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固定資產購置費是指國營企業為了挖掘內部潛力所需添置的設備配件、附屬檔案等固定資產所發生的費用。這類支出由於金額數量不大,一般又需與原有設備一起才能發生功能,所以不列入基本建設的管理。1958年以前該項費用由國家預算撥款,1958—1962年,由國營企業從利潤留成中解決,1962—1967年期間,除商業部門外,改由國家預算撥款,從1967年起又改由企業更新改造資金中列支,國家預算不再撥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零星固定資產購置費
- 外文名:Sporadic fixed assets purchase expense
- 出處:零星固定資產購置費
- 內容:零星土建工程等的費用