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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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乘用安全技術規範》是2019年11月08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羅曉程、喻傑、梁棟明、張陽、陳誠等起草單位 :梧州市電梯行業協會、梧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廣西梧州廣日電梯工程有...
新聞媒體應當開展電梯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的公益宣傳,對違反電梯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第七條 電梯井道工程設計、電梯的選型和配置,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範以及標準的規定,並與建築結構、使用需求相適應。法律法規、...
第八條 電梯機房、井道、底坑等土建工程應當符合建設工程質量要求,並滿足電梯機房通風降溫、底坑防潮防水等安全技術規範要求。建設單位對電梯的選型、配置應當與建築結構、使用需求相適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並滿足應急救援、消防、...
(五)制止不規範乘用電梯行為,並在人員密集使用電梯時,採取有效疏導措施;(六)對電梯轎廂內、機房、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及其出入口實施實時監控,監控數據至少保存一個月,並依法保護個人隱私;(七)遵守法律、法規以及安全技術規範...
通信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做好電梯井道通信信號覆蓋的監督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電梯安全監督管理相關工作。第五條 電梯生產、經營、使用管理單位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範及相關標準的規定,建立、...
本條例所稱的電梯,包括載人(貨)電梯、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等,具體範圍按照國務院批准的特種設備目錄以及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確定,不含個人或者單個家庭使用的電梯。第三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電梯使用安全...
本部分由全國電梯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196)提出並歸口。本部分負責起草單位: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建築機械化研究分院。圖書目錄 前言 引言 1 範圍 2規範性引用檔案 3術語、定義和縮寫 4途徑和方法 4.1 背景 4.2途徑 4.3方法 ...
(十)建立並長期保存電梯安全技術檔案;(十一)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其他電梯安全管理義務。第十一條 電梯使用單位應當配備滿足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電梯使用安全管理和對維護保養工作的監督。安全管理...
(二)施工時,檢查電梯機房、井道、底坑、通道等工程是否符合電梯安全使用要求,落實安全防護措施;(三)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並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施工,如實記錄施工過程,並在竣工驗收後三十日內將監督檢驗報告、質量證明檔案等...
(一)指導制定電梯事故應急專項預案;(二)提供應急的電梯零部件及相應技術支持;(三)提供電梯管理、應急處置等知識技能培訓。第十六條 電梯及其零部件的質量、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標應當符合法律、法規、電梯安全技術規範和相關標準要求。電梯整機...
第十三條電梯安裝、改造或者修理的,施工單位應當於施工前將擬施工的時間、地點和內容以及施工單位名稱、施工人員資質等情況告知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電梯安裝、改造或者重大修理的,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對施工...
建設單位在配置電梯(雜物電梯除外)時,應當滿足通信配套的相關要求,並在交付使用前完成電梯轎廂的通信網路覆蓋。鼓勵在用電梯實現轎廂通信網路覆蓋。第十二條(電梯生產質量要求)電梯生產活動應當符合電梯安全技術規範及相關標準要求。禁止將...
本辦法所稱的電梯,包括載人(貨)電梯、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等。具體範圍按照國家規定的特種設備目錄及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確定。第三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開發區管委會應當加強對電梯安全工作的領導,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
第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舉報電梯安全違法行為。第二章 電梯選型配置、生產、經營 第十條 電梯的工程設計、選型配置、通信裝置應當與建築結構、使用要求相適應,並符合電梯安全技術規範和國家...
主要技術 本標準規定了電梯在使用過程中的管理規範,主要內容包括:1、管理責任:規定了使用單位應當根據電梯安全技術規範以及產品安裝使用維護說明書的要求和實際使用狀況,委託維保單位進行維保,並對維保結果簽名確認。2、電梯的日常管理:...
第九條 建設工程安裝電梯的,建設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一)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設計涉及使用電梯的建築結構,並符合電梯井道、導軌支架預埋以及急救等電梯安裝、使用的特殊要求;(二)選購符合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電梯,保證電梯的選型...
從事電梯製造、安裝、改造、修理、維護保養、檢驗、檢測的單位,其相應活動應當符合國家、省、市相關安全技術規範、標準和規定。第七條 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加強電梯安全宣傳教育,普及電梯安全知識,增強社會公眾的電梯安全意識。電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