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訂全縣住房、城鄉建設、人民防空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靈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地點:靈台縣
  • 類型:政府機構
  • 範圍:住房和城鄉建設
簡介,領導分工,主要職責,下屬事業單位,服務承諾,

簡介

單位名稱:靈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負 責 人:郭宏波

領導分工

郭宏波:主持全盤工作;
姚 傑:分管城鄉規劃、工程管理、市政、城管、重點小城鎮建設、中心村莊建設等工作;
王廣旭:分管住房建設及管理、城區供水、拆遷人防、城區防汛、機關財務、住房改革、黨務、黨風廉政等工作,主持機關工作;
周 奇:分管項目、建築市場管理、安全生產、建築節能、工程質量監管等工作;
郭靈珍:分管工會、青年、婦女、計畫生育、宣傳、精神文明、綜治、信訪等工作。
單位地址:靈台縣縣城南環路15號

主要職責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政府主管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職能部門。內設辦公室、建設股。主要職責是:
(二)負責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設管理工作。
(三)負責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擬訂適合縣情的住房制度,指導全縣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承擔住房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工作。
(四)負責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監督管理政策和產業政策,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承擔房地產開發、房屋產權產籍、商品房(預)銷售、物業服務等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組織指導全縣城鄉規劃的編制、審查、報批和受災村鎮、國家大型重點建設項目遷建(重建)規劃工作,並監督實施各類規劃。
(六)負責城鄉建設管理工作,研究擬定縣城重點工程、基礎設施建設、城鎮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村鎮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人居生態環境改善、農村住房建設和危舊房改造等工作。
(七)負責建築市場的管理工作,監督實施建築市場準入、工程招標投標、工程造價、工程監理、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竣工驗收和工程規範、標準定額,承擔建築設計、建築施工、建築開發等企業資質的初審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管理全縣城市供水、城市燃氣、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市容環境;承擔城區防汛、抗震設防、人民防空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內地下水的開發利用與保護。
(九)負責全縣建築節能、牆體材料革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建築節能有關政策措施,指導建設科技成果轉化推廣使用,監督管理基本建設項目的建築節能和重大建築節能項目建設工作。
(十)負責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拆遷標準,審批拆遷方案,核發拆遷許可證,監督管理拆遷政策的落實及拆遷補償安置資金的使用,調解和裁決拆遷糾紛。
(十一)擬定全縣人民防空工作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及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審核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監督檢查城鎮人民防空建設;負責全縣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築修建的防空地下室)、防空通信和警報網路的建設和管理;組織管理空情接收和警情發布,落實戰備值勤工作;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和人民防空演習;戰時組織指揮人民防空、民防疏散和掩蔽,協助有關部門修復空襲受損設施,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下屬事業單位

(一)靈台縣市政管理局
負 責 人:王一平
單位地址:靈台縣城南環路15號
主要職責:
正科級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下設機構環衛隊和市場服務中心。主要職責是負責城區街道的衛生清掃、保潔工作;負責城區的垃圾清運和縣城環境衛生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城區林園綠化工作,維護管理各類綠化設施;負責城區單位、集貿市場和施工場地的環境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二)靈台縣房產管理局
負 責 人:李強
單位地址:靈台縣縣城房產開發區5#樓
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房地產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縣房產管理辦法及相關政策;負責全縣城市房屋測繪管理、產權產籍管理及房產權屬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城市房產交易、轉讓、抵押登記審核管理、商品房(預)銷售及房產市場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各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對物業管理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進行監督;負責全縣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具體實施。
(三)靈台縣規劃局
負 責 人:焦勇
單位地址:靈台縣城南環路15號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城鄉規劃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定全縣城鄉規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負責縣城城鎮體系規劃、縣城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與重點區段建設性詳細規劃的組織編制、審查報批和實施監管工作;負責建設項目選址,參與重大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規劃審批,核發《規劃條件通知書》、《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辦界定建設用地範圍,參與工程定位放線、建築用地撥地定樁、出圖,建設監督及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城鄉規劃區各項規劃、建設活動的監督檢查。
(四)靈台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負 責 人:姚傑
單位地址:靈台縣城南環路15號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規章、規定,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城市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檢查的責任;負責縣城規劃區內重大行政執法案件的辦理;負責縣城規劃區內戶外廣告設定的審批和管理;行使市政公用設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五)靈台縣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 責 人:於宏琦
單位地址:靈台縣城南環路15號
主要職責:
負責擬訂全縣住房制度改革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審批管理全縣幹部職工的住房補貼;負責全縣房改房上市出售準入資格審查及辦證工作;承辦縣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決定的有關事項。
(六)靈台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負 責 人:馬拴平
單位地址:靈台縣城南環路15號
主要職責:
副科級事業單位,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全縣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七)靈台縣招投標辦公室
負 責 人:牛東平
單位地址:靈台縣城南環路15號
主要職責:
副科級事業單位,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工程招投標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全縣各類建築工程招投標管理工作。
(八)靈台縣拆遷辦公室
負 責 人:楊成學
單位地址:靈台縣城南環路15號
主要職責:
副科級事業單位。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拆遷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全縣規劃區內的拆遷管理工作。
(九)靈台縣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
負 責 人:李金福
單位地址:靈台縣城南環路15號
主要職責:
副科級事業單位。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建築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全縣各類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靈台縣自來水公司
負 責 人:周金存
單位地址:靈台縣城南環路15號
主要職責:
承擔靈台縣城區、城郊及輸水管線周邊2.6萬人口生產、生活及其它各項事業用水的生產、供應、銷售及供水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服務承諾

一、轉變工作作風,實行首問責任制,熱情對待服務對象,切實解決“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問題。
二、提高辦事效率,採取一條龍服務模式,凡手續齊全,符合規定的均在三個工作日內辦完。
三、實行陽光行政。辦事項目依據辦事程式、時限和結果以及收費項目依據標準等均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監督。
四、強化依法行政。認真履行職責,嚴格依法辦事,公正文明執法,堅決杜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依法代罰的現象。
五、規範市場秩序,整頓和規範建築市場、房地產開發市場,凡國家投資和涉及公眾安全的項目全部施行招標。堅決查處市場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公開曝光。
六、推行便民服務,設立城市市政管理便民服務熱線,來電辦結率達到95%以上,熱線投訴反饋率達100%。
七、黨風廉政建設,班子及全體職工不參與吃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現金、禮金、貴重物品,不在工程中安插親屬子女,不以權謀私。
八、全面完成年度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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