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川縣總工會

靈川縣總工會是一個社團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根據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圍繞黨的中心任務和黨的工作方針,確定本縣工會工作任務,指導全縣工會工作。
(二)堅定不移地貫徹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方針,依照法律和《中國工會章程》,突出強化工會的維護職能,組織和指導本縣各級工會履行工會的維護、建設、參與、教育等社會職能;貫徹執行上級工會代表大會和本級工會代表大會的決議,開展工會各項業務工作。
(三)對有關職工利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工會反映本縣職工民眾的情緒、願望和要求,並提出意見和建議;根據基層工會和下級工會的要求,與有關方面協商解決有關問題;參與涉及本縣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訂。
(四)指導本縣各級工會加強自身建設和改革;指導做好本縣新建企業、社會組織組建工會和發展會員工作;指導推進基層工會規範化建設;監督和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企業民主管理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集體協商和集體契約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等的貫徹執行。
(五)推進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建設,根據女職工特點和意願開展維權服務工作,統籌協調工會各部門和社會有關方面共同做好女職工工作。
(六)發揮工會組織樞紐作用,培育發展相關社會組織,推進職業化社會化工會工作者隊伍建設,聯繫引領職工服務類社會組織。
(七)研究本縣勞動關係領域新情況、新問題,指導完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平等協商和集體契約制度,建立健全勞動爭議預防、預警、調處機制,構建和諧勞動關係。
(八)會同本縣各鄉鎮(片區)、縣直機關事業單位、縣管企業黨組織協商推薦同級工會的領導班子人選;研究制定本縣工會幹部管理制度和培訓規劃;負責本縣各鄉鎮(片區)、縣直機關事業單位、縣管企業工會幹部的培訓工作。
(九)研究本縣職工在勞動中的安全健康和勞動保護工作狀況,發揮監督、指導和服務作用;組織動員職工開展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和技術革新等活動;組織推進服務職工實事項目及相關工作;組織開展困難職工幫扶、職工互助互濟等工作。
(十)開展職工宣傳思想工作和素質提升工作;拓展網上工作,開闢網上工作平台和途徑,開展新媒體宣傳;負責職工志願者隊伍的組織管理。
(十一)協助縣政府做好全國、廣西壯族自治區勞動模範等評先推薦工作,負責勞動模範的管理工作,宣傳弘揚新時期勞模精神、勞動精神。
(十二)按照法律、法規做好工會經費的收繳、管理、使用、審查和審計工作;管好工會財產,發展工會企事業,做好協調、指導和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靈川縣總工會內設6個股室及1個二層單位:辦公室、財務資產部、基層組織宣傳教育部、勞動和經濟工作權益保障部、社會聯絡和網路工作部、經費審查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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