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信用—賣方交易信用信息披露規範

電子商務信用—賣方交易信用信息披露規範

《電子商務信用—賣方交易信用信息披露規範》(GB/T 29622-2013)是2013年11月30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社會信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電子商務信用—賣方交易信用信息披露規範》(GB/T 29622-2013)規定了電子商務交易活動中披露賣方交易信用信息的原則、主體、內容及方式。該標準適用於電子商務交易活動中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台披露賣方交易信用信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子商務信用—賣方交易信用信息披露規範
  • 外文名:E-commerce credit - The specifications for disclosing seller's credit information of transaction
  • 標準號:GB/T 29622-2013
  • 發布日期:2013-07-19
  • 實施日期:2013-11-30
  • 標準類別:基礎
  • 中國標準分類號:A02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080.99
  • 歸口單位:全國社會信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執行單位:全國社會信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主管部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在電子商務迅猛發展的時期,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的建設是整個電子商務規範、快速發展的重要保障。電子商務活動中賣方交易信用信息的披露是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5]2號)明確提出要建立並完善電子商務國家標準體系,抓緊研究電子交易、信用管理等方面的標準體系,加快信用、認證、標準、支付和現代物流建設,形成有利於電子商務發展的支撐體系。因此,制定《電子商務信用—賣方交易信用信息披露規範》(GB/T 29622-2013)國家標準。

編制進程

2010年12月17日,國家標準計畫《電子商務信用—賣方交易信用信息披露規範》(20100583-T-424)下達,項目周期36個月,由424-cnis(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歸口上報及執行 ,主管部門為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顯示,該計畫已完成網上公示、起草、徵求意見、審查、批准、發布工作。
2011年3月成立了標準起草工作組。標準起草組根據電子商務信用現狀和實際需求,在對電子商務企業進行多次實際調研的基礎之上,召集相關專家組織相關研討,明確標準定位、套用對象和適用範圍,經過認真分析和研究,確立了初步的標準框架,並將標準名稱確定為《電子商務信用—賣方交易信用信息披露規範》。
在標準框架確定的基礎上,起草組成員充分吸收已有的科研成果,特別是質檢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項目“信用信息共享及其電子商務交易主體信用國際標準研製”的研究成果,並借鑑已發布的電子商務信用相關標準,經過反覆推敲,逐漸確定了本標準的主要內容,經過多次研討和修改,於2011年12月在深圳召開包括多家電子商務企業、信用研究機構參加的研討會,完成標準草案稿(第6稿)。
起草組在完成標準草案的基礎上,多次召開了不同規模、不同層次的標準研討會,徵詢了信用管理、電子商務等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主管部門以及電子商務企業的意見,對標準進行了大量研討,反覆修改、完善和提升,以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為主的起草單位對意見進行匯總和整理後,進一步對標準進行修改和完善,於2012年5月召開由電子商務企業、電子商務專家、信用專家組成的專家團隊的研討會,形成標準草案討論稿(第10稿)。
2012年7月20日,在北京召開了諮詢專家、相關行業協會、電子商務企業、起草組成員參與的標準研討會,對標準內容作了進一步討論和提升,並於7月底形成了《電子商務信用—賣方交易信用信息披露規範》國家標準徵求意見稿。
2013年7月19日,國家標準《電子商務信用—賣方交易信用信息披露規範》(GB/T 29622-2013)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13年11月30日,國家標準《電子商務信用—賣方交易信用信息披露規範》(GB/T 29622-2013)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電子商務信用—賣方交易信用信息披露規範》(GB/T 29622-2013)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眾信電子商務交易保障促進中心、中國電子商務協會、中國中小企業協會、華強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商業聯合會、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檢聯盟(北京)質檢技術研究院、山東三星玉米產業科技有限公司、山東標準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李向華、周莉、王大為、李安渝、葉如意、黃慶、張麗君、劉穎、章建方、張喜會莊嚴、李揚、尹建軍、表飛、張職、陳偉清、王月華、劉世新、孫良泉。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信息披露原則
1
5信息披露主體
2
6信息披露內容
2
7信息披露方式
3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電子商務信用—賣方交易信用信息披露規範》(GB/T 29622-2013)規定了電子商務交易活動中披露賣方交易信用信息的原則、主體、內容及方式。該標準適用於電子商務交易活動中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台披露賣方交易信用信息。
注1:其他電子商務交易平台也可參照本標準披露賣方交易信用信息。
注2:賣方主要指電子商務交易活動中的網路零售商。

引用檔案

GB/T 22117-2008 信用基本術語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電子商務信用—賣方交易信用信息披露規範》(GB/T 29622-2013)的實施,有利於規範電子商務活動中賣方交易信用的建設和管理,促進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形成良好的電子商務交易環境,推動電子商務的發展。
《電子商務信用—賣方交易信用信息披露規範》(GB/T 29622-2013)的建立,有利於促進不同電子商務平台、電子商務活動不同環節的信用信息的交換與共享,便於買方和監管機構對電子商務活動中賣方信用情況進行記錄、比較和跟蹤監督,有效降低電子商務的信用風險。
《電子商務信用—賣方交易信用信息披露規範》(GB/T 29622-2013)的研製和套用,有利於買方通過信息披露了解賣方的履約能力和信用狀況,儘量消除買賣雙方的信息不對稱性,進而降低交易成本,實現消費者高效購物,最終促進市場經濟的規範、平穩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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