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低速提示音

電動汽車低速提示音

《電動汽車低速提示音》(GB/T 37153-2018)是2019年7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電動汽車低速提示音》(GB/T 37153-2018)規定了電動汽車低速行駛提示音(以下簡稱“提示音”)工作的車速範圍、聲級限值、頻率要求、聲音類型以及暫停開關等要求和試驗方法。該標準適用於M1和N1類的純電動汽車、具有純電動行駛模式的混合動力電動汽車以及燃料電池電動汽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動汽車低速提示音
  • 外文名:Acoustic vehicle alerting system of electric vehicles running at low speed
  • 標準號:GB/T 37153-2018
  • 中國標準分類號:T35
  • 標準類別:基礎
  • 國際標準分類號:43.040.20
  • 發布日期:2018-12-28
  • 實施日期:2019-07-01
  • 歸口單位: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執行單位: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電動汽車(純電動汽車、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等)在純電動模式下以低速行駛時,平均車外噪聲與傳統內燃機車輛相比有明顯的降低,使得道路的其它使用者,包括行人、腳踏車等,特別是盲人和有視覺障礙的人不容易察覺到車輛的接近,容易導致發生交通事故。針對電動汽車的低速行駛安全性問題,美國國家高速公路安全委員會(NHTSA)、日本國土交通省(MLIT)、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UNECE)世界車輛法規協調論壇(WP29)等近年來做了大量的研究和討論,一致確定在具有純電動行駛模式的電動汽車上,需配備能夠在低速行駛時發出警示提示音的裝置,以減小和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機率。中國國內各汽車製造商在電動汽車領域的投入以及產出越來越大,為了避免因為過於安靜造成的意外事故,有必要制定電動汽車低速行駛提示音技術標準。

編制進程

2014年3月,由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電動車輛分技術委員會(SAC/TC114/SC27)秘書處召集成立了電動汽車低速行駛提示音技術要求標準研究制定工作組(以下簡稱工作組),成員主要包括電動汽車整車企業、低速行駛提示音系統設備生產企業、檢測機構等二十餘家單位,工作組自成立之日起系統地開展了電動汽車低速行駛提示音技術要求標準的制定工作。
2014年4月3日召開了工作組啟動會,來自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的專家從該標準所涉及的整車及部件兩個技術層面的角度介紹了低速行駛提示音系統的內涵,並從近年來電動汽車行人碰撞安全事故統計數據的角度解釋了制定該標準的出發點,同時分享了國際上相關標準的動態。工作組隨後就標準名稱、標準適用範圍、術語、車速範圍、各車速所對應的總聲壓級及三分之一倍頻程上的聲壓級、頻率範圍、頻移特性及測試方法等方面展開了深入討論。會議上確定了以後工作開展的基本形式和原則,並在部分技術內容上形成了基本一致的觀點,同時明確了下一階段工作組的主要工作方向,基於相關結論,形成第一輪標準草案。
2014年11月,工作組在海口進行了某款純電動汽車實車試驗,按照草案的測試方法,對背景噪聲、3種不同車速下的提示音聲級進行測試和記錄,通過實車試驗,驗證了測試方法草案的可行性,並最佳化了草案的文本。
2014年5月-2015年3月期間,工作組分別與德國寶馬和VDA、日本JARI等機構就低速行駛提示音的技術要求、測試方法等方面開展了交流,同時標準起草單位通過試驗與數據分析,對標準內容進一步完善,形成了新的標準草案。
2015年5月6日,標準起草組召開了第二次工作組會議,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的專家介紹了國際上ECE和GTR在低速提示音標準制定方面的進展和世界在標準內容方面存在的差異。隨後工作組逐條審議了標準草案,並就適用車型範圍、聲壓級、頻率範圍、提示音車速範圍、暫停開關、背景噪聲與聲壓級限值之間的關係等內容進行了深入討論,形成第二輪標準草案。
2015年10月,起草組在天津進行了某款增程式電動汽車實車提示音試驗,包括環境噪聲測試、5km/h-20km/h噪聲測試和倒車噪聲測試,對標準試驗方法進行了驗證性試驗。
2015年11月6日,標準起草組在南京召開了低速行駛提示音技術的交流會。來自歐洲與日本、參與了ECEQRTV法規起草工作的專家,介紹了歐洲ECEQRTV法規的情況,並從整車廠的角度表達了對低速行駛提示音技術要求標準的意見,總結了中國以外所有相關標準的關鍵指標,對第二輪工作組草案的技術內容進行了反饋,並與標準起草組深入地交換了意見。
2016年1月26日,國家標準計畫《電動汽車低速提示音》(20131548-T-339)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TC114(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TC114SC27(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電動車輛分會)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6年6月份,標準起草組結合工作組成員實際測試後的反饋意見,對同等條件下世界典型環境背景噪聲差異性進行分析,對第二輪工作組草案進行了完善,調整了聲級限值,並完善了測試設備與測試方法方面的要求,整理形成第三次會議討論的標準草案。
2016年7月14日,召開標準工作組第三次會議,對標準草案進行了逐條討論,根據參會代表討論意見,以及會後反饋意見,對工作組第三輪討論稿進行了進一步修改,調整了部分內容的具體表述,並形成了標準徵求意見稿。
2018年12月28日,國家標準《電動汽車低速提示音》(GB/T 37153-2018)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19年7月1日,國家標準《電動汽車低速提示音》(GB/T 37153-2018)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電動汽車低速提示音》(GB/T 37153-2018)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該標準非等效採用其他國際標準:《針對安靜道路行駛車輛可聽度降低的要求》(ECE R138)。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吳逸飛、劉桂彬、謝東明、顧燦松、孔志強、袁昌榮、高吉強、潘雷、王秀峰、李威、曹亮、黎睿、韓松、沈小祥、徐金國、陸春、徐凱、鮑英超、唐小華、夏世東、惠周朋、顏世軍、聶家鵬、唐書賢、許建華、樊汝湖。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一般要求
2
5試驗方法
4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電動汽車低速提示音》(GB/T 37153-2018)規定了電動汽車低速行駛提示音(以下簡稱“提示音”)工作的車速範圍、聲級限值、頻率要求、聲音類型以及暫停開關等要求和試驗方法。該標準適用於M1和N1類的純電動汽車、具有純電動行駛模式的混合動力電動汽車以及燃料電池電動汽車。

引用檔案

GB 1495汽車加速行駛車外噪聲限值及測量方法
GB/T 3241-2010電聲學—倍頻程和分數倍頻程濾波器
GB/T 3785.1-2010電聲學—聲級計—第1部分:規範
GB/T 12534汽車道路試驗方法通則
GB/T 15173-2010電聲學—聲校準器
GB/T 19596電動汽車術語
GB 50800-2012消聲室和半消聲室技術規範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電動汽車低速提示音》(GB/T 37153-2018)有利於提高電動汽車在低速行駛狀態下的可察覺性,增強電動汽車的安全性能,有效保護包括行人在內的其他道路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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