站(電教館、教育信息中心)。
宋光宇(副調研員、機關黨委副書記):協助分管領導抓機關黨委、辦公室、計畫財務科、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學校後勤管理中心工作。
陽 義(副調研員):協助分管領導抓體育工作。
機構設定
市教體局設1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教育體育宣傳和教育體育信息管理工作;協調指導教育體育年鑑及教育體育志編寫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指導全市教育體育系統保密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行政許可科)。
負責研究起草教育體制、辦學體制等綜合改革的政策檔案;負責起草全局性、綜合性檔案材料;歸口管理全市民辦教育工作,負責高中階段民辦學校和教育機構的審批、財務監督、統計、招生廣告審查等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負責指導教育類社會團體工作;負責協助管理全市民辦學校和教育機構的安全工作;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
(三)計畫財務科。
制定全市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全市學校布局規劃及校舍建設、學校後勤管理;統籌管理市本級教育事業費、教育專款、教育基金等教育、體育經費;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籌措教育體育經費、教育體育撥款、教育體育投資和有關經費管理的政策和措施;負責國(境)內外教育、體育援助項目工作;負責統籌管理全市教育、體育收費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政預、決算和固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教育、體育基本信息和教育經費投入的統計分析;負責對區縣體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監督檢查。
(四)基礎教育科。
負責統籌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工作;負責研究並指導基礎教育改革;負責統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負責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負責全市中國小教材管理和地方教材建設;負責普通中國小(幼稚園)德育、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的藝術、衛生、青少年科技教育和管理;負責普通中國小各種學科競賽的管理工作;負責國(境)內外教育教學交流工作;指導全市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負責管理市直屬中國小、幼稚園的教育教學工作。
(五)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負責統籌管理全市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成人文化技術學校的發展規劃、專業設定、教育教學、教學實驗實習基地(場)建設等業務管理工作;負責招生、學生學籍、就業指導等工作;參與職教師資培訓;協助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和城市教育綜合改革,指導協調全市職工教育和企業教育綜合改革。
(六)學校安全管理科。
負責擬定教育系統貫徹執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具體措施;負責牽頭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安全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業務指導、督促檢查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安全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收集匯總、分析上報學校安全工作信息;負責牽頭處理各級各類學校安全事故;負責配合有關部門整治校園周邊環境。
(七)青少年體育科。
負責全市學校體育工作,督促各學校落實國家體育課程標準和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開展學校體育檢查評估,組織青少年體育活動;指導全市各級各類體育運動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建設;指導開展青少年業餘訓練及相關活動;組織省運會等重大比賽備戰和參賽工作;負責運動員隊伍和裁判員隊伍建設、管理;負責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八)社會體育科。
擬訂全市民眾體育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貫徹實施《全民健身條例》,推進全民健身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指導各部門、各行業民眾體育活動;負責組織市級民眾體育賽事活動;負責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志願者隊伍建設、管理;負責組織指導國民體質監測工作;負責指導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實施;負責市級體育社團的指導服務。
(九)體育綜合科。
編制全市體育競賽計畫,負責體育方面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工作;承擔體育統計、事業年報、場地普查工作;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指導和監督管理;負責協調體育彩票銷售工作;依法開展對全市體育市場的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負責確認和公布市級紀錄和青少年紀錄。
(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承擔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制定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計畫和督導方案;組織實施對市政府的相關行政部門、縣(區)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和轄區內中等及以下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指導縣(區)教育督導工作,培訓督導人員。
(十一)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市語言文字工作規劃;負責組織協調全市語言文字研究和推廣國語工作;負責規範語言文字工作以及信息用字管理工作。
(十二)人事科。
統籌規劃指導全市教師隊伍和校長隊伍建設;指導學校人事制度、分配製度改革;負責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編制和崗位管理、考核、聘任、獎懲、工資福利等有關工作;負責體育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審核報批和優秀人才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外國文教專家、外籍教師的管理以及教師的對外交流工作;負責民族地區教育對口支援工作;負責全市中國小(幼稚園)校(園)長和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統籌協調進修、教研、電教等機構的資源,指導教師培訓機構的教學改革;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十三)監察內審科(信訪科)。
監督檢查機關和全市教育、體育系統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落實上級的決定、指示情況;負責對黨組成員及行政班子、機關公務員執行《黨章》和《行政監察法》規定範圍內的監督;負責全市教育、體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政風行風建設工作,監督檢查黨風廉政責任制執行情況;受理對檢查、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及其申訴,調查處理檢查、監察對象違反黨紀和政紀的案件;負責教育、體育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統籌協調教育、體育系統信訪及穩定工作。
單位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有關具體意見和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二)編制全市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教育、體育事業發展的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指導、協調教育、體育規劃和計畫的實施;組織和指導全市教育、體育體制和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
(三)統籌管理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學前教育、成人教育、廣播電視及網路教育等;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按管理許可權審批和管理全市民辦學校;協調指導區縣和部門的教育、體育工作,督導評估區縣政府的教育工作和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
(四)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籌措教育、體育經費,教育、體育撥款,教育、體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歸口管理全市教育、體育援助。
(五)統籌管理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政策並組織實施。
(六)主管全市教師工作;規劃全市教師隊伍和校長隊伍建設,實施教師和校長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有關工作;負責全市教師資格認定、考試和證書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系統人事管理的有關政策和制度。
(七)規劃指導全市教育科研、教育技術裝備和現代信息技術教育工作。
(八)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有關具體工作。
(九)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負責推進體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建設指導和監督管理。
(十)指導全市競技體育工作;指導全市體育競賽,負責組織參加省級綜合性運動會和承辦市級綜合性運動會;負責全市學校體育和業餘訓練工作。
(十一)負責體育產業工作,負責體育彩票銷售管理。
(十二)指導有關教育、體育學會、協會、研究會、基金會等社團組織的工作。
(十三)指導教育、體育系統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四)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直屬單位
市招生自考辦公室:
眉山市招生自考辦為全額撥款副縣級事業單位。在市政府大學中專招生自學考試委員會和市教育局領導下,主要負責全市大學中專招生和自學考試的組織、指導及管理工作。辦公室內設行政秘書科、招生科、高等自考科。
主要職責任務是:執行上級有關招生、自考的政策、法規和辦法;負責擬定全市招生計畫、具體政策、實施辦法的方案,提交市教育局或招生委員會審批同意;具體承辦全市各類高校中專(中師)招生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報名、文考、政審、體檢、錄取、頒證等工作;完成省、市教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教育科學研究所:
眉山市教育科學研究所為全額撥款副縣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任務是:從事教育理論、教材、教法、教學的研究工作,探索教育、教學規律;介紹、推廣國內外教育科研成果,開展教改實驗,指導管理全市教育科研與教研活動。
市教育技術裝備站(市電化教育館、市教育信息中心):
主要職責是:受市教育局委託,負責全市教育技術裝備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及全市教育信息化發展規劃的制定並組織實施;普教系統實驗室、圖書室建設、教學設備設施建設及教學套用等方面的管理與業務指導;教育技術裝備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組織開展全市國中實驗操作考試和高中學生信息技術結業考試工作;負責現代教育技術及教育信息化研究課題的管理、指導、成果評定,套用和推廣工作;負責制定全市數位化校園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眉山教育網和全市校園網,負責推進全市教育系統電子政務工作;完成市教育局交辦的各專項工作。
眉山市廣播電視大學:
眉山廣播電視大學為全額撥款正縣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舉辦以高等專科及以上為主的學歷教育,為社會各屆的職業技術教育、崗位培訓、專業培訓、繼續教育提供非學歷教育服務。
市學校後勤管理中心:
受市教育局委託,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後勤、勤工儉學的統籌規劃、組織協調、業務指導以及監督檢查;負責協調涉教企業與學校後勤的關係等。
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做好市級財政撥付給職業學校受助學生資助資金的管理和發放工作;指導、監督職業學校做好評審和資金髮放工作;協調指導大中專學校學生助學貸款工作;依法依規爭取企業、社會團體、個人捐助教育事業按捐助者要求管理髮放受助資金;負責國家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出台後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
眉山市第一國小
眉山市第一國小是眉山市人民政府主辦、眉山市教育體育局主管的全日制國小。學校創建於1999年,目前有教師108人,36個教學班,學生近2000人。學校以“讓心靈美麗而智慧”為辦學理念,以“綜合素質優秀、個性特長突出”為培育目標,追求全體學生的質量、全方位的質量、全過程的質量和“來路正當”的質量。建校以來,學校獲得了“全國中國小中華優秀文化藝術傳承學校”、“四川省校風示範學校”、“四川省藝術教育特色學校”等五十多項榮譽稱號。
眉山市第一幼稚園
眉山市第一幼稚園是眉山市人民政府主辦、眉山市教育體育局主管的幼稚園。該園於2000年8月建成並投入使用。幼稚園座落於中心城區旭光小區,占地8.23畝,建築面積4500平方米,工程總投資500萬元。現有教學班13個(配有午睡室、活動區、衛生間),幼兒500餘人,教職員工55人。幼稚園以“以人為本 師幼同長 快樂教育 和諧發展”為辦園理念,2006年被評為“四川省示範性幼稚園”,2013年被授予“全國優秀家長學校實驗基地”,2014年被認定為“四川省幼兒體育基地”。
眉山市業餘體校
眉山市業餘體校是市教育體育局直屬學校。現有專職教練人員7人,其中高級教練1人,中級教練2人。開設田徑、皮划艇、賽艇、羽毛球、武術(散打)、桌球、籃球等訓練項目。常年參加訓練的運動員有130餘人。學校先後向國家、省專業隊輸送了張益萌、曹婷等優秀運動員25名,參加省級比賽獲74枚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