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縣醫療保障局

雷山縣醫療保障局

雷山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雷山縣醫療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金志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雷山縣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雷山縣丹江鎮犀牛塘100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醫療保障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基本醫療、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相關政策制度。
二、認真執行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
三、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配合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
四、制定全縣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五、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六、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七、完成縣委、縣政府和省、州醫療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八、職責調整。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原縣衛生和計生局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責,縣發展和改革局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縣民政局的醫療救助職責等劃入縣醫保局。
九、職責分工。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縣醫保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十、職能轉變。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地保障全縣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內設機構

縣醫保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綜合股:負責局機關日常工作,承擔黨建、黨風廉政、財務、資產管理、幹部人事、機構編制、人才隊伍建設、目標績效、教育培訓、信訪、應急、黨務政務公開、意識形態、新聞宣傳、安全保密、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青婦、衛生健康、離退休、對外交流合作、醫保扶貧以及各種綜合性文稿草擬、合法性檔案的審查、後勤保障等工作。
雷山縣醫療保障事業服務中心:負責縣內醫療保障基金籌集、支付、稽核和管理,具體承辦本縣級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參保登記及醫療保障待遇發放、定點醫藥機構協定管理、醫療救助等經辦服務;承擔醫藥價格信息監測和分析,協助指導實施藥品採購品種遴選,為醫保藥品目錄準入談判提供技術支持等工作;負責全縣醫療保障信息系統的管理和維護工作;承擔醫療保障、招標採購領域宣傳、投訴舉報、交流與合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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