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雷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雷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位於雷山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雷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辦公地址:雷山縣丹江鎮永樂路36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處理日常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抓好政策指導和組織協調工作。
(二)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黨組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議定事項;負責縣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統籌。
(三)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指導全縣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
(四)承辦黨中央、國務院、國家各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直各部門以及州委、州政府、州直各部門傳送縣政府的文電;辦理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請示、報告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五)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縣政府各部門之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建議,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六)圍繞縣政府中心工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七)負責指導縣應急局做好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跟蹤落實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協調指導全縣應急救援工作,做好事故處置及善後工作的督促、指導;做好縣政府領導同志現場處置應急事件的協調服務工作。
(八)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政府對國務院、省政府、州政府及縣政府重大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及縣政府領導同志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九)組織、協調、推進全縣政府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擔全縣政務服務管理監督工作;負責全縣人民防空管理審批等工作。
(十)負責收集、整理並向省政府辦公廳、州政府辦公室及縣政府領導同志報送政務信息;指導、協同和督促全縣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統籌、指導全縣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和政府網站建設管理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發。
(十一)負責全縣外事、港澳事務的辦理,處理和協調重大涉外事件。
(十二)負責辦理省、州、縣人大代表建議和省、州、縣政協委員提案,並督促檢查建議、提案的辦理落實情況。
(十三)受省州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授權,負責對全縣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等實施監管;負責聯繫省、州駐雷山縣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引進金融機構入駐,做好配合、信息交流和監管聯動工作;負責地方金融機構重大事項的指導、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縣屬金融機構的管理工作;統籌全縣金融機構改革創新,推進綠色金融發展,指導、協調金融改革創新試點示範等工作;推動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推進資本市場、保險市場發展;制定扶持、推動企業上市和再融資的有關政策,統籌協調直接融資工作;加強所監管機構的風險監測評估、風險預警和風險處置,組織協調防範化解和處置地方金融風險、地方金融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負責完善地方金融監管體系、制度和標準,代表縣政府對地方金融機構履行相關監督管理和風險防範職責的情況進行指導;推進信用體系建設,構造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完成縣委、縣政府和省州地方金融監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領導同志後勤保障工作,負責縣政府公務接待服務和公務用車調配等工作。
(十五)結合工作實際,做好軍民融合相關工作;負責本單位、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六)辦理縣委、縣政府、縣政府黨組及縣人大、縣政協交辦的有關事項。
(十七)職能調整。
1.將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縣人民政府總值班室)的職責劃入縣應急管理局,不再保留設在縣政府辦公室的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縣人民政府總值班室)。
2.將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縣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的職責劃入縣司法局,不再保留設在縣政府辦公室的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縣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
3.將縣國防教育辦公室的職責劃入縣委宣傳部,不再保留設在縣政府辦公室的縣國防教育辦公室。
4.將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縣交通戰備辦公室)的人民防空管理職責劃入縣政府辦公室,交通戰備職責劃入縣交通運輸局,不再保留設在縣政府辦公室的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5.將縣外事僑務管理辦公室的僑務管理職責劃入縣委統戰部,外事管理職責劃入縣政府辦公室,不再保留設在縣政府辦公室的縣外事僑務管理辦公室。
6.將設在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的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調整設在縣政府辦公室,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牽頭工作交由縣政府辦公室承擔。
7.將縣委督查室(縣人民政府督查室)的政府督查職責劃入縣政府辦公室。
8.將縣人民政府財稅金融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劃入縣政府辦公室,加掛縣金融工作辦公室牌子,不再保留作為事業機構設定的縣人民政府財稅金融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9.將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及縣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收回辦機關,涉及更名等其他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縣政府總值班室)。承擔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文電收發、傳閱、轉辦、督辦、核稿等工作,負責國旗、國徽、檔案管理及機要通信等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主任辦公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文印管理、內部保密工作;負責全縣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辦公室公文處理工作,管理縣政府辦公室機關內部網路建設、計算機保密、多媒體系統以及日常安全維護工作;負責縣政府入口網站的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政務公開、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管理縣政府入口網站,負責編輯出版《雷山縣人民政府公報》;承擔全縣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和政務信息考核工作。聯繫、辦理縣委辦公室、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文電及有關綜合性事務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完成縣政府辦公室安排的其他事項。
(二)秘書股。承擔縣長、常務副縣長及各副縣長日常文稿、新聞報導稿的起草統籌、收集整理和公務活動統籌安排等;承擔起草以縣政府名義上報或下發的重要文稿;負責縣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承辦縣政府全體會議、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等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縣政府重要活動有關事務工作;負責縣政府縣長、副縣長主持召開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圍繞縣政府中心工作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完成縣政府辦公室安排的其他事項。
(三)行政後勤股。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機關後勤服務的規劃、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管理行政經費,編報預算、決算;負責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工作;負責辦公設備設施、辦公用品購置和報刊征訂等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大樓的規劃、建設和管理以及水電節能、綠化美化等事務;負責公務接待以及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接待任務;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做好離退休幹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的審核和報批工作,組織離退休幹部開展有關活動,做好離退休幹部亡故善後有關事宜;完成縣政府辦公室安排的其他事項。
(四)督查督辦室。負責《政府工作報告》的責任分解和調度、督查推進落實情況;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重要檔案的調度、督查工作;承擔縣政府領導同志批示辦理及督促落實;完成縣政府辦公室安排的其他事項。
(五)“放管服”改革工作股(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組織、協調、推進全縣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擔組織、協調、推進全縣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建立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制度,負責縣級權責清單擬定、調整,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有關部門做好行政審批許可事項受理、辦結、監管等工作;規範最佳化行政權力運行流程,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規範化建設;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工作;推進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理規範,清理整治“紅頂中介”;指導縣政務服務中心工作;負責外事管理和人民防空管理審批等工作;完成縣政府辦公室安排的其他事項。
(六)金融工作股。承擔小額貸款、融資性擔保行業管理、行政審批和監管工作;承擔典當行、商業保理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網路借貸中介機構監管工作;承擔打擊非法集資日常宣傳、處置等工作;承擔推進資本市場、保險市場、農業保險發展日常管理工作;擬定扶持、推動企業上市和再融資的有關政策,統籌協調管理直接融資工作;承擔所監管機構的風險監測評估、風險預警和風險處置工作;擬定完善地方金融監管體系、制度和標準;承擔信用體系建設,構造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日常工作;完成縣委、政府和省州地方金融監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主任:劉光燦
副主任:李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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